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场地租赁证明样本以及办理程序

场地租赁证明样本以及办理程序

当公司租用场地办公或举行活动时,我们就要签署场地租用协议,但是单单是协议还不够,还需要出据场地租赁证明,而此证明分为两类,由业主和出租人分别给出,那么场地租赁证明内容都是什么呢?如何书写呢?接下来的我们为您解答。

一、场地租赁证明样本

证 明

兹证明业主【姓名】将位于【租赁房屋详细地址】房出租给【公司名称】作为办公场地使用,使用期限为壹年即:2010年11月30日起至2011年11月30日止;需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定。已取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该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特此证明

居委会:

经办人:

电 话:

申 请 人 声 明

本人所填写上述内容属实,阅知并遵从以下条款:

(一)此场所使用说明仅作为办理审批登记的场所证明文件,不代表对建筑物合法性的确认。

(二)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拆除经营场所所在建筑物时,此临时使用证明自动失效,不得作为补偿依据。本企业(个人)会主动办理经营地址变更或办理注销登记。

(三)经营者凭此场所使用证明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申请人签名: ? ? ? ? ?


年 月 日

经审查,该房屋位于 ,共 ? ?层,审查单位用作拟经营项目的房屋位于第 ? ? 层 ,同意其作为经营场所场地使用。

见 年 月 日 (审查单位盖章)

审查单位联系人:

审查单位联系电话:

二、场地租赁办理

1、办理《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的申请人必须带齐下列资料,缺一不可:

(1)申请书原件;

(2)临时经营场所消防安全审核表原件;

(3)房产证复印件或出租屋(办证)产权情况证明原件;

(4)租赁合同(协议)原件;

(5)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特殊行业需带齐以下资料:办理建筑总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特殊建筑工程、煤气及燃气的需提供公安部门消防审核和消防验收资料。

2、社区根据穗府办《关于解决生产经营场所场地证明若干问题的意见》,由社区把好相关资料审核关,符合办证条件的申请人才可加具意见签名盖章。

3、由社区指引申请人携带社区加具意见签名盖章的资料到大沙和家(大沙东路297号,青少年宫斜对面)提交资料,安委办不收取相关资料。大沙和家做好相关资料移交手续,防止资料丢失。

4、街安委办在接收资料十个工作日内经现场检查合格后出具有效期不超过1—3年的《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5、要求:各社区在审查相关资料的同时着重注意申请人提交的租赁合同(协议),除租赁合同(协议)必须是原件外,租赁合同(协议)的内容必须符合实际租赁面积及市场行规租金,防止租赁双方偷税漏税现象发生。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定义】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以上内容详细的介绍了场地租赁证明所包含的业主名字、租赁场地地址、年限以及居委会、申请人声明等内容,以及给出了场地租赁证明样本,供读者参考使用,还介绍了办理场地租赁证明所需要的流程,和所需要的材料,还有在办理场地租赁证明时所要求的注意事项。希望读者在办理证明前,了解清楚,不要遗忘重要材料,影响办理进度。

·外地人申请公租房需准备以下几种材料:1.无业人员
      外地人申请公租房需准备以下几种材料:1.无业人员需有本人书面说明,并由街道核实后盖章;在校学生应出具在校证明和学生证;处于就业年龄段居民均应出示本人无缴纳社保、医保凭证。2.本人应出具原户籍地房产证明或租住/借住房屋的家庭或个人的房产证明3.以下情况需出具更多证明:房产证与户口地...


·临沂征地补偿新标准
      临沂征地补偿新标准 一、临沂征地补偿标准的具体规定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


·农村房屋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可以吗?
      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国家为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将农村很多土地进行规划整改。那么对于集体土地我们有了解吗,农村房屋集体土地使用证是否能过户呢?一、农村房屋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可以吗?集体土地使用证原则上能过户,但过户对象一定是农村本村本组的村民,农村户籍,无住房,符合一户一宅,非城镇...


·合同生效后履行地点不明确,应该怎么办
      合同生效后履行地点不明确,应该怎么办 合同生效后履行地点不 明确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61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一、如果合同履行地点不明确,...


·农村土地使用权证补办流程是怎样的?
      农村土地使用权证补办流程是怎样的?土地使用证是非常重要的证件,而且国家对于土地的管理是非常严格的,如果没有土地使用证的话会带来很多方面的问题,后续也会受到很多影响,如果土地使用证丢失的话一定要及时去补办,拥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相关事宜的时候都会比较方便。农村土地使用权证补办流程是什么...


·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的区别有哪些?
      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的区别有哪些?现在房地产事业的市场是越来越大,农村的城镇化建设也在逐步迅猛发展。很多人对于房屋产权还不是很了解。我国在土地制度上面,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但是土地政策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但是关于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的区别究竟是哪些呢? 一、什么是集体土地 我国的...


·怎么与异地服刑人员离婚?
      离婚必须有夫妻双方当事人,但是夫妻一方正在异地服刑怎么离婚呢?实际还是存在这样的情况,而且法律也没有规定不能与异地服刑人员离婚,所以,我们为您简要分析一下怎么与异地服刑人员离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怎么与异地服刑人员离婚?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


·土地使用权评估公式的方法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评估公式的方法是什么? 现代社会,土地仍然是人们讨论的热门话题之一,为了利用好土地,改革土地制度,在一定的时期内需要对土地的使用权进行评估,在现实生活中,土地使用权评估是有几种方法的。那么,土地使用权评估公式的方法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土地使用权评估公式...


·土地使用20年后的权属归谁
      土地使用20年后的权属归谁在我们国家,公民的土地使用权是受我国法律保护的。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因为土地使用权归属不够明确或者是对土地使用权归属存在争议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比如自己开荒的土地,土地使用20年后的权属归谁?这一类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土地权的归属,那么本我来了解一下有关内...


·收回土地使用权依据是什么?
      收回土地使用权依据是什么?《土地管理法》第58条规定,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有关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


·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限制条件有哪些?
      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限制条件有哪些?我国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农民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如果因为进城务工导致土地闲置的,可以将土地使用权进行流转,这样也可以得到一笔财产性收入。农村土地的使用有非常严格的规定,不是谁都可以取得土地使用权。那么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限制条件有哪些?下面请看我们的...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