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如何认定集资诈骗罪

如何认定集资诈骗罪集资诈骗罪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诈骗罪,因此它既有一般诈骗罪所具有的共性,也具有一般诈骗罪所不具有的特殊性。那么,在司法实践中,我们该如何认定集资诈骗罪呢?本文马上就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认定集资诈骗罪
(一)区分集资诈骗罪与非罪的界限
1、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无此目的,其行为属于一般的集资借贷。
2、集资诈骗的数额大小。如果数额不大的,不应认定构成犯罪。
(二)区分集资诈骗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1、犯罪的对象不同。
本罪的对象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用以集资获利的资金,包括金钱与财物;但后罪即诈骗罪的对象则是特定的,即行为人是针对某一特定的人或单位去实施诈骗行为并获取其钱财。
2、客观行为的表现形式不同。
诈骗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直接使被骗人交付财物的行为,被骗人交付财物既可以是为了投资营利,亦可以是购买某物或借给欺骗人;但本罪不仅要使用诈骗方法即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而且还是以聚集资金的名义进行的,被骗人交付钱财是认为所交付的资金是集资而营利,而没有其他意图。
(三)本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界限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在一定意义上讲,也是一种非法集资的形式,二者的主要区别有:
1、侵犯的对象不同。
本罪的对象是他人用于集资获利所交付的集资款,既可以表现为资金,又可以表现为财物;后罪的对象则是公众的存款,它只能表现为金钱的形式,并且只能以存款人用于存款而获取一定利息的形式出现。
2、犯罪客观行为的表现方式不同。
本罪是以诈骗的方法去非法聚集资金,表现为诈骗方法与非法集资两种行为的统一。诈骗行为属于方法行为,其是为非法集资这一目的行为服务的;后罪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以存款的形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其虽可采用欺骗的方法进行,但不是必备的条件之一。
3、犯罪的目的不同。
本罪的目的是为了将所非法募集到的集资资金据为己有,即具有非法占有之目的;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目的是为了营利,其不具有占有的目的意图。如果出于占有的故意采取以存款的形式骗取他人存款的,则不构成其罪,而应构成本罪。
为了营利,是指将所聚集的资金用于一些诸如生产投资、高利放贷等生产或服务的经营活动。
4、侵犯的客体不同。
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双重客体,其既侵犯了国家有关集资的金融管理制度、而且亦会侵犯公私财物所有权;可后罪侵犯的客体却是单一的,即为国家有关集资主要是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信贷管理制度。
(四)本罪与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界限
本罪的诈骗方法亦可以通过欺诈或擅自发行股票、债券等行为来实现,其关键区别在于目的不同。如果不是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而是出于作法牟取经济利润的目的,应以后者等定罪,如果出于非法占有之目的、则应以本罪定罪量刑。
二、集资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集资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行为,达到骗取集资款的目的。其“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的手段。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一)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二)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行为人通过向公众集资的行为,从而实施诈骗行为,此时一般是以高利进行诱惑,受害人基于一种错误的认识,就会上当受骗,最后发现损失惨重。而在对犯集资诈骗罪进行处罚之前,还需要先作出认定,至于如何认定集资诈骗罪,上文已经作出了讲解,

·婴儿遗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我国古代并没有规定遗弃罪这一罪名,但是却有孝敬父母、抚养子女的规定,这与现象法所规定的遗弃罪的概念是如出一辙的,故而遗弃罪的发展史是比较悠久的。在现实生活种,一起婴儿的行为是十分常见的,但是是否遗弃婴儿就会构成遗弃罪呢,换言之,婴儿遗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什么是遗弃罪? ...


·过失致人重伤罪的行为有哪些
      每个犯罪都是有实际的行为的,我们称之为犯罪行为。不过您需要注意了,有些犯罪的行为存在相似之处,因此实践中,就需要具体的区分一下。今天,我们就主要来看看过失致人重伤罪的行为都有哪些,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过失致人重伤罪的行为有哪些 过失致人重伤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损害他人身体...


·抢劫罪中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我国法律规定抢劫属于重罪,而且表现形式多样,因此,在对抢劫行为做出判定的时候,我们需要先了解清楚抢劫罪中的构成要件都有哪些内容,这样做出认定才不会出现错误。下面我们一起看看关于抢劫罪构成要件的内容吧。 一、抢劫罪中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


·收到批捕通知书会判刑吗
      一、收到批捕通知书会判刑吗?收到批捕通知书也不一定会被判刑,是不是被判刑是有法院来认定,也就是说没有法院的判决任何机关不能定谁谁有罪,逮捕只是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过程中采取的一种手段,但是在我国被逮捕后就失去了人生自由,被关押了起来,如果将来人有释放了,认为不构成犯罪,那么公安机关...


·职务侵占罪会判缓刑吗 职务侵占罪怎么判刑
      职务侵占罪会判缓刑吗 职务侵占罪怎么判刑法律中规定职务侵权罪属于特殊主体犯罪,即只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构成,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样的特殊身份,那就不能认定构成此罪。在犯职务侵占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此时职务侵占罪会判缓刑吗?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职务侵占罪...


·刑事诉讼法提起抗诉的相关法律规定有什么?
      我国法律上在处理相关的刑事案件时,是由检察院和各级法院两个级层一起完成的,案件在法院进行一审之后,检察院是可以进行再起诉的,也就是所谓的抗诉,那么究竟什么是抗诉,我国法律对于刑事诉讼法提起抗诉又是怎么规定的呢? 一、基本概念 提出抗诉是指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


·过失决水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过失决水引起水灾,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涉嫌犯过失决水罪。当然,如果没有引发严重后果,则不构成犯罪。对此,需要严格加以把握。另外,本罪在主观上是过失心态,如果能够查明水灾的发生是意外事件,则不能认为行为人实施了犯罪。那么,过失决水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行政枉法裁判罪判刑标准是什么
      行政枉法裁判罪判刑标准是什么 一、行政枉法裁判罪判刑标准是什么 枉法裁判罪立案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枉法仲裁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


·刑事自诉案件文书送达规定
      公告送达是用公开宣告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经过法律规定的一定时间,即视为送达。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采用。方法:将需要送达的诉讼文书张贴在人民法院布告栏内或公共场所,或者登报、广播、在电视上播映。国内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涉外...


·窝藏包庇罪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一、窝藏包庇罪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1、根据刑法第310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加重处罚事由:犯窝藏、包庇罪而情节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 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窝藏、包庇的客体是危害严重的犯...


·刑诉法202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在刑事诉讼中,大部分案件都是公诉案件,也就是说由检察院发起诉讼的。法院受理后,会启动一审程序,并且,要在规定期限内做出判决,关于审理期限,刑诉法中有明文的条文做出规定,包括第202条。那么刑诉法202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来听听我们的说法。 一、刑诉法202条的具体内容是...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