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拒绝履行合同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绝大多数的人是不会无缘无故的拒绝履行合同的,当然经常和社会生活当中各色人等打交道的这些商家们肯定也遇到过不少的奇葩。现在借了钱以后都明目张胆不偿还的案例都时有发生,就更不用说是拒绝履行合同了。但是每一个成年人应该都知道拒绝履行合同赔偿这肯定是违约方必须要承担的一种责任。
一、拒绝履行合同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1、赔偿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2、支付违约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二、一方拒绝履行合同应该怎么解决?
如果对方不履行合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或者解除合同赔偿相应的损失。对于其他不履行合同的处理,民法典也作出救济的方法: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1、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2、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3、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①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②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③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4、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5、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6、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合同当中规定的违约金是按照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来计算的,不过大多数情况下,双方主要还是针对违约金和具体损失的数额的这两部分存在着争议的,具体的赔偿数额还是得在法律的干预之下调查清楚才能确认的。


·书出版合同要注意哪些?
      书出版合同要注意哪些?书出版合同要注意以下事项,1、一份目的为在中国大陆出版简体中文纸书的合同,100%地包含了翻译、繁体、电子版权、影视改编等各种衍生权利,并且专有。——从头开始,目的就不纯。这些个权利,很多出版社或者出版机构签下来之后,根本不会去运作,偶尔有运作的比如电子版权...


·什么是合同欺诈?合同欺诈管理办法有哪些?
      什么是合同欺诈?合同欺诈管理办法有哪些? 一、合同欺诈的基本概念 1、合同欺诈是以订立合同为手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2、合同欺诈的行为表现为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获取非法利益,故意捏造虚假情况,或歪曲、掩盖真实情况,使相对人陷入错...


·茶叶购销合同模板
      茶叶购销合同模板 茶叶购销合同 甲方:___茶厂 乙方:___茶叶公司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政策,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品名、计量单位、数量、价款、交货日期 品名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人民币) 总价 交货日期 红叶特级绿茶 公斤 500 64元...


·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的区别
      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的区别 在合同签订的时候,我们经常会听到两个名词,要式合同以及不要式合同。其实,这两个名词是合同的两个种类,他们之间除了名字之外还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区别。接下来,我们就为您带来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的区别。 一、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有形式区别。 以合同的成...


·质押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质押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一、什么是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是质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出质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出质人将一定的财物(通常是动产、有价证券等)交质权人占有,向质权人设定质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质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质物所得价款优...


·销售经济合同管理办法
      销售经济合同管理办法 经济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实现依法治理企业,促进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开展,规范对外经济行为,提高经济效益,防止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归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凡以公司名义对外发生经济活动的,应当签订经济合同。 第...


·一、出租人通知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出租人通知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租赁物的性质使用、收益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3、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


·已成立但尚未生效合同怎么解除
      已成立但尚未生效合同怎么解除在实务中,因为一些合同虽未生效,但是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为了维护守约方的权益,也可以解除已成立但是未生效的合同。合同当事人可经协商一致解除,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出版社的购销合同要包括什么?
      出版社的购销合同要包括什么?格式条款的好处是,简捷、省时、方便、降低交易成本。但是其弊端在于,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一方往往利用优势地位,制定有利于自己而不利于对方的条款。因此,合同法从维护公平竞争、保护弱者利益出发,对格式条款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规范。(1)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在拟定合...


·合同签订违约金为千分之五合法吗?
      合同签订违约金为千分之五合法吗?合同签订违约金为千分之五合法,法院不能主动调整过高的违约金,必须由违约方向法院提出要求,并且提交证据证明过高。如果违约方不提出要求,法院就会支持守约方的50%违约金的主张。合同的最高合法违约金不得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民法典》(2021.1....


·合同逾期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合同逾期违约金上限是多少?一、合同逾期违约金上限是多少?一般来说,在法律规定中,没有明确强调逾期付款违约金的上限。通常按照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合同来看违约金的赔付多少。根据司法实践的经验,就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标准来说,如果双方没有在合同中约定,法院一般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大约每日万分之...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