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苏州醉驾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苏州醉驾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行为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是反映危险驾驶罪犯罪程度的主要因素,其驾驶的车辆种类、行驶的道路种类、行驶的路程、实际损害后果也是重要因素。同时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认罪悔罪态度、曾经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的情况以及其他交通违法情况。在量刑方面,苏州市规定,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的,量刑起点为拘役一个月,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被告人每增加血液酒精含量50mg/100ml,可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另外,《醉驾纪要》第17条规定了8种可以增加基准刑的情形:1、发生交通事故;2、所驾车辆为营运车辆;3、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现场或抗拒检查;4、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道路、城市闹市区路段上驾车的;5、醉驾时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6、具有违法或犯罪前科;7、具有先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8、其他应当从重处罚的情节。被告人构成自首或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的;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有其他可以酌定从轻的情节,可以减少拘役半个月来调节基准刑。
二、醉驾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吗?
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由此可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嫌疑人是可以取保候审的,但前提是必须要满足法律规定的取保候审的条件,同时办理相关的取保手续后才可以。首先,我们可以明确的告诉您,在苏州如果醉酒驾驶机动车辆的话,面临的就是刑事责任的承担。其次就是需要根据具体饮酒的情况严重程度来进行处罚,但是是以拘役一个月作为量刑的起点的。


·罪犯哪些情形不能监外执行
      罪犯哪些情形不能监外执行1、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的罪犯未减为有期徒刑的;2、罪行严重,民愤很大的;3、为逃避惩罚在狱内自伤自残的。二、监外执行需要什么条件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剥夺自由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将其交付一定机关,在监外来执行...


·只有口供跟转账记录能判刑吗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法条链接:〈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


·一、刑法规定驾驶员醉驾要罚多少钱?
      一、刑法规定驾驶员醉驾要罚多少钱?刑法没有规定驾驶员醉驾要罚多少钱,罚金数额是由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的。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


·强奸罪如果不谅解怎么办?
      因为一时的精虫上脑而犯下的强奸案已是屡见不鲜。侵犯者为图一时的爽快,给受害人造成了身体上和精神上的永久创伤。强奸罪一旦犯下,等待你的只有法律的制裁和道德上的无尽谴责。强奸罪是人身侵害案件,特别是侵犯了被害人的性自主权,因此被害人的谅解,在量刑时能起到相当大的作用。那么,强奸罪如果...


·贩毒能不能缓刑 贩毒可以适用缓刑吗
      贩毒能不能缓刑贩毒罪是否缓刑要看其犯罪的情节。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们的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行,所以不能适用缓刑。2、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


·盗窃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
      在侵犯财产类的犯罪当中,盗窃罪与诈骗罪可以说是其中比较常见的。虽然行为人都是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但实际采取的手段不太一样,因此最终构成的罪名也不同。那这个盗窃罪与诈骗罪之间有什么区别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盗窃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 诈骗罪和盗窃罪是现实...


·生产销售假药应承担什么刑事责任
      生产销售假药应承担什么刑事责任 一、生产销售假药应承担什么刑事责任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发现新的犯罪补充侦查可以吗?
       发现新的犯罪补充侦查可以吗? 是可以的; 所谓补充侦查,是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案件中存在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等情形,有必要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收集需要证据的情形,该阶段属于继续侦查阶段,而不是审查起诉阶段。 补充侦查,时间...


·网络诈骗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网络诈骗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在我们身边经常会发生诈骗案件,被诈骗的钱财有多有少,但并不是所有的炸诈骗案件都可以被立案的,尤其是对于网络诈骗来说,诈骗分子的智商比较高,能收集诈骗证据是比较难的,所以一般人在遇到网络诈骗后是不会随便报案的。网络诈骗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呢?1...


·非法集资用于正常经营无罪吗
      非法集资用于正常经营无罪吗整体而言,是罪轻的理由,但不是无罪的理由。这是为什么?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如果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及时清退所吸收资金,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不作为犯罪处理。根...


·包包造假会被判刑吗?
      包包造假会被判刑吗? 一、包包造假会被判刑吗 包包造假会被判刑。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做假包装如果是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伪造数量在二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就会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五条【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