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应对离婚诉讼
如何应对离婚诉讼
一、上法院打“官司”之前,首先应做好准备工作。
主要体现在二个方面:
其一,诉讼证据的准备;
其二,家庭财产的保护。
对于绝大多数当事人来说,由于第一次诉讼,因此,没有收集、整理证据的意识。但法院审理案件,诉讼中心围绕“证据”进行,没有证据,往往是“有理但打不赢官司”。比如,刘女因不能忍受张男对其长期实施的家庭暴力,欲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提起离婚前,应当先有意识地收集相关存在家庭暴力的证据。比如,张男对其施暴后留下的伤痕照片、报警电话记录或警署笔录,或居委会的证言,验伤单据,证人证言等。如果刘女在张男每次殴打后,不报警、不验伤、忍气吞声,抱着“家丑不可外扬”的思想,不能举出相关证据,她的诉讼请求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因此,围绕自己的诉讼请求收集相关证据,在起诉之前是非常重要的,盲目起诉,往往“欲速而不达”。
一方起诉后,另一方往往会闻风而动,转移家庭共同财产。因此,在起诉前,先不要打草惊蛇,先不露声色地将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证据进行收集和整理。比如,公司股东出资或权证的收集,相关财务报表的收集,存折的开户行、账号,另一方股市的股东账号,房屋产权证的复印件、贵重金银首饰的保护,家庭共同财产的发票或录像等。在必要时,甚至可以采用诉讼保全的措施。
二、接到法院传票时,不要紧张,要针对对方诉求收集相反证据,并进行答辩准备。
很多当事人在接到法院传票时,往往非常紧张。特别在看到原告“歪曲事实”的起诉状后,即紧张,又气愤,又担心法院会听信原告一方之言。其实这是大可不必的,法院一般只是在开庭时,才会认真听取原告的诉讼请求和意见,对于原告的诉状内容,也只是一看了之,不会轻信。但被告应针对原告的诉状内容及提供的证据,收集相关的反证。
很多被告认为,“第一次离婚诉讼,只要我坚持反对离婚,法院就不会判离”。其实这种观点是片面的。在原告已向法院提交大量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前提下,如果被告仅仅是口头辩解,法院是否判决离婚就很难讲了。打官司是一件很严肃的事,任何一方都不能凭经验办事,也不可掉以轻心。
在答辩时,也不要“眉毛胡子一把抓”、什么都想解释,恨不得给法院写一封“万言书”,其实这是根本没有必要的。答辩状要“抓大放小”,抓住要害,有针对性地答辩,这样条理才会清晰,给法官留下深刻的印象。
特别要强调的时,即使是简易程序,被告也应该有十五天的答辩期。如果法院通知上法院取传票或开庭的时间不足十五天,可以与法院联系,要求答辩期限,这是一项权利,一定要适当行使。
三、开庭时,要准备好诉讼材料,不要紧张,从容地应对庭审。
该带的诉讼材料,如身份证、答辩状、证据原件一定要带齐。法院一般让当事人做的陈述,最好前提写好,开庭一边看,一边说。由于原、被告所处的角度不同,准备的陈述材料也不同。作为原告,在陈述时,应尽量把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现以及事实陈述清楚,并配有相关例证。作为被告,应尽量围绕夫妻感情尚可、不到分手地步为中心,摆事实,讲道理。不要强调对方某一点的陈述不符合事实,而要把握整个大的方向,不要被对方“牵着鼻子走”,陷入诉讼中的被动。
在辩论阶段,听对方陈述时一定要聚神会神,不要为对方不中听的言辞气晕了头脑。对方说的不对的要点,要拿笔记住,然后继续向下听。在反驳时,要有条理地围绕自己的主张反驳。很多当事人在答辩时,往往按对方说错的地方,一条一条纠正,作为辩论提纲,其实这是不妥的,要有自己的思路,不要顺着对方安排的路走,以防陷入对方的陷阱。
四、宣判后,要仔细阅读法院的判决书,决定是否服判或上诉。
判决书下来后,当事人往往是倒着看的,先看判决结果,或喜或悲。但对于判决书中的内容,法院判决的依据,往往少有当事人仔细研究和推敲。一份判决书中有三部分最为重要:
1、本院查明……
2、本院认为……
3、如下判决……
判决结果的基础,就是本院查明;判决结果的依据,就是本院认为。实践中,一点儿瑕疵都不存在的判决书很难找到,但并不是有了瑕疵就找到了上诉的理由。要看法院关键的判决所依据的事实是否真实、客观。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中,一审判决一旦生效,如果不是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只是存在一些小的问题,即使上诉,二审法院改判的可能性较小。
对于离婚诉讼并需要太过于害怕,收到法院的传票之后将自己的所需要的相关材料准备好,然收集对方的一些证据,最好是请一位律师,这样胜算会更大一些,对于自己在辩论的时候把握也会更大一些这就是关于离婚诉讼的一些要诀。
·一、非婚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是怎么分割?
