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被高空坠物砸到了谁来赔偿?
车辆被高空坠物砸到了谁来赔偿?
在确定某民事行为已经实施了侵权行为之后,就可以按照既定的规定,请求其承担赔偿责任,若是车辆遭受到高空坠物的侵害之后,此时车辆被高空坠物砸到了谁来赔偿?一般来说,由于此种类型涉及的案件当事人比较多,需要通过司法途径得到救济。
一、高空坠物把车砸了谁来赔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或者从建筑物上脱落、坠落的物品致人损害的赔偿问题,受害人应该向发生物体坠落的建筑物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要求索赔。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该建筑物的全体使用人承担责任,但使用人能证明自己不是具体侵权人的除外。“就何女士的情况,如果确认为高空坠物,但是无法找到具体哪一家,应由楼上所有住户承担赔偿责任。”
高空坠物是极其危险的因素,坠物一旦砸中人,轻者受伤,重者死亡,造成的损失无法估算。坠物的所有人、建筑的所有者和管理者等,在高空坠物事故中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值得我们思考的是,如今城市楼房越建越高,室内空间有限,很多人习惯将一些杂物堆放在阳台上或防护栏里,很容易掉落。如果楼下是人流量大的街道、公共场所进出口、商业区等,坠物砸坏车辆、砸伤甚至造成人员伤害的几率非常大。作为业主,必须时常检查自家阳台和窗台上的花盆等杂物是否存在掉落的风险;作为物业等管理者,应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发现谁家防护栏上堆放了可能掉落的物品,要及时提醒和警告。从小处着手,人人知文明、护文明,才能预防高空坠物的事故发生。
理论上认为,整个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有对自身周边环境的安全义务,这一点与人们有共同维护社会善良风俗义务是相似的。此种观点认为,坠物致人损害应由建筑物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负责。这种观点显然采取了过错推定原则,即由行为人举证证明自己对受害事实没有过错, 否则应承担民法上的不利后果。上述观点,实质上触及了法律价值的冲突问题。法律包含了安全、秩序和正义等价值。在高空坠物致人损害中存在着两方不同的价值取向,如果主张唯一的行为主体承担责任,那么就是倾向于正义价值,忽视了秩序价值与安全价值;如果主张凡是可能行为人都要承担责任,那么就是强调了安全价值与秩序价值,回避了正义价值。
面对价值冲突,要尽可能平衡责任来确定不同主体应当承担的责任,可以最大程度实现法的价值,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以明确此类民事案件的民事责任主体。由此, 从维护公共秩序和公平( 保护弱者) 的角度,这种观点是可取的。如果要求受害人必须指出谁是具体的侵害人才能获得赔偿,无异于剥夺了其损害赔偿请求权,不利于实现法的价值的平衡。由此,对上述法条的理解应当理解为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作这样的理解,并不定仅仅为了民法救济的方便。实际上还可以有其它的理论支撑。建筑物作为整体而言,对所有者或管理者客观上形成了共同共有关系。民法规定, 按份共有的财产, 所有权人在内部按份承当责任,对外部承当连带责任;共同共有的财产,所有权人对内平等地承当义务,对外部承当连带责任。建筑物作为一个整体, 在不能明确责任主体的时候, 全部所有者或管理者作为共有人对外都是连带责任。
我国民法通则明确规定, 所有权人在行使其财产所有权时, 不得违反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利益。由此可以认为,建筑物上的坠物造成他人损害,就是建筑物的共有人中的一个或几个在行使其对建筑物的所有权时,出于故意或过失的过错损害了他人利益,建筑物的所有所有者或管理人都应该对造成的损害承当连带责任。当然,这里要说明的是,责任主体不限于所有者,也包括管理者或占有者。因为现实中,建筑单元所有者与占有者很多是分离的,在此情况下,要现行占有者承担责任才是公平的。
二、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的责任承担是怎样的
1、责任主体
《侵权责任法》规定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补偿责任,相较于建筑物的全体使用人,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担责排除了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主体,对担责者进行了限定,体现了公平原则。而且,通过第87条的规定,令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补偿责任,既不会造成有损害结果而受害人得不到救济的情况,也不会导致因义务人过多导致个人补偿数额过小而起不到警醒作用,能在一定程度上督促建筑物使用人尽善良注意义务,预防该类事件的发生,而且也不会将补偿义务人的范围无限扩大化,所以这一立法规定还是比较合理的。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2、责任类型
在确定了承担补偿责任的责任主体后,各“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之间承担何种责任成为必须解决的问题。他们之间应承担按份责任。原因如下:
(1)连带责任过分加大了使用人的责任,达不到息诉的目的且不利于社会安定。
(2)有违公平原则。公平是相对的,虽然要多数“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为某个人的行为承担责任有失公平,但为了平衡各方利益,就要通过制度设计来确保损害的最小化。因此,若要“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则会让真正的加害人逍遥法外,使得正义无法实现。
(3)连带责任将导致内部之间求偿权的无法实现。在一人承担连带责任全部赔偿后,其他人可能会互相推诿,导致新案件的产生,客观上增加了法院的负担。
综上所述,“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之间承担按份责任较妥。按份责任可以减轻压力,使得受害人更容易得到补偿。同时,通过“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主动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可以缩小加害人范围,经济上的驱动更能刺激他们作证的义务。另外,按份责任的承担也可以起到预防类似案件发生的作用。
3、免责事由
