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会抚养费细则征收的法律依据是怎么样的?
深圳社会抚养费细则征收的法律依据是怎么样的?
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维护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下简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民享有依法生育的权利,同时应当依法履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其生育行为应当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采取综合措施,做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避孕节育服务等经常性工作,使本行政区域内公民的生育行为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
第三条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增设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收费项目,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第四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第五条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住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二)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三)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均未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六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社会抚养费收据。
第七条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缴纳方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深圳社会抚养费是多少
根据违法生育或者非法收养的性质、情节和收入取证情况,确定下列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2、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
3、不足法定婚龄生育第一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三倍征收。
4、符合法定收养子女条件,但没有办理收养证的,动员其依法办理收养证,拒绝办理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
5、不符合法定收养子女条件收养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三倍征收。
6、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三倍征收。有下列严重情节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人,按较高的倍数征收:
(1)实际收入明显高于当地人均收入,但无法核实其具体收入的,按照人均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
(2)违法多生育子女后没有及时报告,超过一年的,按照总收入的三至四倍征收;其中超过三年未主动报告或者经举报查实的,按总收入的五至六倍征收;
(3)所在村民委员会的土地被纳入征地规划后,违法多生育的,按照总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
(4)在违法生育前后藏匿、转移财产的,按照总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
(5)拒不缴纳终止妊娠保证金,又拒不终止妊娠导致违法生育的,按照总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
(6)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
(7)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在二至六倍标准内酌情决定计征倍数。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根据以上规定制定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具体标准。
7、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或非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再继续违法多生育或多收养的,每再多生育或再收养一个子女,按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征收标准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综合上面所说的,社会抚养费主要就是针对于那些违反民法典的群体,而对于如果征收抚养费我国也是专门制定了法律法规的,也是结合着很多的因素来进行收取,而对于执法人员在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时候也一定要按照正规的程序来,这样才能不算是违法的操作。
·法定结婚条件都有哪些
法定结婚条件都有哪些
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我国婚姻法第四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一规定是婚姻自由原则的具体化,是结婚的必备的、首要条件。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这六个字,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首先,结婚必须双方自愿...
·返还财产国家赔偿是什么
说到国家赔偿,相信您一定不会陌生吧,其实,国家赔偿是可以分为恢复原状以及返还财产这两种类型的赔偿的。不同的类型的适用条件也是不同的,对于返还财产国家赔偿来说,我们都是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应的条件以及流程吧。
一、返还财产国家赔偿是什么
返还财产:指赔偿义务...
·离婚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哪些
?
我国《婚姻法》中规定的,夫妻可以采取的离婚方式分为了两种,即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不同离婚方式下,具体要办理的手续不一样,与此同时需要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也是有所差异的。那么现实中夫妻离婚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如何协议离婚,需要准备什么...
·怎样去法院起诉离婚手续是什么
在婚姻关系中,严格的来说夫妻双方还要走过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但是纵观现如今的婚姻关系,在结婚以后,总是因为各种各样的矛盾,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最坏的结果就是离婚,结束双方的夫妻关系。不管是协议离婚或者是诉讼离婚,都是有一个过程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怎样去法院起诉离婚手续是什么...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一)、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解释三》 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二)、婚内房屋赠与,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规定: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
·起诉离婚期间夫妻间的财产是否是共同财产起诉离婚期
起诉离婚期间夫妻间的财产是否是共同财产起诉离婚期间夫妻间的财产是共同财产。共同财产,即法律上所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双方均有使用权的财产,可以是物质、资金、或抽象财产;在分配财产时按照国家规定利用同意度量标准评估分配。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
·父母离婚财产子女分配的规定有哪些?
在如今法治社会中,离婚不仅要解除个人感情上的关系,更要解决好法律相关的纠纷,更多的时候夫妻双方争议最大的在于孩子抚养权以及财产分割上,儿子,财产分割上房产占很大的份额,因此在民法典中有详细的说明。那父母离婚财产子女分配2017的规定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父母离婚,子女可...
·夫妻怎么去法院起诉
夫妻怎么去法院起诉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
·两年没同居自动离婚可以吗?
两年没同居自动离婚可以吗?分居两年多,从法律上讲其实是不可以自动离婚的,这是你对法律错误的理解。分居两年其实只是具备了一个可以离婚的其中一个条件。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只有两种,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因此不存在自动离婚的说法,如果你没有离婚再次结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话,可能会构成重婚罪。...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包办婚姻的离婚要多久?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包办婚姻的离婚要多久?
和普通的离婚是一样的。如果是协商解决离婚的话,那么立刻就可以,如果是诉讼的话,需要通过诉讼程序。
二、包办婚姻违法吗
我国《民法典》 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民法典还规定,包办、买卖的婚姻都属于可撤销婚姻,受...
·女子离婚不要抚养权可以吗?
女子离婚不要抚养权可以吗?女子离婚不要抚养权也是可以的,女方可以在离婚时和男方协议分割属于两位的共有财产和债务,女方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具体支付额度和支付办法需要双方当事人自行协议解决,原则上是女方需要支付月收入的20%--30%。女方在离婚后有探视子女的权利,男方需要配合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