一、非婚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是怎么分割?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解...
·再次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效是多久
有的夫妻在离婚之后才发现对方在进行财产分割之前,隐瞒、转移了部分夫妻共同财产,而在离婚后其实可以再次要求法院对这部分财产做出分割的。那么再次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效是多久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47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
·夫妻中一方怎么诉讼离婚
我们发现其实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首先选择的基本都是协议方式离婚,毕竟此时方便也快捷,但如果不满足协议离婚条件的话,那么也是不可以通过这样的方式离婚,不过可以转而考虑诉讼离婚。那么一般怎么诉讼离婚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夫妻中一方怎么诉讼离婚
1、起诉离婚时...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成年未婚子女有份吗?
根据社会调查显示,中国近年来各地的离婚率都逐渐走高,离婚现象不仅在年轻人中屡见不鲜,在40到50岁阶段的中年人之中,也不再是什么新鲜事。而对于中年夫妻,到了他们这个年龄,已经有一定的财富积累,子女也基本成年甚至是结婚。他们在离婚时,必然面临更多夫妻间的财产分割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为...
·离婚双方共同抚养权是否可行?
在离婚时,夫妻双方需要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债权债务的分配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后签署离婚协议。对于协商无果的情况,可以书写诉状后上诉人们法院。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直是司法实践中的难点问题,离婚双方共同抚养权是否可行?
一、抚养权的确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
·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由于在诉讼离婚的过程中,法律规定必须要先进行调解,因此针对离婚案件不一定都是判决结果,还有可能是被调解结案。通常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同时符合了法定条件的才会做出离婚判决。那究竟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我国法律列举...
·离婚财产分割照顾无过错方吗?
一、离婚财产分割照顾无过错方吗?因出轨离婚财产分割是会照顾无过错方的,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时,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照顾无过错一方。过错在法律上的表现有以下行为:(1)重婚,必须是满足过错方与第三者...
·不愿继续履行合同,能否以支付违约金的方式单方解除?
1.违约方不享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
2.但是,在一些长期性合同如房屋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形成合同僵局,一概不允许违约方通过起诉的方式解除合同,有时对双方都不利。
3.在此前提下,符合下列条件,违约方起诉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1)违约方不存在恶意...
·环境污染损害是一种比较严重的现象,对大家的生存环境会十分不利
环境污染损害是一种比较严重的现象,对您的生存环境会十分不利,而且对您的健康也会有所损害。那么,您知道,环境污染损失鉴定机构的要求有哪些吗?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环境污染损害
环境污染事故发生过程中或发生后造成的各类损害,包括污染环境行为直接造成的区...
·十六岁抚养费诉讼时效是多久?
十六岁抚养费诉讼时效是多久《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抚养费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
·夫妻离婚孩子归谁,怎么处理孩子抚养权
夫妻离婚的时候,如果有未成年子女的,那么此时需要对子女的抚养权等问题做出处理。不过很多人不清楚,夫妻离婚孩子归谁?一般情况下是由夫妻协商确定的,而要是无法协商一致的话,则可以由法官判决。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离婚孩子归谁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