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怎么确定离婚诉讼地

怎么确定离婚诉讼地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该条法律规定实际上所确定的法院管辖的基本原则就是:原告就被告原则;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在被告有经常居住地时,则经常居住地的法院优先于住所地的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离婚诉讼中经常居住地如何证明
被告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致的,以被告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实践中如果向被告住所地,即被告户籍所在地提起诉讼的,可以提供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被告户籍证明来证明被告的住所的,但如果向被告经常居住地起诉要向法院提供那些证据材料证明被告经常居住的呢?1、暂住证或者居住证,以及当地管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等;2、街道、居委会、小区出具的证明等;3、房屋权属证书;4、房屋出租人出具的证人证言,房屋租赁合同书,房租缴费收据等;5、各种缴费证明,如取暖费、电费、水费、卫生费、物业费等等的缴费凭证;6、其他如受害人同事、朋友的证人证言等。司法实践中,暂住证是证明经常居住的常见证据类型之一。其实也就是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诉讼离婚也就是打离婚官司,在要想法院受理自己的案件,那肯定就要找准法院,否则的话法院会以没有管辖权为理由,拒绝受理你的案件,自然最终也就无法判决夫妻离婚。而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议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农村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贷款吗?
      农村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贷款吗? 一、农村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贷款吗? 农村的土地使用权是可以用来抵押贷款的。但是国有土地和农村的集体土地在抵押贷款上是有差异的。现在较大数额的贷款基本都需要相应的抵押物,而从我国的法律规定来看土地使用权是可以用来抵押贷款的。 1、国有土地使用权...


·平邑小三阳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平邑小三阳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近年来,因为征地拆迁引发的纠纷事件很多,其中大部分矛盾都集中在征地补偿款上。各个地方的征地补偿标准是不同,这个和当地的经济生活发展情况、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及土地年产值等因素有关。那么平邑小三阳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以...


·国有企业改制划拨土地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国有企业改制划拨土地的处理方式是什么?土地是每个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的不可或缺的生产资料及企业资产,因我国实行土地集体所有制,因此对于土地的使用权就是国企在改制时对于处理相关划拨土地时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下面介绍几种国有企业改制划拨土地的处理方式:国有企业改制划拨土地的处理方式一、...


·最新的征地补偿登记如何进行
      最新的征地补偿登记如何进行 一、最新的征地补偿登记如何进行 (一)时间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用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土地承包合同)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


·安徽征收土地苗木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安徽征收土地苗木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当政府或者是国家对某块土地进行征收时,很多人由于在自己的地上种过苗木,因此,国家也需要对这些苗木进行补偿。然而,根据每个地区的情况不同,种植的苗木不同,那么最终的补偿也会不同,那么安徽征收土地苗木补偿标准是什么呢,下面就跟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我国能不能异地处理违章?
      我国能不能异地处理违章? 我们在生活中不管是步行还是开车都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因为如今车辆的增多导致交通状况比较复杂,也很容易出现交通事故,一旦出现交通事故不但会给自己造成损失,还会造成他人的巨大损失,甚至会威胁他人的生生命安全,那能不能异地处理违章?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能...


·铁路建设征地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铁路建设征地补偿的标准是什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


·补办农村土地使用权证的流程是什么
      补办农村土地使用权证的流程是什么 土地,自古以来就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资源。古时候我们常说开疆拓土,统治者们对于土地疆域的幅度是非常在意的。有了广袤的土地,才能生产更多兵马粮草,才能开疆拓土。现代也是一样,人们讲究土地使用证。那么,如果土地使用证一旦丢了,在农村,补办农村土地使用权证...


·最新江西省南昌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江西省南昌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征地补偿标准  江西省南昌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征地补偿标准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江西省南昌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如下:  江西省南昌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共有四类...


·浦东农村宅基地继承份额以及相关继承问题
      国家政策规定,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不能归为个人财产领域,但是个人对宅基地有使用权,可以在宅基地上修建个人的住宅。且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可以继承,那么浦东农村宅基地继承份额以及相关的继承问题该怎么解决呢? 一、农村房产继承过户手续 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


·我国的土地出让年限规定是什么
      其实,土地本身就是一种不能够再生的稀缺性的自然资源的,我们的正常生活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根本都根本离不开土地。可是在当今的形势之下本身全球的耕地面积已经因为各种原因缩小了,所以我国对于国有土地资源的管理和分类要求也是越来越严格了。在下面的这篇文章当中,我们要给您介绍的内容是我国的土地...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