《侵权责任法》规定在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时,除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因此,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可以通过以下几点来确定是否免除当事人的责任。
(1)“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确定了具体的侵权责任人。相较于被害人来说,可能加害人与实际加害人同住一栋建筑物内,对于建筑物的情况较为了解,具有地理优势和人脉优势,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找出实际加害人来免除自己的责任。
(2)“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举证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可能加害人可以提出证据证明自己于侵权行为发生时根本不可能在建筑物内或伤人物品不可能归属自己从而在时间上或客观方面免责。
(3)不可抗力。《侵权责任法》第29条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因此,在发生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时,由于不可抗拒的力量造成物品坠落,即便查明了坠落物的所有人也不用担责,那么在无法查明具体侵权人时更应当免除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的责任。
整栋楼的业主如果不能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自己没有实施侵权行为,就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如果仅是导致车辆受到损害,没有导致他人的人身受到侵害,那么,需要支付的经济赔偿金是比较少的。
·在以往的实践中小区内的事故不属于交通事故,针对这一现象对人民
在以往的实践中小区内的事故不属于交通事故,针对这一现象对人民的生命安全严重不利,所以交通法规做出了新的规定,即在小区内发生事故,只要达到法律规定的事故认定条件,也属于是交通事故的范围,应该按照交通事故来处理,切实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利益。今天,我们将为您介绍的是小区内交通事故责任认...
·怎么分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
怎么分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一、怎么分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调解:
(1)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3)当事人负同等原因...
·交通肇事刮蹭逃逸怎么处罚
交通肇事刮蹭逃逸怎么处罚?交通事故后逃逸,不构成犯罪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
·停车排队不按规定等候扣几分
分2种情况如下:一种是按照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违法行为(即驾驶室内有驾驶人的),可罚款50处理,也可进行告诫(电子监控查获的罚款50处理);另外一种按照不按规定停放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即驾驶室内无驾驶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罚款15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
·交通事故索赔需要准备哪些医疗费证据
交通事故索赔需要准备哪些医疗费证据,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医疗费通常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诊治费、住院费、药费、抢救费等。
通常受害人主张医疗费要得到法院的支持,需要出具医疗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
·一、交通事故评残算法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评残算法规定是什么?
一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植物状态;
2、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4、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二)、头面部损伤...
·20年产权到期要交多少
20年产权到期要交多少土地税
一、20年产权到期要交多少土地税?
20年产权到期要交多少土地税的问题需要以地方政策为准,每个地区的地税标准都不一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
·机动车牌照掉色不清晰罚多少
机动车牌照掉色不清晰罚多少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很多家庭购买了私家车。但是很多人都对交通规则以及惩罚制度不太了解,交通法规定机动车牌照不清晰也是违反交通安全法的,但是机动车牌照掉色不清晰罚多少很多人却不清楚。下面的文章中将带来交通法中与牌照不清晰有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机...
·交通事故规定几日内处理?
在全世界每过一秒就有不少交通事故在发生,在中国这个人口数量世界第一的国家里更是如此。在马路上随处可见行使的车辆,在经济发达的城市里更是无时无刻不在堵车,因此产生的交通事故更是不可胜数,产生交通事故交警队或者警察就会很快赶来处理,但是这类事故一般都不是当场能解决的,那么我国法律中交...
·交通事故追究刑事责任,都会有哪些罪名
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可能需要承担多方的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及刑事责任。那么交通事故中的刑事责任都有哪些具体罪名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刑法133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
·车辆未投交强险有什么后果
车辆未投交强险有什么后果按照我国的规定,在购买机动车的时候就必须要同时投保交强险,否则被交警发现可以对机动车进行扣留,并且对机动车所有人进行罚款处罚。那除此之外,车辆未投交强险还有什么后果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车辆未投交强险有什么后果
1、机动车辆没有投保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