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刑事诉讼法法定回避理由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法定回避理由有哪些

一、刑事诉讼法法定回避理由

1、一般理由: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勘验人或者诉讼代理人。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

5、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的。

2、特殊理由:

1、参与过前一诉讼程序的国家专门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后一诉讼程序;

2、再审合议庭的组成

3、死刑复核发回重审的案件

二、法条链接

《刑事诉讼法》关于回避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九条 回避的对象、方式与事由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第三十条 办案人员行为之禁止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第三十一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第三十二条 其他人员的回避

本章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

刑事回避制度适用的人员范围比较广,除了案件的审判人员外,还包括了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当然书记员员、鉴定人、翻译人员等也是适用该制度的。但是对不同人员申请回避,此时有决定权的人不同,一般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单位走私罪的处罚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在当今这个社会,走私行为是一种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为,我国也在一些法律中规定了对于走私行为的处罚,并且如果是构成犯罪的,将需要为此承担刑事责任。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许多人都不知道单位走私罪的处罚法律是怎样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走私行为的认定...


·刑事案件可能存在决定逮捕但不予羁押的情形吗
      一、刑事案件可能存在决定逮捕但不予羁押的情形吗? 不能存在决定逮捕但不予羁押的情形,因为逮捕就意味着羁押。一般是符合逮捕条件,但个人存在特殊情况,所以不适用于逮捕的,类似于以下几种情形: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


·贩毒海洛因25克量刑多少年?
      贩毒海洛因25克量刑多少年? 一、贩毒海洛因25克量刑多少年? 贩毒海洛因25克量刑三年以上,可以判死刑的量因毒品种类不同而异,达到以下量的可以判死刑(注意:是“可以”判死刑,不是必然判死刑): 1、鸦片1000克以上;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 3、苯丙胺...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追诉标准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追诉标准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超过法定出资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


·认罪不服判的话应该怎么办
      刑事法庭的判决结果在某种程度上当然就意味着是强制性的,不过法律制度当中赋予了当事人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请求司法救济的一些途径。在现有案例当中发生过,犯罪嫌疑人虽然认罪了但是最终对一审作出的判决结果却依然是有所争议的。那么,认罪不服判的话应该怎么办? 一、认罪不服判的话应该怎么办? ...


·失火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本罪对公共安全的危害通常表现为,危害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和既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又危害重大公私财产安全两种情况。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危害公共安全行为。3、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


·强奸罪怎样减刑,犯强奸罪怎么办
      现实中,无论是以什么犯罪入狱的,在服刑期间其实只要满足了减刑条件的话,那么也是有机会获得减刑。但对于强奸犯罪而言,您知道实践中应该如何减刑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就来告诉您强奸罪怎样减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强奸罪怎样减刑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对因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


·非法组织领导传销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传销是非常不好的一种行为,传销触犯了法律,还会吞噬加入者的思想,对社会造成了非常大的危害,是社会毒瘤。对于组织传销的人来说特别是组织巨大,人数众多的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那么传销罪又该如何量刑呢?下文对非法组织领导传销罪量刑的标准是什么做出了详细的回答。 一、组织、领导传销活...


·未成年犯罪量刑如何处罚
      未成年犯罪量刑如何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


·职务侵占量刑5年,自首退赔能减到三年吗
      不一定,可以申请法院减刑。职务侵占这量刑为5年以上,自首和退赔可从轻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


·刑法关于未成年犯罪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刑法关于未成年犯罪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