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在通过银行贷款购房的,当事人最担心的就是贷款不成的情况出现,

在通过银行贷款购房的,当事人最担心的就是贷款不成的情况出现,虽然现实中这种情况出现的概率比较低,但也不能保证自己去申请贷款的时候就一定能获得贷款。而在贷款不成的情况下会涉及到违约责任,那么此时贷款不成的违约责任是怎样的?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贷款不成的违约责任
在签订《认购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能否得到银行贷款事实上是一个不确定的东西,而获得银行贷款又是购房者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必要保障。这样,问题就出现了,即《商品房买卖合同》能否得以履行并不取决于购房者和开发商,而是取决于银行是否同意发放贷款。银行不同意发放贷款,一般认为有三种情形:(一)不可抗力:如果信贷政策发生变化或者银行自身原因,即政府或银行的原因,这种情形属于不可归责于购房者和开发商的原因,自然可以退房退定金。(二)开发商的问题:如果属于开发商的原因,如开发商未能与银行协调好合作关系,或者是开发商所售项目不具备贷款条件等。这种情形当然可以退房,在一定条件下还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三)其它问题:购房者积极履行了贷款申请手续,而银行因不属于上面列举的原因不同意发放贷款的情况下,购房者能不能要求退房?这种情形下,开发商往往以属于购房者个人原因作为理由拒绝退房,比如业主是个人信用问题而不能放款、供第二套第三套导致不能放款、银行对他的还款能力质疑而不能放款,成年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等等。在这种情况下不能简单认定由购房者承担违约责任,原因是:首先,实践当中,银行拒绝贷款也往往是综合很多因素的结果,很难简单地说清楚是哪一个具体的原因,事实上银行往往也不会明确告知拒绝贷款的原因。其次购房者在选择贷款成数的时候,往往依据的是开发商及其销售人员的介绍或者推荐,开发商为了促销也几乎不会告诉购房者能够贷款的条件,甚至很多开发商的销售人员会口头向你承诺贷款没问题。事实上开发商也不一定非常清楚银行发放贷款所需要的详细条件,开发商也多数情况下也不会告知购房者如果贷不到款会出现怎样的后果。购房者所能了解到的信息也是最少的,与开发商相比,信息是严重不对等的。综上所述,银行拒绝贷款后,将责任简单地归咎于购房者是显然不公平的,除非购房者拒绝提供银行贷款所需个人资信材料,或者在《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补充协议明确约定了贷款不成购房者应当以其他方式支付剩余购房款。否则的话,在购房者按照要求提交了个人贷款资料的情况下,贷款未获批准的责任不应当归咎于购房者,购房者当然也就有权要求解除合同了,即有权要求退房。
二、贷款不成能不能退定金,退房,应区别不同情况:
(一)如仅签署认购书尚未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购房者可以在签订正式的《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时要求特别约定“如银行按揭不成,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在开发商拒不同意导致合同无法无法签订的情况下,双方均无过错,开发商应当退还购房者定金。(二)如已经与开发商签订了正式的预售合同则需要看合同约定:1、如合同对按揭贷款不成的后果没有约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之规定,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开发商应当退还购房款本息及购房定金。2、如合同明确约定“买方按揭不足或不成需一次性自筹资金补齐或支付”,买方无权解除合同,买方退房不买的,开发商可以没收定金并追究其违约责任。这里特别提醒购房者,签订时务必注意发现这种条款不要签字,并坚决要求修改,以免构成退房不成反构成违约的情况。除此之外,要特别提醒您,签订认购书后,即使明知按揭不成,买方也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到开发商处与开发商协商签订预售合同,并要求加入按揭不成有权解约的条款,否则开发商将可能以购房者在约定期限内无故不签订预售合同为由没收定金。有的情况下,购房的当时开发商会保证一定能够从银行按揭贷款,而要是日后贷款办不下来的话,存在违约责任的情况下,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一定的责任。当然,此时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情况不同,也会导致承担贷款不成的违约责任不一样。

·婚前房产归属怎么确定
      夫妻之间的房产根据购买的时间不同,可以分为婚前房产与婚后房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般是没有必要来区分房产性质的,但要是离婚的话,则就需要区分哪些是属于婚前房产,因为婚前房产一般是属于个人财产,是不会进行分割的。接下来,我们为您介绍婚前房产归属怎么确定的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


·河北离婚房产分割计算公式是什么?
      河北作为我国的人口大省,人口基数大,因此,离婚案件发生量也较多。因此,很多人都想了解离婚房产分割的计算公式。而包括很多河北人在内,对于离婚房产分割的内容都不太清楚。那么,河北离婚房产分割计算公式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房产分割原则...


·新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新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


·房屋产权到期后房子归谁
      房屋产权到期后房子归谁 一、房屋产权到期后房子归谁 房子70年到期,其实是指商品房70年的土地使用权期限,而土地使用权是房屋产权的组成部分之一。依照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居住用地的最高年限为70年。但是70年到期后,房子是不会收回的,土地使用证上产权到...


·房屋赠与的条件有哪些?
      如今可以赠与的东西其实比较多,如果是对动产进行赠与的话,则此时只要实际完成了交付之后,那么就可以转移所有权了。但要是对房产这类的不动产进行赠与,则必须要办理过户登记才行。另外对房屋的赠与也会涉及到一些条件的要求,下文中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赠与的条件有哪些?...


·在很多人都在为第一套房子奔波的时候,有些有条件的人已经计划出
      在很多人都在为第一套房子奔波的时候,有些有条件的人已经计划出售自己的第一套房产,重新购买新的房子了。所以,目前各省市的二手房交易市场也是非常火热的,不过,因为二手房买卖产生购房纠纷的也不在少数,您在求购二手房的时候,千万要事先了解一下相关知识。下面是为您整理的长春二手房求购时的注...


·二手房过户需要准备的资料:
      二手房过户需要准备的资料:1、买方:本人到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房屋买卖合同。2、卖方:持有效身份证件及房屋所有权证到场办理。该房产为夫妻共有时,则夫妻双方都应该同时到场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房屋共有权证及结婚证等其它相关证件。3、如果该房产处于出租状态,卖方除提供上述证件外,还须...


·首次购房证明范本是什么样的?
      我们在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开发商一般会要求我们出具一份首次购房证明。通过这个证明我们可以享受到首次购房的相关优惠。那么首次购房证明范本长什么样的?首次购房证明如何开?我们就这些知识整理了如下内容,让我们往下阅读。 首次购房证明 姓名 身份号码 户籍为 本人第一次购买房...


·一、离婚时公租房财产分配是怎样的?
      一、离婚时公租房财产分配是怎样的?离婚时公租房财产是不能分配的,只能判决由谁居住,享有居住使用权。公租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二、公租房政策特征公...


·房产公证委托过户风险有哪些?
      房产公证委托过户风险有哪些?办理委托公证,房屋所有权并没有转移,你还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的相关规定,委托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由于你是委托人,买房人是代理人。如果现在的买房人以后卖房过程中一旦发生纠纷,对外的责任都由你承担。你可...


·房产证压在银行可以过户吗
      如果业主房产证抵押在银行,说明业主还欠银行的款项,因此,要过户可以有以下方式。一种是和业主协商到银行,向银行出具双方关于房屋产权变更所达成的书面协议。若银行同意变更,则将借款人由卖方变更为买方,并由银行出具证明,注明变更事项、变更理由以及同意在该房屋已设抵押权情况下予以办理变更登...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