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一、在我国不解除劳动合同去另一个公司行吗?

一、在我国不解除劳动合同去另一个公司行吗?

(一)原用人单位有权辞退你《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新用人单位担风险对于双重劳动关系,只要后一公司愿意接受你,同时不做任何劳动关系审查,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承担风险,《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项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的精力是有限的,做两份工资难免疲以奔命、顾此失彼,不仅有害劳动者的健康,而且还有可能造成工作失误和安全事故。因此,解除劳动合同是必要的。

为了防止此类问题发生和惩戒“脚踩两只船”行为,法律还规定了因此类问题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条件

1、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向劳动者预告:

(1)试用不合格,即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纪,即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

(3)给企业造成损害,即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承担刑事责任,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预告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企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此协议的。

3、用人单位还可以通过裁员的形式解除企业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这样的条件:

(1)企业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确需裁员;

(2)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员。但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二)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条件

1、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预告用人单位;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要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上一份工作没有完全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下,是不允许是下一家公司上班的。一般在换工作的时候,新单位会要求我们提过上一份工作的离职证明。针对劳动解除的条件国家法律中也有明确的条款规定,所以也请您不要有歪心思。

·一、拖欠工资赔偿金计算 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
      一、拖欠工资赔偿金计算 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


·用人单位可以辞退生病的员工吗
      用人单位可以辞退生病的员工吗?不可以,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患病只有在一种情况下才能合法辞退劳动者,就是劳动者在规定的医疗期满之后既不能从事原工作,又不能从事其他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另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以解除劳动同。《劳动合同法》还规定,如果劳动者...


·武汉工程纠纷律师怎么处理工程款纠纷
      武汉工程纠纷律师怎么处理工程款纠纷 工程款的纠纷问题,是一种比较常见的工程的纠纷的问题,也是不少劳动者经常遇到的纠纷问题,是涉及到自身利益的。那么,武汉工程纠纷律师怎么处理呢?尤其是工程款纠纷,该怎么办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知识的介绍。 武汉工程纠纷律师怎么处理工程款纠...


·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包括哪些
      实践中,对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很常见的事情。不管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还是其中任何一方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这都是需要符合规定的情形才可以。那到底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包括什么?我们为您整理相关知识,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 一、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包括哪些 1、劳动合同的合意...


·国内的工程质量期刊有哪些
      国内的工程质量期刊有哪些?现如今,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越来越重视质量问题。尤其是食品和工程的质量问题。因此,我国出现了许多的工程质量期刊。为了帮助您更好的了解这方面的知识,我们收集整理了如下资料,我们就一起来探讨一下,国内的工程质量期刊有哪些? 一、国内工程质量期刊 《土木工...


·过失犯罪死亡算工傷吗?
      过失犯罪死亡算工傷吗?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过失犯罪引起的伤害可以申请工伤的认定,但是不是属于工伤事故要等认定结果出来才能确定。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江苏省工伤认定办法有哪些?
      工伤认定,也即通过科技手段判断职员所受的伤是否为工伤,在江苏省工作的职员,在工作中意外受伤之后,若想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需要按照江苏省工伤认定办法,对其所受伤的原因进行认定,你是否知道江苏省工伤认定办法有哪些? 一、江苏省工伤认定办法 如果在工作过程中遇到事故伤害,应当马...


·端午节上班工资怎么给?
      作为我国比较重要的节日之一,端午节不仅要赛龙舟还要吃粽子,最最重要的就是每年的端午节都会放假的。而有些企业即使放假也是需要有员工来值班或者是加班的,那么,如果在端午节上班工资怎么给呢?一起来看看我们整理的文章吧。 一、端午节工资怎么算? 端午节是法定假日,用人单位在这天加...


·湖北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湖北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疫情期间正常上班工资补助是多少?
      疫情期间正常上班工资补助是多少?只有从事疫情防控工作的医务人员才有补助,临时性工作补助标准为:直接接触病例的每人每天 300 元,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每人每天 200 元。《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四条:“对从事传染病预防、医疗、科研、教学、现场处理疫...


·2018眼工伤鉴定级别多少级劝退?
      2018眼工伤鉴定级别多少级劝退? 一级: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二级: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 三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 %(半径≤10°); 2、双眼矫正视力...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