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监视居住在什么地方执行

监视居住在什么地方执行

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适用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公安部规定》第一百零七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有碍侦查”:

(一)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二)可能引起犯罪嫌疑人自残、自杀或者逃跑的;

(三)可能引起同案犯逃避、妨碍侦查的;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住处执行监视居住有人身危险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家属或者所在单位人员与犯罪有牵连的。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不得要求被监视居住人支付费用。

《公安部规定》第一百零八条固定住处,是指被监视居住人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生活的合法住处;指定的居所,是指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为被监视居住人指定的生活居所。

三、指定的居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正常的生活、休息条件;

(二)便于监视、管理;

(三)保证安全。

公安机关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或者办公场所执行监视居住。

《公安部规定》第一百零九条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制作监视居住通知书,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由决定机关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在我国对相关的犯罪人进行相应的处罚的同时,可以执行相应的监视居住的方法对犯罪人进行监视。相关的地点应由办案单位进行指定或在相关的被告人居住所在地进行执行,有利于我国对这类犯罪嫌疑人的监视和法律的执行情况的办理。

·河北省道路征地补偿安置费是如何规定的?
      河北省道路征地补偿安置费是如何规定的? 在当今时代,因为道路建设而征地拆迁的情况是比较常见的。同时,为了保证被征地人一方的利益,肯定会给予相应的补偿,以弥补其损失。对此,有关部门制定了一些补偿安置费相关规定。下面,我们应河北省的朋友们的需求,将河北省道路征地补偿安置费相关规定,...


·未经同意监外执行到外地会怎么样
      未经同意监外执行到外地会怎么样可能会取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三条 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社区矫正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超过七日的,应当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


·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法办理流程
      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法办理流程 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办理流程 (一)申请和受理 1、申请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但被诉人愿意接受仲裁的除外)。申请仲裁,应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申请书副本。申请书应写明下列事项: ①...


·征地拆迁拒绝签字行为会怎样
      征地拆迁拒绝签字行为会怎样土地征收有严格的法律程序,包含有签字确认、听证的的环节,严格依照该程序,农民的利益会得到保障。不知道你所说的不签字是哪个环节,如果是关于地上附着物的补偿,不签字的话,就将以国土部门调查的结果为准。当这些补偿到位的话,被征地农民就应当交出土地。 农村土地...


·农村建房土地使用合同需要土地使用证吗
      农村建房土地使用合同需要土地使用证吗农村建房土地使用合同需要土地使用证的,才能确认其是否是该土地的使用权所有人,在合同中才能明确权利与义务,办理农村土地使用证需要先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


·我国农村土地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已经通过个别农村地区作为试点再逐步的实行城乡一体化建设,所以有些农村的村民们自己也已经经历过了政府征收土地的相关流程。现在各省农村地区的整个发展状况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有些地方已经先行一步决定对农村进行改革。那么,我国农村土地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我国农村土地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林业土地承包合同书如何书写?
      林业土地承包合同书如何书写? 林业土地承包合同书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县_____乡_____村__________组,以下简称甲方 _____县_____乡_____村______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


·民事诉讼的一般地域管辖是怎样规定的?
      民事诉讼的一般地域管辖是怎样规定的? 一般地域管辖,又称普通管辖或一般管辖,是指以当事人所在地与法院辖区之间的隶属关系所确定的管辖。 由于当事人有原告与被告之分,所以要确定管辖法院,还必须明确以哪一方的当事人所在地为标准。对此,一般地域管辖的通行做法是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


·土地确权现场指界有疑问该咋办?
      土地确权现场指界有疑问该咋办? 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的“命根子”,一经确权,农民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权利人,有利于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土地确权有利于强化物权保障。 其次,有利于强化承包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和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为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


·年最新湖北省恩施州宜恩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湖北省恩施州宜恩县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恩施州宜恩县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椒园镇的椒园村、黄坪村、凉风洞村、店子坪村、红岩卡村、三河沟村、龙洞村、香树林村;珠山镇的七里桥村、岩堡村、甘溪村、卸甲坝村、封口坝村、大坝沟村、双龙湖居委会、工农街社区居民委员会、上湖塘社...


·变更土地使用年限应该怎么计算?
      变更土地使用年限应该怎么计算?在我们国家,国家对土地的规划是比较规范的,城市土地和农村土地都是属于国家的,我国的土地使用用途分为几种,没种的使用年限也是不同的,那么在土地使用用途变更了之后,其使用年限也是要随之改变的,下面就由我们来告诉您变更土地使用年限应该怎么计算。 一、土地使...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