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行贿罪界定的数额标准是多少?

一、行贿罪界定的数额标准是多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第七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二)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三)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四)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五)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六)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第八条,犯行贿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行贿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

(二)行贿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三)其他严重的情节。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二、《刑法》行贿罪

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三百九十条之一,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或者向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行贿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第三百九十三条,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行贿罪的犯罪事实认定和处理情况,应当基于实际的行贿数额以及掌握的证据而定,当事人对行贿的判决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上级司法机关提出上诉来进行处理,由上级机关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重新认定。

·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寻衅滋事罪是流氓罪的一种,其主体是满16周岁以上并能够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的自然人,人们经常将它与聚众扰乱罪相混淆,其都是对社会稳定造成危害的行为。本文将对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进行相关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


·缓刑罪犯减刑需要什么条件
      很多人认为罪犯既然已经被判缓刑,暂时不用执行所判刑罚了,那此时就不会再存在减刑的问题。不过我们要提醒各位,其实即使被判缓刑也是有可能被减刑的,不过需要满足规定条件,那一般缓刑罪犯减刑需要什么条件呢?下文中我们就来告诉您答案。 一、缓刑罪犯减刑需要什么条件 减刑是指对于被判处管制...


·新刑法诈骗罪最新司法解释是什么?
      随着当代经济的发展,各类新的经济犯罪形式层出不穷,电话、短信、网络等诈骗案屡见不鲜,具体作案模式也越来越复杂,成为时下警方重点打击的对象。我们的刑法对于诈骗罪相关规定、标准有了新的解释,我们将借着本文为您引述新刑法诈骗罪最新司法解释。 一、新刑法诈骗罪最新司法解释是什么 《最...


·公安机关玩忽职守罪立案标准
      立案标准如下: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4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7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2、导致2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5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75万元以上的;4、造成公共财产...


·破坏性采矿罪是指什么?
      我国的矿产资源是归国家所有的,如果个人或单位要采矿,应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但总有一些人由于利益的驱使,进行非法采矿,如果非法采矿使用了破坏性的手段,则有可能会构成破坏性采矿罪。那破坏性采矿罪是指什么?我们在下文中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说明,相信通过阅读以下文章对您会有所帮助。 一、破...


·对玩忽职守罪该如何处罚
      对玩忽职守罪该如何处罚 一、对玩忽职守罪要如何处罚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构成玩忽职守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六个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情节较轻,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或拘役刑: (一)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


·浙江减刑假释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浙江减刑假释最新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 (2018年9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93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为确保依法公正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


·开设赌场罪辩护词该怎样写
      开设赌场罪最高可以对犯罪分子处10年有期徒刑,这还是比较严厉的处罚,因此要是不幸涉嫌构成此罪的话,最好还是委托律师进行辩护。而律师进行辩护肯定就要书写开设赌场罪辩护词。下面,我们相关辩护词一份,供你参考。 开设赌场罪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广东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犯罪嫌疑...


·刑事案件退侦次数最多是几次
      一、刑事案件退侦次数最多是几次? 1、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2款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


·关于犯罪中止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关于犯罪中止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2、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1)中止行为是停止犯罪的行为,是使正在进行的犯罪中断的行为。(2)中止行为既可以作...


·非法经营罪数额规定?
      非法经营罪数额规定? 违反国家规定,采取租用国际专线、私设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营利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经营去话业务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2、经营来话业务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