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法律不保护“在权利上睡觉的人”,所以对于债务纠纷,当事人最好是法定时效内提起诉讼。那么,在法律上,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呢?换句话说,当债权人遇到债务纠纷时,债权人何时能进行关于债务纠纷的诉讼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解读。
一、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实践中,无还款期限的民间借款合同大量存在,这些纠纷的诉讼时效如果符合《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的要求的,可适用20年的特殊长期诉讼时效,而非2年的时效,否则将对保护债权人的利益造成损害,有违公平原则。如果无期限借款合同超过了20年的诉讼时效提起诉讼的,则丧失胜诉权。当然,民间借款纠纷本身所具有的特点,导致许多民间借贷案件因时效问题发生争议,笔者认为,对民间借款纠纷诉讼时效的适用原则,应当坚持作有利于债权人利益解释的原则。在下列情况下应当认定诉讼时效未超过:1、放弃诉讼时效利益行为的认定。在民间借款纠纷中,常常存在债务人在借款已过时效后,经过债权人追索并经债权人通过书面等形式重新认可的情况,对此,也应当认定为债务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自愿放弃,此时债权人起诉债务人,就具备胜诉权。2、分期履行借款合同的时效认定。分期偿还债务是借款合同履行的一种重要方式,在当事人约定分期履行合同债务的情况下,诉讼时效应当从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开始计算。
二、何时能进行债务纠纷诉讼
依照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一般诉讼时效制度为2年。特殊的短期诉讼时效为1年,长期诉讼时效为20年。民间借款纠纷的诉讼时效制度一般适用3年的一般时效制度,当借款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为有效的诉讼时效期间。但是,并非民间借款案件就不适用特殊的诉讼时效期间。希望这些内容对解决您遇到的法律问题能有一定的帮助。在实践中,不少人在遇到债务纠纷时,都怠于采取措施,行使自己的权利,最后导致错过了维权的时效。对于这种情况,如果您不知道应该怎么去避免,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为您提供有效的意见。


·公司债券期限五年是怎么回事?
      公司债券期限五年是怎么回事?债券作为一种筹集资金的手段,经常被用在公司的启动和运营中。而作为投资人的我们,在进行对众多投资方式的选择过程中,对于公司债券也是情有独钟,但是否听说过公司债券期限五年的说法呢?对于债券期限的说法,就由我们进行一下简单的讲解。 一、公司债券期限五年是怎么...


·公司的债务股东是否要偿还
      公司的债务股东是否要偿还公民在遇到经济困难时,会向其他熟识的朋友借钱,产生个人债务。而作为公司在与其他企业进行经济往来合作时也会产生债务。在股份制公司中,所产生的公司的债务股东是否要偿还?此外,公司如果因种种原因而走向了破产,在公司破产后股东要还债吗?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内容,本文...


·擅自发行股票债券罪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擅自发行股票债券罪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擅自发行股票债券罪追究刑事责任是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欠债不还法院会怎么处理?
      欠债不还法院会怎么处理?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您都知道这个道理,但是有些人欠债后因为还不起或者其他原因,不还钱,甚至失踪,这是对借款人一种很不尊重的行为,那么欠债不还法院会怎么处理呢?今天我们给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欠债不还法院会怎么处理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


·住宾馆欠钱不还怎么办?
      住宾馆欠钱不还怎么办?1、行使留置权,扣押财物,紧急情况可以限制其自由,但不可进行人身伤害,这叫私力救济,只在紧急情况下适用。事后立即报警,请求公力救济,可以打 110报警,或者 到派出所报案,拖欠服务费,权利人可以行使追偿权。但要注服务费类收费债务(租金)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一年...


·债权转让是否需要通知债务人
      债权转让是否需要通知债务人 一、债权转让是否需要通知债务人 债权人对自己所有的债权的处置应该是完全自主的。债权的转让是债权人和受让人之间发生的合同关系,债务人并不是转让合同一方的当事人,所以债务人的同意与否并不影响债权转让的成立。但债权的转让涉及到债务人向谁履行债务有效的问题,...


·如何避免股权转让中“或有债务”的风险
      如何避免股权转让中“或有债务”的风险如今越来越多的股份制公司成立,其中涉及股权转让的问题也被频繁发现,当在股权转让时,您应该如何避免或有债务的风险?如果遇到这样的事件,而又对股权转让所小涉及的风险不太清楚,可以阅读下面文章。我们就如何避免股权转让中“或有债务”的风险问题做了详细的...


·集资诈骗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界限有哪些
      集资诈骗的过程中往往会先虚构一些事实来吸引公众,从而达到吸收其存款的目的,从这方面来看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其实是很类似的。这就造成不少人无法准确区分清楚这二者,那到底集资诈骗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界限有哪些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犯罪目的不同 犯罪目的是指犯罪人主观...


·债权转让债务承担是怎样的
      债权转让债务承担是怎样的 一、债权转让。 1、债权转让的概念。 根据我国目前法律的规定,债权的转让仅存在于合同当研讨会中,即合同权利的让与,指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其性质上仍然是一种合同,具有合同成立及生效的构成要件,即要求转让方和受让方均...


·贷款未到期的所需证件:
      贷款未到期的所需证件:1、凭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中有关房产归属的条款;2、《离婚证》;3、双方《身份证》;4、原房屋所有权或抵押权相关证明,即原按结贷款相关手续。二、按揭贷款已还清的:只需房地产现有者持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


·欠钱不还知道电话怎么办?
      欠钱不还知道电话怎么办? 一、欠钱不还知道电话怎么办? 1、知道欠款人的电话号码,那么可以通过电话号码查到姓名和其他信息。 2、尝试用电话沟通并做好录音,最好是获得欠款的录音。 在起诉时就需要带上: (1)、写好起诉书; (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