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刑法是如何定义破坏监管秩序罪的?

让罪犯失去自由并由专门的机构来监管是为了让罪犯能够反省自己的错误,但在实践中也总会出现屡教不改甚至在监管过程中又出现了新的违法行为并破坏了原本正常的秩序。刑法上将这种行为定性为破坏监管秩序罪,下面来看看刑法是如何定义该罪的?
一、刑法是如何定义破坏监管秩序罪的?
刑法第三百一十五条【破坏监管秩序罪定义、量刑】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殴打监管人员的;(二)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的;(三)聚众闹事,扰乱正常监管秩序的;(四)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其他被监管人的。【解释】本条是关于破坏监管秩序犯罪及处刑的规定。根据本条规定,破坏监管秩序犯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行为:殴打监管人员的;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的;聚众闹事,扰乱正常监管秩序的;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其他被监管人的。这里规定的“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是指依照法定程序,经人民法院判决有罪并判处剥夺人身自由的刑罚,送到监狱或者执行场所执行刑罚的罪犯。在这里,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是本罪的犯罪主体。“破坏监管秩序”,是指以各种方式破坏对罪犯进行监管的工作正常进行。“殴打监管人员”,是指用棍棒、拳脚等对刑罚执行场所的人民警察及其他管理人员实施暴力打击、伤害的行为。“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是指公开或者暗中授意、策动、指使其他被依法关押的罪犯违反监狱的纪律和管理秩序。“聚众闹事,扰乱正常监管秩序”,是指策动、纠集多名被监管人闹事,如拒绝劳动、围攻监管人员、绝食等,扰乱监狱的生产、生活等方面的正常秩序。“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其他被监管人”,是指对其他被监管人进行殴打及身体上的折磨,或者指使被监管人对其他被监管人进行殴打及身体上的折磨。实施以上破坏监管秩序的行为,可以在监狱、拘役所,也可以在外出劳动作业的场所或者在押解途中。以上破坏监管秩序的行为,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是指多次实施上述破坏监管秩序行为的;实施上述破坏监管秩序行为造成严重影响的;造成严重后果的,等等。根据本条规定,对破坏监管秩序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希望能帮助您更好地理解破坏监管秩序罪的实质内涵。我们觉得罪犯想要提前解脱监管的束缚就必须在服刑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否则在已有的刑期基础上不断地增加关押年限。


·盗窃未遂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盗窃罪是发案率最高的犯罪之一,但是很多小偷在盗窃过程中就被发现了导致盗窃行为被迫中止,这时候就会构成盗窃未遂。如果是盗窃中止的话,则要求行为人在能够完成犯罪的情况下主动放弃犯罪,并且没有出现损害后果。那法律中对盗窃未遂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


·嫖娼是犯罪吗 嫖娼被抓怎么处罚
      嫖娼是一种很恶劣的行为,而在我国对于这类行为其实也是给予了严厉打击的,所以有的人就认为嫖娼就是犯罪。那从法律角度来分析的话,究竟嫖娼是犯罪吗?而要是行为人有嫖娼行为,同时也被抓了的话,应该怎么进行处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嫖娼是犯罪吗 1、嫖娼违法,但一般不犯罪...


·有期徒刑的减刑幅度是怎样的
      减刑的适用对象中包括了有期徒刑,但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来讲,想要获得减刑机会就必须要符合规定的条件,同时我国对减刑的幅度也是有限制的。那究竟有期徒刑的减刑幅度是怎样的?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有期徒刑的减刑幅度是怎样的 (一)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


·刑法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有哪些
      刑法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有哪些《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失武器装备罪怎么判?
      武器装备通常在战争年代十分常见,因为在战争过程中武器装备将会发生巨大的作用,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特定的主体还是能够拥有武器装备的,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失武器装备罪怎么判?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失武器装备罪怎么判? 根据刑法规...


·疑罪从无是什么意思?
      你知道疑罪从无是什么意思吗?疑罪从无原则是《刑事诉讼法》中最重要的原则之一,此时不能确定嫌疑人、被告人犯罪,那么就不能定罪处罚。针对疑罪从无的相关内容,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疑罪从无是什么意思 疑罪从无,是指刑事诉讼中,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


·赌博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众所周知,针对《刑法》中规定的具体犯罪,有不一样的量刑标准。而今天我们主要来了解的就是赌博罪的量刑标准。由于会对相关规定作出修改,因此在不同的年份关于赌博罪的量刑标准可能也会有所不同,下面我们一起看看赌博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吧。一、赌博罪量刑标准1、一般处罚:《刑法》第三百零三...


·寻衅滋事罪致人轻伤判几年
      寻衅滋事罪致人轻伤判几年寻衅滋事致人轻伤怎么判刑要依据行为的定性而言,如果确定为刑事犯罪的,按寻衅滋事罪进行量刑,如果只是普通治安案件则不需要判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有期徒刑一般的刑期幅度有哪些
      我们都清楚有期徒刑是有刑期限制的,而其中最低刑期为6个月,最高则为15年。而在这个刑期范围内就具体分为了一些不同的量刑幅度。那到底有期徒刑一般的量刑幅度都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什么是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了有期徒刑的刑罚种类...


·刑法规定什么情况属于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权这一点是我国公民都知道的,但是有很多人在行使正当防卫的过程当中很容易防卫过当。虽然说国家规定为了使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不遭受损害可以行使正当防卫,但是正当防卫是有条件限制的,如果防卫过当的话就适得其反了。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刑法规定什么情况属于正当防卫? 一、刑法规定...


·事后抢劫罪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很多人对事后抢劫罪感到陌生,因为在刑法中并没有事后抢劫罪的确切规定。事后抢劫罪是指抗拒抓捕或窝藏证据,采取了胁迫的行为。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事后抢劫罪的认定条件是什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事后抢劫罪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1、行为人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罪 司...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