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赊销合同管理制度的内容有哪些

赊销合同管理制度的内容有哪些一、赊销合同的签订需注意的几个要点:
1、合同最好由本企业起草拟定,如果对方是强势企业,要求执行他们的文本,尽量协商对一些可能会发生歧义的内容加以明确。
2、合同的必要要素必须齐全,其他要素尽量明确,不要忽略细节,如:数量、单价、金额要一一对应,换算一致,且计量单位要明确定无异议。
3、合同金额书写要严谨,既要大写又要有小写,注明币种,确定具体汇率;赊账期限写清确切的天数;付款日期具体写明某年某月某日;明确逾期付款违约金的约定及计算方法,违约后果的承担。
4、明确对方签名人是否为法人或被合法授权的人,存档对方的授权书。签订合同最好双方有权签订人现场签订,并加盖公章,以防止欺诈或合同无效。
5、不要忽视争议处理条款,争议解决方式、地点等的约定要有所考虑有利于自己,避免将来诉讼成本、风险的加大河不可控。
二、赊销合同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一)、严格执行放款政策
公司的放款政策在执行过程中不要随意改变,即使情况变化,也要根据程序修改。
(二)、有效运行内部控制流程
按照工作流程制度,销售、财务、仓库等各岗位各司其职,互相牵制,保证公司销售、收款环节在预定的可控范围内正常运行,及时发现问题,防范漏洞。
(三)、及时记录、归档客户档案资料
整个流程的各个环节会产生一些凭据、单证,应及时审核并据此准确记录,以便客户应收账款的信息能够准确、完整,得到及时反映。相关单据归档保存,其中一些单证是今后主张权利的重要证据,特别要注意这些单据的合法性、关联性、有效性,发现暇疵,及时想方设法补救。
(四)、定时与客户对账
定时与客户对账,这是获得权利证据、时效证据的一个途径,也是可以及时发现客户信用变化的一个途径。
(五)、及时汇集、分析、处理客户信息资料
对客户档案信息定时归集,对客户的应收账款信息的分析要做到清楚明晰,欠款金额、欠款时间、到期时间、逾期时间、回收比例、催收情况等信息一目了然,支持这些信息的相关证据完整准确归档。对信用等级低客户密切留意,随时关注。特别对快到期应收账款重点关注,提前发出到期收账通知。对客户档案的定期整理、分析,可以尽早发现问题,采取对策。
(六)、评估客户信用
定时综合客户信息资料,评估调整客户信用等级,及时调整放款政策。
以上详细列举了赊销合同的重要性以及赊销合同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以此可以在事前、事后都有效的把控住公司的资金风险,使公司的资金处于优良的状态。但是,上述的讲解只是列举了其中的一小部分。如果对赊销合同管理制度有不同的声音或者有其他的理解

·用人单位没签合同怎么赔偿?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双方就确立了劳动关系,这种法律上的劳动关系双方的权益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但有些单位可能会由于各种原因而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实际上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那单位没签合同怎么赔偿?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单位没签合同怎么赔偿?...


·金融居间服务合同违约的定义是什么?
      金融居间服务合同违约的定义是什么? 一、金融居间合同的定义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


·合同法诉讼时效期中断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合同法诉讼时效期中断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诉讼时效中断之后的重新计算需要从诉讼时效的期间为开始进行重新计算。在行使诉讼时效时要以权利人不行使权利作为前提。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的原因是因为在诉讼期间,由于缺少要件,已经进行的诉讼应该归于无效。在这里权利人请求所指的是权利人于诉讼外所请...


·承租人违法解除合同,押金怎么办?
      承租人违法解除合同,押金怎么办? 一、承租人违法解除合同,押金怎么办 在租房合同当中,如果承租违法解除合同将要根据合同法规定依法赔偿房主损失,并且收取的押金将不予返还。 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按照租赁合同约定,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出租人在...


·合同违约责任的补救措施有哪些
      合同违约责任的补救措施有哪些? 生活中订立合同的情况是十分常见的,一旦拟定并签署了合同,就意味着自己许下了不能违反的承诺,当事人需要按照合约的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一旦违约,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在违约后,当事人一般会采取补救措施,合同违约责任的补救措施有哪些呢? 一、合同违约...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 一、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 1、《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一般情况下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了就不得撤销赠与合同,对一般的财产赠与通常是以财产是否交付来认定财产权利是否转移。 2、经过公证赠与协议也是...


·违约金与继续履行合同能否并存?
      违约金与继续履行合同能否并存? 一、违约金与继续履行合同能否并存 可以的。承担违约金与继续履行合同都是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单方面终止合同违约金比例是多少
      单方面终止合同违约金比例是多少?做为贸易公司的销售员,当客户采购商品的时候,会和客户签署一份购销合同,确定双方达成买卖关系。没有特殊情况,双方都不得违约,如果一方无故提前终止合同是要支付违约金的。那么客户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违约金比例是多少?下面我们来给您介绍下相关知识。一、客户单...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有一方违约,可以支付违约金么?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有一方违约,可以支付违约金么?合同您都很熟悉,在我们的生活中,很多事情都会涉及到合同,因为使用的普遍,法律方面是有严格的规定的,同时也有对违约的规定,有些人签署的合同没有规定违约金,但是有一方违约了,在这种情况下怎么办?今天我们就告诉您怎么解决合同没有约定违约...


·合同抗辩权的情形具体有几种
      合同抗辩权的情形有哪些(一)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民法典》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


·因拒付租金而对租赁合同解除诉讼时效为多久?
      因拒付租金而对租赁合同解除诉讼时效为多久?《民法通则》第136条第三项规定:延付或拒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合同法》第227条规定:承租方逾期不交房租,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追求承租方的违约责任。原告在起诉前长达1年多的时间内,从未行使过上述权利,即使被告因种种原...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