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犯罪人员判缓刑后犯新罪怎么处理?

一、犯罪人员判缓刑后犯新罪怎么处理在缓刑期间又犯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前罪后罪数罪并罚。《刑法》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二、判决缓刑的条件根据现行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第七十四条明确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这就是说,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是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三是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对于符合适用缓刑条件的犯罪分子,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怀孕的妇女;已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刑法明确规定必须适用缓刑,这体现了以人为本和人道主义精神。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综上所述,关于犯罪人员判缓刑后又犯罪怎么处理,是怎么规定的我们已经为您解答了,关于犯罪分子入和才能被判处缓刑主要是要根据刑法的规定,必须是具有悔罪意识的犯罪分子,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需要经过缓刑的考验期,并且在考研期间如果违反规定随时都可能被撤销缓刑。


·诈骗罪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刑事案件都是由专门的法院进行管辖的,否则的话就有可能出现同一起案件,不同的法院在争抢行使管辖权。那么对于诈骗犯罪来讲,该如何确定具体的管辖法院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诈骗罪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


·宣传传销活动罪既遂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宣传传销活动罪既遂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指以推销商品或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


·什么情况下可以限制减刑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限制减刑限制减刑的适用主体有三类:1、被判处死缓的累犯;2、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3、实施有组织的暴力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二、限制减刑与终身监禁有什么区别?限制减刑与终身监禁有着根本的区别。限制减刑是指...


·盗窃罪的刑法规定完整条文
      关于盗窃我们并不陌生,最常见的有入室盗窃、扒窃等等,可能我们自己也遇到过,当然我们没有幸免,一个没注意,手机就被窃贼顺手牵羊了。所以我们中的大多数人还是十分讨厌小偷的,但是偷窃、盗窃的行为并不一定就构成刑法上的盗窃罪,那是为什么呢?接下来就让网的我们为您讲解盗窃罪的刑法规定盗窃罪...


·寻衅滋事罪两年内三次构成多次情节吗?
      寻衅滋事罪两年内三次构成多次情节吗?构成多次情节,认定寻衅滋事罪的多次情节:多次”一般理解为三次以上(含三次)。并且对于“多次”的认定,行为人实施的每一次寻衅滋事行为必须以构成犯罪为前提,对于行为人基于一次犯意实施犯罪的,如在同一公共场所同时对在场的多人进行随意殴打;或者基于同一...


·我们知道,醉驾是一种违法行为,当事人会受到刑事处罚。但实践中
      我们知道,醉驾是一种违法行为,当事人会受到刑事处罚。但实践中有些醉驾当事人是在事后被发抓获的,在被抓获时醉驾当事人可能离醉驾已经过一段时间那么,那么,醉驾没有抓现行是否会被处罚?我们在下文中提供了相关内容,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醉驾没有抓现行是否会被处罚? “醉驾”犯罪案件...


·刑事自诉裁定书是否会送达对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内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判前,先期公告宣判的时间和地点,传唤当事人并通知公诉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判决宣告后,应当立即送达判决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节自诉案件第二...


·犯罪嫌疑人被传唤到案 自首条件成立么?
      犯罪嫌疑人被传唤到案 自首条件成立么?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一条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公安机关根据被害人的举报,认为犯罪嫌疑人可能构成犯罪,但对犯...


·侵占罪有什么法律特征?
      侵占罪有什么法律特征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侵占罪有以下几个特征:1、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


·违反新环境法构成犯罪将受到怎样的处罚
       一、违反新环境法构成犯罪将受到怎样的处罚 违反新环境法构成犯罪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不断出现,造成很大的社会危害。需要进一步加强对环境保护法律的执法力度。 二、...


·新刑诉法司法解释的亮点体现在哪些方面?
      为了使更多的公民能理解相关的法律规范,并且使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有法可依,故而国家立法机关在颁发相关的法律规范之后,继而会颁发相应的司法解释。我国目前现行的新刑诉法司法解释,是在新修改后颁发的,此项新制定的法规的亮点体现在哪些方面额?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新刑诉法司法解释的亮...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