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缓刑期间无证驾驶怎么处理?

我们国家规定了,如果被判刑了是有一段时间属于缓刑期的。对于缓刑期就是考验我们对以前的罪过有没有忏悔有没有改过自新。我们在缓刑期间必须遵守相关的义务性规定。缓刑期间犯错对于缓刑期间的人都是很大的过错,但是我们如果在缓刑期间无证驾驶怎么处理呢?
一、无证驾驶属一般违法行为,会被给予行政处罚。
在缓刑考验期内。 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居住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原裁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作出裁定:(一)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严重的;(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三)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四)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五)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司法行政机关可以提请对你撤销缓刑,也可以不撤销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经考察机关批准。缓刑罪犯参加劳动,应同工同酬。如果同时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应执行。缓刑有条件地变更有两种情况,一是罪犯在缓刑期间表现良好,不再犯罪,可以在缓刑期满后不再执行原判或者缩短缓刑考验期。二是罪犯在缓刑期内又犯新罪,则应由法院撤销缓刑,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处以新的刑罚。
二、缓刑的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由法院宣告缓刑后交有关机关执行。由于各国司法机关的体制和缓刑的内容不同,执行的机关也有区别。主要有二类。一类是原审法院或其委托的其他法院负责缓刑的执行。法院内设专门的执行法官或缓刑监督官,罪犯应定期与缓刑监督法官联系,报告情况,这一类占绝大多数。另一类是由特设的保护观察机关执行,由原审法院指导。美国、日本等少数国家设有这样的机关。此外,我国的缓刑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17条第1款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宣告缓刑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后,人民法院应将判决书、执行通知书送交罪犯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将罪犯交由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考察。对于被判处缓刑的罪犯,在宣告缓刑时,应同时宣告缓刑的考验期。根据我国刑法第 73条的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前,即使对犯罪人已先行羁押,羁押的期间也不计算在缓刑考验期限的时间之内,更不能将先行羁押的期间折抵缓刑考验的时间。无证驾驶是我们国家法律中硬性规定不允许的,无证驾驶对于每个人来说都会有一个非常严重的后果,无证驾驶和酒驾的性质是差不多的。那么缓刑期间无证驾驶怎么处理国家对于这个问题处理程度也是非常的严重的。所以我们一定不能无证驾驶,更不能在缓刑期间无证驾驶。


·行政拘留十五天怎样可提前出来?
      一.行政拘留十五天怎样可提前出来?根据法律规定,被处罚人在行政拘留执行期间,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申请的,拘留所应当立即将申请转交作出行政拘留决定的公安机关。是否批准由公安机关根据法定条件决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四条 对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


·抢劫罪和持枪抢劫罪有什么不同
      犯罪分子抢劫他人财物的时候,有可能是徒手进行抢劫的,也有可能是持枪抢劫的,既然都是抢劫财物的行为,那么持枪抢劫和一般的抢劫到底有什么不同了?我们在下文做了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抢劫罪和持枪抢劫罪有什么不同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


·如何认定盗窃侮辱尸体罪
      盗窃、侮辱尸体罪是选择性罪名,盗窃尸体罪,是指秘密窃取尸体,置于自己实际支配下之行为。侮辱尸体罪,是指以暴露、猥亵、毁损、涂划、践踏等方式损害尸体的尊严或者伤害有关人员感情的行为。那在司法实践中,应该如何认定盗窃侮辱尸体罪呢?具体来说,盗窃侮辱尸体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请看以下内...


·因果关系是不是犯罪构成要件
      ?因果关系是不是犯罪构成要件?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因果关系是不是犯罪构成要件?因果关系不是犯罪构成要件,关于因果关系犯罪构成要件的含义并没有明确的规定,目前学界和立法界对此还存在着较大的争议。刑法因果关系,有的学者认为,是指犯罪实行行为与对定罪量刑有价值的危害结果之间...


·未成年人强奸罪如何判定?
      未成年人强奸罪如何判定?要对未成年人强奸定罪,就必须准确的了解强奸罪的犯罪本质,即违背妇女的意志,强行发生非法的性关系。犯罪的对象为妇女,包括未满十四周岁的。行为方式为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只有准确的了解强奸犯罪的构成要件,就能解决大部分未成年人强奸的定罪问题,但同时还要注意不...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否抵刑期
      指定监视居住是否抵刑期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采取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但是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应当折抵刑期。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


·刑事和解后怎么处理?刑事和解后还能起诉吗?
      刑事和解后怎么处理?刑事和解后还能起诉吗? 一、刑事和解后怎么处理? 刑事和解后可以撤销案件。 对于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和解之后撤销案件,公安机关应当报经上级领导审查批准,然后写出撤销案件报告。 检察机关在办理...


·强奸罪具备的特征有哪些?
      强奸罪具备的特征有哪些1、必须是违背了妇女的真实意愿。判断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是否违背妇女的意志,要结合性关系发生的时间、周围环境、妇女的性格、体质等各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不能将妇女是否反抗作为判断是否违背妇女意愿的惟一要件。对于有的被害妇女由于受到威胁、害怕等原因而不敢反抗、失去反...


·按照刑法修订案九的规定
      按照刑法修订案九的规定,醉驾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当事人会被公安机关拘留,并移送检察院发起公诉。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会组织双方当事人出庭答辩,在辩论过后,法官会要求当事人做最后陈述。那么,醉驾怎么在法庭上陈述词?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一、醉驾怎么在法庭上陈述词尊敬的审判长、...


·在我国刑诉法精神病鉴定依据是什么?
      一、在我国刑诉法精神病鉴定依据是什么? 1、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一个人虽患有精神疾病,但如果仍有辨认自己行为的能力,还是要负相应的刑事责任。 2、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即虽可能有辨认能力但丧 失了控制能力,其行为已无法受到主观意识的支配和控制。 3、必须是在发生危害行为...


·拘役所看守所与监狱的区别是什么?
      拘役所看守所与监狱的区别是什么?1、性质不同(1)拘役所是我国劳动改造机关之一。(2)看守所是临时羁押犯人的场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3)监狱是司法场所,广义的监狱指关押一切犯人的场所,包括监狱,看守所,拘留所等。2、关押的人员不同(1)在我国被判处拘...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