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建设水库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为了老百姓的一些利益的着想,需要建设很多的公共基础设施。那如果建设水库的话,那么肯定会涉及到一个土地的征收问题,当然征收的话并不是免费的,需要给予老百姓一定的补偿,那么,建设水库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是怎样的?

一、建设水库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是怎样的?

国家建设水库征地补偿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规定,征地补偿按照以下要求给予补偿:

第二十一条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应当依法申请并办理审批手续,实行一次报批、分期征收,按期支付征地补偿费。

对于应急的防洪、治涝等工程,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先行使用土地,事后补办用地手续。

二、其他规定

第二十二条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6倍。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能使需要安置的移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需要提高标准的,由项目法人或者项目主管部门报项目审批或者核准部门批准。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执行。

被征收土地上的零星树木、青苗等补偿标准,按照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执行。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建筑物按照其原规模、原标准或者恢复原功能的原则补偿;对补偿费用不足以修建基本用房的贫困移民,应当给予适当补助。

使用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耕地,参照征收耕地的补偿标准给予补偿;使用未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国有未利用地,不予补偿。

移民远迁后,在水库周边淹没线以上属于移民个人所有的零星树木、房屋等应当分别依照本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偿。

第二十三条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临时用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四条 工矿企业和交通、电力、电信、广播电视等专项设施以及中小学的迁建或者复建,应当按照其原规模、原标准或者恢复原功能的原则补偿。

第二十五条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占用耕地的,应当执行占补平衡的规定。为安置移民开垦的耕地、因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而进行土地整理新增的耕地、工程施工新造的耕地可以抵扣或者折抵建设占用耕地的数量。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占用25度以上坡耕地的,不计入需要补充耕地的范围。

除此之外还要根据具体地区的有关规定来计算补偿费。
在这里,首先我们将建设水库征收土地补偿的具体标准的条文内容,都给您介绍清楚,要当然除此之外还需要根据一些,地方的具体条件来进行补偿费用的计算,如果还有不懂的话,也可以咨询一下律师。



·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签约流程是什么?
      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签约流程是什么 提到买房在生活当中是令您比较头疼的一件事情,不过无论如何,衣食住行是您在生活当中每天必须要面对的一些事情,所以说买房这一问题肯定也是不可避免的。不管通过什么样的办法购买一套适合自己的房子都是您在生活当中要面对的事情。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房地产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国家拥有土地所有权但不直接使用土地,使用是由具体的单位或者个人,国家通过税收和土地的有偿制获得收益所以只要符合使用国家土地的条件,我们都可以合法的成为土地的使用者。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一般都是通过出让、划拨、转让的形式进行。那么具体的国有土地使用...


·钦州2023征地补偿标准多少?
      钦州征地补偿标准多少? 在征地补偿标准这个方面,各个地区的各个补偿标准都有着不一样的规定,而且各个地区的各个时间段的规定也有可能不同。如果我们遇到此类问题时,我们首先应当了解当地的最新规定。下面我就为您介绍一下关于钦州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灵山县各区片土地...


·如何征地拆迁才是符合要求的
      如何征地拆迁才是符合要求的一、经研究确定征地拆迁范围 会商相关部门制定最终征地拆迁范围。(此项工作由拆迁部门负责) 二、征地前期摸底调查 (一)经研究确定拆迁范围后,报请当地人民政府下发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告。同时,拆迁人应告知公安、工商、房管、国土及其它相关部门,暂停办理...


·总规土地利用土地使用的关系是什么?
      总规土地利用土地使用的关系是什么?随着地产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土地的身价不断飙升,在寸土寸金的城市,土地的身价可想而知,总规土地利用土地使用的关系是什么呢?我们应该通过合法的手段让自己的土地不贬值,从而达到最大化被开发的目的。您跟着的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城乡规划法》第五条规定,城...


·法院执行土地使用权可以强制执行吗?
      在我国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对于一些被执行人不积极配合等,以各种方式对抗执行,那么法律就会对其进行相应的措施,来保障利益,那么这就涉及到本文为您讲解的知识要点法院执行土地使用权可以强制执行吗,希望我们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一、法院执行土地使用权可以强制执行吗被执行人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


·土地承包权转让合同的模板
      土地承包权转让合同的模板 土地承包权转让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_________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为壮大林业经济,搞好林业综合开发,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__________土地转承包经营及林...


·2023年肥城市新农村建设征地补偿标准概念是什么?
      2023年肥城市新农村建设征地补偿标准概念是什么? 一、肥城市新农村建设征地补偿标准概念是什么? 2018年肥城市新农村建设征地补偿标准的概念是: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


·如何取得国有土地土地使用权
      如何取得国有土地土地使用权 在我国,公民对土地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 国有土地归国家所有,如果个人或者集体想要使用国家的土地,需要向国家支付一定数额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那如何取得国有土地土地使用权呢?今天,我们就为您解答这个问题,相信可以帮助到您。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


·最新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征地补偿标准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的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范围:城市建成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440000元/亩;旱地/园地:220000元/亩;林地:110000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55000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城市发展区...


·纠纷标的是农村土地律师费一般收取多少?
      纠纷标的是农村土地律师费一般收取多少?纠纷标的是农村土地律师费一般收取五万元左右,土地纠纷之类的民事案件具体收费情况如下:(一)计件收费标准。每件收费3000—10000元。(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标准。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10%(最低收费3000元);10万元至100万元...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