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证赔偿如何赔偿?
根据我国国家的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资源属于国家所有,若是政府将您所在的土地进行征收拆迁时是会得到相应的补偿的,并按照相应不同的方式进行补偿。那么,拆迁时国有土地使用证赔偿应当怎样赔偿呢?按照相关规定,会给予土地使用证拥有者给予公平补偿。
有土地证的拆迁还是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赔偿。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一、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二、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三、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四、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五、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土地证书分类: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截止2009年1月,我国颁发的土地证书主要有三种:
1、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
土地证,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所有权。
2、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
2003年,中国开始颁发林权证,其四项权益里,也包含了部分土地权益。
土地证过户费用有两种不同的情况
1、如果原土地证上土地的来源是转让的,就只要缴纳手续费。
2、如果土地来源是划拨的(单位福利分房后的房改房,所有公房转私房以后的房产都是),土地证过户时就必须缴纳当地地价3%的土地出让金了,这是一笔很大的支出。
三、土地证过户费用
缴纳的土地证过户费用:契税1.5%,印花税5‰,如果是从中介买房,需付给中介代理费2.5%,另外如果需要贷款,还要支付银行的贷款费用,包括律师费评估费等。领取房产证以后办理土地证.如果土地是划拨的,还要缴纳土地转让金(当地政府确定的地价的3%),若土地是转让的,就不须缴纳,此外都是零星费用。
以上费用需要符合的条件
1、房屋产权本已超过两年,如未到两年,加收一个5.5%的营业税,原则上由卖家承担。
2、房屋建筑面积小于140平。如果面积超过140平,(含140)契税交3%。
3、房屋是普通商品房。如果是已购公房还要支付一个土地出让金。
4、个人所得税目前没有强制收取,所以可以忽略不计。
5、以上都是指有产权的房子,如果是使用权则不能贷款只能一次付,不用交契税等其他的费用,只需要支付过户费用。
综上所述,不管以何种形式的征收土地利用,国家都将会进行公平的补偿,这在相关文件中是具有详细的说明的。同时在拆迁的过程中应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的工作,维护公共秩序。当然对于征地补偿的相关信息当事人应当及时进行关注,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
·土地使用权合同与登记的土地使用证有关系吗?
土地使用权合同与登记的土地使用证有关系吗?有关系的;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须持土地批件、出让合同(如果是转让来的还要持转让合同)、缴纳出让金及各种税费的票据、法人证、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到土地申报发证机关申请登记。因此,签订了土地出让合同之后...
·铁路征地拆迁费标准是什么
铁路征地拆迁费标准是什么 一、铁路征地拆迁费标准
规划中的铁路外沿线三十米之内为铁路建设永久性用地,土地不可能返还了。而此外的施工用地则是在施工结束后要归还给农民恢复使用的,这属于临时用地。
永久性的征地,与临时用地的补偿标准当然是不可能一样了。永久性征用土地适用《土地管理法》...
·农场土地使用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农场土地使用年限是如何规定的?土地的使用,不仅仅需要我们拥有土地使用证,还需要我们在规定的年限之内进行使用,而且,对于不同的土地的类型,使用的年限是不同的。那么,农场土地使用年限是如何规定的呢?另外,我们的法律中对于土地使用期限到期应该怎么办也是做出了一定的说明。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福建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福建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福建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2017
根据《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177号),经研究决定,从2017年3月1日起我省征地补偿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收入、土地价值等情况...
·如何防范的暴力征地拆迁事件?
如何防范的暴力征地拆迁事件? 一、强化思想认识,严防因征地引发矛盾和冲突。
积极稳妥地做好征地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在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护耕地的同时,要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放在首要位置,不得强行实施征地,杜绝暴力征地。
二、开展全面排查,...
·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对于土地的使用来说,是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土地使用税的,相信这一点您都是非常的清楚的,但是,最近国家对于占用耕地的情况,也是需要缴纳一定的税款了,为此国家也出台了相应的政策对该税进行规定,那么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第...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方式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相关的法律信息,我们可以知道,对于民事主体,在土地被征收之后,是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款额的,农村生活的村民,一般不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故而不知道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方式是如何规定的,故而无法判断征收单位支付的补偿金额是否正确,所以本站我们给您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方...
·企业征地补偿款的标准是多少
企业征地补偿款的标准是多少您在生活当中不知道会遇到什么样的事情,有可能政府在建设规划的过程当中,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征用自家的土地。所以您在平时就要对国家的一些征地补偿款的政策及时的进行了解,以免在拆迁的时候自己的相关利益损失了您也不知道。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企业征地补偿款的标...
·开发商只有土地使用证有哪些危害
开发商只有土地使用证有哪些危害
土地使用证虽然是非常重要的土地使用证件,但是作为开放商想要售卖房屋的话需要的是拥有五种不同的证件,当前有的地方售卖的是没有证件齐全的土地,虽说价格会相对便宜,但是其中存在的危害是很多人都不知道的。那开发商只有土地使用证的话会有哪些危害呢?
开发商...
·最新山西省临汾市曲沃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临汾市曲沃县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山西省临汾市曲沃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山西省临汾市曲沃县的土...
·农村土地纠纷打死人了怎么赔钱?
农村土地纠纷打死人了怎么赔钱?1、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当中的赔偿标准没有固定的参考值。根据各地、当事人的情况不同,其赔偿数额也是不一样的,除赔偿抢救期间医疗费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有死者生前抚养的被抚养人)、死亡赔偿金、护理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