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签订劳动合同后档案的去向?

签订劳动合同后档案的去向?现在很多单位都不保管劳动合同,档案可放在人才市场,或者暂时自己保管都可以。二、劳动合同的定义?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三、劳动合同的特征劳动合同除了具有合同的共同特征外,还有自己独有的下列特征:(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双方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没有只享受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的,也没有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受劳动权利的。一方的劳动权利是另一方的劳动义务,反之亦然。(3)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条款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成立。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给付劳动报酬,不能无偿使用劳动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享有一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5)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
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社会保险条款,同时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有关福利待遇条款,而这些条款往往涉及第三人物质利益待遇。这个问题的答案,您也都应该清楚了签订劳动合同后档案并被单位进行好好的保管,往往是自己做主或是流入到人才市场,尽管有个人信息被暴露的危险,但是您应该都清楚劳动合同上的个人信息也不是非常多,希望我们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5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具体而言,其包括这样几层含义:第一,对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只要是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而达成的,都可以经协商一致予以变更;第二,对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应当采取自愿协商的方式。 ...


·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旦解除了劳动合同的,那么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就不再具有劳动关系,此时单位也就没有义务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了。现实中,为了更好的保护广大劳动者的利益,我国明确规定一些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究竟这些情形包括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依据《劳动法》第...


·加班工资要计算个税吗?
      加班工资要计算个税吗我国对个人所得税征税时主要是对工资、薪金所得征税,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


·劳动者享有哪些权利
      作为劳动者,在实际工作为单位提供劳动的时候,无可避免在履行义务的同时也是享有一定权利的。但很多人身为劳动者却并不知道劳动者享有哪些权利,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者享有哪些权利 劳动者具体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类型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类型有哪些? 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类型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在劳动争议案件中,根据裁决书的效力划分,可将仲裁庭做出的裁决分为以下两种类型: 1、非终局的仲裁裁决 所谓非终局的仲裁裁决,是指仲裁庭对所涉劳动争议事项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在法...


·劳动合同到期尚未续签的影响有哪些呢?
      劳动者在于用人单位拟定劳动合同时,需要确定合作期限,在期限来临之际,若需要继续合作的,需要进行续签,或者签订新合同,但在现实生活中,劳动合同到期,但尚未续签的情形是较为常见的,此时,劳动合同到期尚未续签的影响有哪些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劳动合同到期尚未续签的影响有哪些...


·被依法监视居住可以工作吗
      监视居住可以工作吗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所以监视居住期间肯定是不能上班的。二、监视居住由谁执行人民检察院核实犯罪嫌疑人住处或者为其指定...


·通信线路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通信线路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工程建设是一个重大的活动,它的涉及面十分广泛,是您在进行工程建设的过程中,会综合比较建设行业,选择一个靠谱的建设工程的公司。我国对于工程质保期作出了相关规定,也是为了促进工程的质量服务提高。那么,有人问到通信线路工程质保期是多久呢?我们为您介绍一下。 ...


·员工辞职的类型都有哪些
      在实践中,劳动者为了能赚取更多的工资,往往会选择辞职去找另一家工资高点的用人单位上班。那么,在我们的生活中,员工辞职的类型都有哪些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员工辞职的类型都有哪些 辞职的形式包括三种: 1、劳动合同期满,员工主动提出...


·怎样确定职工工伤鉴定标准
      怎样确定职工工伤鉴定标准 1、一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 1)极重度智能损伤; 2)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 3)颈4以上截瘫,肌力≤2级; 4)重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 5)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 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 6)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


·劳动者解除合同需要原件吗
      劳动者解除合同需要原件吗 一、解除合同需要原件吗 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原件合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自保存所属的一份劳动合同。 《...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