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怎么确定刑事责任能力

从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中了解到,实践中只有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人,同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那么才能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实践中,该怎么确定刑事责任能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确定刑事责任能力

1、按年龄分:

(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要负刑事责任。这是负完全刑事责任的年龄阶段;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罪,要负某些犯罪的刑事责任。这是负相对的刑事责任的年龄阶段;

(3)不满14周岁的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这是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的年龄阶段。

2、按精神状况分:

(1)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为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2)尚未完全丧失或者控制自己行为,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3)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属于完全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二、确定刑事责任能力该怎么进行

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值得注意的是,达到16周岁年龄的人犯罪,将负担的是一种完全的刑事责任。这是我国法律基于已满16周岁的人一般心智和体力皆已成熟的考虑而作出的推定规定。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与上面所提不同的是,这里所应负的刑事责任年龄,是相对的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也就是说,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仅仅是犯上述犯罪行为时才负刑事责任。

3、不满14周岁的人,不负刑事责任。这里也应注意,这个年龄阶段是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的年龄阶段。

4、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5、不满16周岁不处罚的,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可由政府收养。

6、已满75周岁的人犯罪,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7、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强制医疗。

8、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9、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确定刑事责任能力,在司法实务中是具有重要意义的,而现实中,一般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而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被控刑事犯罪时,刑事责任能力是一个很好的辩护理由。

·刑事案件的证据三性如何质证?
      刑事案件的证据三性如何质证? 刑事案件的证据三性如何质证 证据的“三性”是指证据的合法性、客观性和关联性三大特性。下面将介绍每一类证据如何进行质证。 一、书证、物证 1、书证是指能够根据其表达的思想和记载的内容查明案件真相的一切物品、符号和图形。其证明力的特点是客观真实性...


·法庭上没有证据不认罪怎么处置?
      一、法庭拒不认罪的话会怎么处置? 1、 被告人不认罪,法院也会根据庭审情况和证据情况作出判决。 2、被告人不认罪,表明态度不好,如果证据充分能够证明犯罪事实,会加重判决结果。 3、被告人不认罪,证据和庭审也不能证明犯罪事实或疑点很多,法官会保守的做出判决。 4、如果其他证...


·职务侵占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
      在您的普遍认知里,似乎对职务侵占罪和诈骗罪区分度不够高,甚至弄不清楚两者之间的差别。今天我们就带您一起来了解下这两者的差别。首先呢,咱们先来看看职务侵占罪和诈骗罪的主要内容吧。职务侵占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1、就主体而言,职务侵占罪中的诈骗,须是特殊主体,即非国有的公司、企业、单...


·敲诈勒索罪报案的立案标准
      一、敲诈勒索罪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


·二审认罪能减轻处罚吗
      可以适当的减轻处罚。对于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应当减轻处罚;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不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以内从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7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


·故意伤害罪刑期是多久
      故意伤害罪刑期是多久故意伤害行为属于暴力犯罪之一,是一种对他人身体健康权的侵犯,而通常在造成了受害人轻伤以上损害程度的,才会构成故意伤害犯罪。此时就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了,那么法律中规定的故意伤害罪刑期是多久呢?以下是为您做的具体介绍。 一、故意伤害罪刑期是多久 1、故意伤...


·刑事诉讼法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范围的有关规定是什么
      有一些关键性的,甚至细小的证据,就能够从根本上影响案件的整体走向。因此不排除我国公检法机关当中的某些工作人员或者涉案本身的当事人,会存在收集证据的过程当中,证据的获得是非法的。这一点在我国刑诉法当中也专门作出了约定,那么,刑事诉讼法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范围的有关规定是什么? ...


·认罪悔罪从轻是什么意思?
      当犯罪者从心理明确以及默认自己做出的事情有犯罪性质恶劣的行为,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明文规定,是可以给予一定的量刑减少,以此来鼓励犯罪者,那么认罪悔罪从轻是什么意思,其具有哪些构成要素,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解答。 一、请问认罪悔罪从轻是什么意思 在我国有关认罪悔罪从轻这一说法有以下解...


·贪污罪的主观方面应该是什么
      贪污罪的主观方面应该是什么 虽然大部分刑事犯罪都是属于故意犯罪,但也是有一些过失性犯罪,而由于过失犯罪的主观恶性不大,因此一般对过失犯罪的处罚也就没有故意犯罪重。贪污罪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一种犯罪,那么一般贪污罪的主观方面应该是什么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


·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怎么处罚
      在我国经法院查封的财产,在一定程度上来说,只有法院才有权利对查封的财产进行处置。在大多数情况下,我国执法机关人员会根据不同的情况,将查封的财产进行上缴或者是进行其他特殊情况的处理,但是任何处理情况都是有法律依据的,绝对不可以私自进行处理。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


·发现新的犯罪是否重新立案?
      发现新的犯罪是否重新立案?发现新的罪名即是漏罪:判刑后发现新的犯罪案件,应当重新审判按新刑期服刑。根据《刑法》第70条的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