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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配范围是怎样的?

离婚财产分配范围是怎样的?离婚财产分配范围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7条和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夫妻的共同财产主要包括: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不包括明确只属于夫妻一方的赠与或继承;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7、夫妻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上述财产属于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没有特别约定的,应当依法予以分割。二、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4、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在日常生活当中离婚的时候要进行财产分配的话,一般情况下需要首先了解到的夫妻的共同财产应当是属于哪些,而这样一个财产的分配的话,通常情况下是包括奖金,还有就是产权方面的利益等等。


·非婚同居期间购置的房产是否属于双方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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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出轨影响夫妻财产分割吗
      在男女缔结了婚姻关系之后,那双方就是互负忠贞义务的,也就是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能有婚外情的行为,虽然这样的行为不违法,但却对夫妻感情影响很大。那实践中要是一方出轨也就是有婚外情的话影响夫妻财产分割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一方出轨影响夫妻财产分割吗 一般性的出轨行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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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重婚罪判几年?
      重婚行为已经触犯了我国刑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重婚罪应处以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所谓重婚罪是指在有配偶的情况下或者知道对方有配偶却仍然与其登记结婚的行为。法律不禁要对背叛原婚姻关系的人予以刑事处罚,对于另一方在明知对方已婚的情况下还做出了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所以法律也会对其进...


·起诉离婚阶段有哪些要注意的问题
      在涉及到起诉离婚的时候,一般离婚夫妻之间肯定就离婚的一些事项产生了争议,因而无法协议离婚也就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而在起诉离婚阶段,对于当事人而言也是有需要注意的问题。那到底起诉离婚阶段有哪些要注意的问题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起诉离婚阶段有哪些要注意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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