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刑事诉讼法报案提供应该准备什么材料?

我们知道,当发生刑事诉讼时,需要提供一定的材料,但是有些人不知道需要提供什么,我来讲一讲刑事诉讼法报案提供应该准备什么材料?其实根据相关规定,没有明确的格式要求,只要说明要报什么案及所知道的具体情况就行;也没有形式要求,可以口头也可以书面。具体都是有哪些呢?
报案以怎么样的形式都可以,即使是口头报案也是可以的!当然既然是报案,警察会来处理,那就应该把相关的证据材料都准备好!

一、如何接受刑事立案材料

《刑事诉讼法》第84条第3款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第4款规定:“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因此,对于报案、举报、控告、自首等立案的材料来源,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首先都应当接受并进行登记。接受并不等于立案,立案是接受材料之后的一种决定,接受在是立案之前对立案材料来源的受理。接受以后对于不属于自己直接受理的案件范围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和举报人;对于属于自己管辖,但根据案情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再移送主管机关处理。

二、可以口头告诉吗

《刑事诉讼法》第85条第1款规定:“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1、严格区分诬告与错告

《刑事诉讼法》第85条第2款规定:“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2、保障报案人、控告人和举报人的安全并满足其合法要求

《刑事诉讼法》第85条第3款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在读过本篇内容之后,我认为,当有的读者想要去刑事诉讼的时候,就能知道在刑事诉讼期间,都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了,但是上文中提到的仅仅是刑事诉讼法报案提供应准备材料,如果读者还想要了解其他诉讼案件,所具备的内容,请随时关注我们平台。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基本特征是怎样的
      在生活中,有一部分的人的行为活动,严重危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的安全及财产的安全,这样的罪行称之为危害公共安全罪。那么怎样算是危害公共安全罪?下面为您具体介绍一下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基本特征,您可以阅读了解一下。 一、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特征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不...


·死刑缓刑是啥意思,死刑哪些情形适用缓期执行
      死刑缓刑其实也就是指的死刑缓期执行,而此时我国对缓期的期限也是作出了明确规定的,即统一为两年。那在法律上面究竟这个死刑缓刑是啥意思呢?而一般死刑哪些情形适用缓期执行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死刑缓刑是啥意思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指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


·未成年强奸判几年?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现如今社会越来越发达,未成年人早熟的现象普遍存在,未成年人的犯罪率逐渐升高,未成年人犯强奸罪是极其恶劣的行为,那么未成年强奸判几年?是否和成年人犯强奸罪一样的对待?下面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此方面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未成年强奸判刑标准 1、 对未成年人的强奸案要有整体把...


·刑诉法解释24条包括哪些内容?
      无论是刑事还是民事案件,对于案件的管辖都有一定的要求,对案件不具有管辖权的法院不能审理该案件,这在我国的法律中是明确规定的。刑事案件中,管辖可以分为地域管辖、协议管辖等等,其中刑诉法解释24条对地域管辖作了具体的说明。下面,我们和您一起来了解一下刑诉法解释24条包括哪些内容? ...


·刑事判决书生效后如何执行?
       一、刑事判决书生效后如何执行? 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的第十五日无人提起上诉的,判决生效(一审判决),判决生效后,在判决规定的被告履行判决义务期限届满(被告不主动履行)之日起的一年内,应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你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就丧失了求得法院给予执行的权利。 执行案...


·同案犯一人选择认罪认罚一人未到案怎么办?
      现在的很多犯罪分子都是选择的团伙进行作案,团伙作案的情况的话,如果至抓到一个人,有同伙是还在逃的情况的话,那么对于处罚的决定会比较难以召开的,但是如果同案犯一人选择认罪认罚一人未到案怎么办?这时候我国的法律是规定的,认罪的人会按照的法律的规定进行处罚,在逃的未到案的就另外的案子进...


·一般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既遂是怎么处罚的?
      一般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既遂是怎么处罚的?一般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既遂的量刑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二款 在民事、行政的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民事...


·刑事抗诉法院需要在多长时间结案
      刑事抗诉法院需要在多长时间结案?刑事抗诉法院需要在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按...


·刑事第二审程序有什么特点
      三大诉讼中不管是哪一种诉讼,原则上当事人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的,那么都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起上诉,然后进入二审程序。针对不同诉讼的第二审程序,具备的特点不同。今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刑事第二审程序有什么特点。 一、刑事第二审程序有什么特点 1、它是上诉审程序。就是说,它是第二审人...


·制造海洛因多少克死刑?
      一、制造海洛因多少克死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构成及量刑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实施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的行为。具有上述行为的,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有下列行为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新刑事诉讼法中止侦查需要细化规定吗?
      刑事诉讼中止主要包括中止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的中止审查和法庭审理阶段的中止审理等三种情形。那么,关于新刑事诉讼法中止侦查需要细化规定吗?今天的我们就为您整理了关于新刑事诉讼法中止侦查中的相关规定,供您参考。 刑事诉讼中止主要包括中止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的中止审查和法庭审理阶段的中止审...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