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常见追讨债务的方法有哪些?

常见追讨债务的方法有哪些

1、和解法:

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

如果该债权有抵押担保或者有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债权人可与抵押人或者保证人进行协商,也可请第三者“牵线搭桥”,使抵押人以足额的抵押资产抵偿债务,或者由保证人来代偿债务。

协商解决债务纠纷应遵循以下原则:

(1)平等自愿;

(2)合乎法律法规规定;

(3)不损害国家、社会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2、调解法:

债权人如果不想伤和气、结怨仇并迅速化解债务纠纷,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根据司法部颁布的《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申请调解应当具备下列条件:l.有明确的被申请调解人,如公民、法人等的基本情况。2.有具体的调解要求,如要求被申请人履行还款义务等。3.有提出调解申请的事实依据,如借款合同、担保协议等。4.该纠纷属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受理范围。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债务人应按约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对于签订协议后债务人又反悔或部分反悔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3、仲裁法: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统一实行或裁或审、一裁终局制度,同诉讼的两审终审制相比,仲裁更有利于当事人之间迅速解决纠纷。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向仲裁机构递交仲裁协议、申请书及副本。申请书要详细载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等情况及事实理由。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债务纠纷,具有较强的保密性,当事人之间大多没有激烈的对抗性。另外,申请仲裁的费用一般比提起诉讼的费用低。

4、诉讼法:

债务纠纷诉讼就是打民事官司。对一些较为复杂、对方当事人较难对付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很难解决的案件,债权人就可选择诉讼程序来解决。

诉讼的优势表现在:

(1)法院处理债务纠纷是最终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解决方式。

(2)诉讼时限受法律的严格限制。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在收到公民的民事起诉状或口头起诉立案后,民事案件的第一审审理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也可延长6个月;不服第一审判决的,当事人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第一审裁定的,当事人须在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民事案件的二审审理期限为3个月。法院判决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5、申请支付令法: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如果债务人在规定日期内不自觉履行义务,又不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经审查核实认为无疑议的,对债权文书进行公证,并依法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

6、申请先予执行法:

先予执行是人民法院在某些案件作出判决以前,为解决原告当前的生活等困难,先向被告执行一定财物的临时措施。

(1)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①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②追索劳动报酬的;

③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2)申请先予执行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肯定;

②双方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对待给付的义务,只存在一方当事人享有权利,另一方当事人承担义务;

③行使权利的紧迫性,即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急需实现其权利,如不实现势必严重影响其生活或生产;

④须有当事人的申请;

⑤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7、申办强制执行公证法:

强制执行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经审查核实认为无疑议的,对债权文书进行公证,并依法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采用这种方式,使债权人省去了复杂的诉讼过程,节约了诉讼费用,不失为一种简便而高效的讨债方法。

当事人申办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应当向有管辖权(即当事人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供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是法人的要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有委托代理人的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需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如还款协议、借据等;有关经济担保的文件,如抵押协议、担保书等;其他有关材料,如债务人的资金和偿还能力证明;要求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人要提供借款人未按期归还借款的证明。

8、优先受偿权法:

按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债务人或第三人可以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动产抵押或质押,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抵押或质押的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比如,保管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中的义务人,不支付保管费、加工费或运输费用的,权利人即可以留置保管、加工或运输的财物,拍卖或变卖优先受偿。

9、保证人优先追偿权法:

指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之后,有向债务人请求偿还的权利。在一般情况下,保证人只有在清偿了其担保的债权后,才可向债务人主张追偿权。但在特殊情况下,保证人也可以预先行使追偿权。我国担保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法律之所以作这样的规定,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保证人仍对债权人负有保证清偿的义务。如果保证人不预先追偿,等破产财产被分割完毕后,就会失去追偿对象,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10、代位追偿法:

所谓债权人的代位追偿权,通俗地说就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权利的权利。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代位权的发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

(2)债务人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的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

(4)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的行为使其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债权人有保全债权的必要。

民间借贷中欠债不还的情况比比皆是,而作为债权人就要想好可以通过哪些方法,才能有效的追讨回欠债。上述的几种讨债方法,只能说仅供当事人选择,实际还是应当根据自身遇到的具体情况,从中选择一种或多种恰当的方式来向债务人追讨欠债。

·什么是委托贷款?委托贷款算并购贷款吗?
      什么是委托贷款?委托贷款算并购贷款吗? 一、委托贷款算并购贷款吗 委托贷款和并购贷款都算贷款的两种方式,不过这两种贷款方式不能混为一谈,委托贷款也不算并购贷款。 二、委托贷款 1、什么是委托贷款 委托贷款:是指由委托人提供合法来源的资金转入委托银行一般委存账户,委托银行...


·离婚共同债务如何规定的我国现行《婚姻法》对夫妻共
      离婚共同债务如何规定的我国现行《婚姻法》对夫妻共同债务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目前,在离婚案件的审理中,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主要依据的法律规定来自于两方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


·债权人追讨欠款如何打官司
      债权人追讨欠款如何打官司 一、债权人追讨欠款如何打官司 1、确定被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您是否起诉了夫妻双方;债务人是公司的,股东是否出资不实、虚假出资、过桥出资、抽逃出资,股东有无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给债权人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应追加股东为被告。 2、选择管...


·附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管理条例
      附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管理条例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踏入了证券市场,这主要是由于证券市场吸金能力超强,然而广大人民群众又有一种发财梦,所以吸引着他们的目光。证券市场具有风险高、收益高的特点,所以有的人可以一夜暴富,有的人却一夜之间倾家荡产。今天请随来了解一下证券市场中的...


·债权类合同保留期限是多久
      债权类合同保留期限是多久?债权的有效期是2年,但只要申请了强制执行,则该债权永久有效,除非被法院终结执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因此,没有约定履行期限或履行期限...


·一、欠银行信用卡还不上是否会坐牢欠银行信用卡还不上不会坐牢。
      一、欠银行信用卡还不上是否会坐牢欠银行信用卡还不上不会坐牢。信用卡透支10万元还不上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信用卡透支数额1万元以上,经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即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欠信用卡构成犯罪的相关法律条文《最高法院关于信用卡...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核准机构是哪个部门,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核准机构是哪个部门,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受理和审核机构 1、受理机构:中国证监会办公厅 2、审核机构: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监管部 3、《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1)第十六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证券法》、《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


·定金与预付款都有哪些不同
      定金是当事人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依法或依当事人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的前后,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定金与预付款究竟有什么区别呢?此外,在实践中,当遇到二手房购房定金纠纷时我们应该怎么解决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解读...


·夫妻要求离婚债权怎么处理
      夫妻要求离婚债权怎么处理离婚诉讼中夫妻针对共同债权的争议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双方争夺债权。这可能是因为债务人信用度高,债权容易实现:或者债权数额大,甚至超出其他共同财产的总价值或有潜在的增值因素。二是双方均推让债权而争夺其他共同财产。这可能是因为债务人的信用度差或无履行能力;...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取保候审是否可以?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取保候审是否可以涉嫌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符合《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依法申请取保候审,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依法决定。我国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是:(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


·离婚财产分割的债务如何处理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对于财产分割认定的同时也要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进行认定,如果认定为共同债务,那么夫妻双方要共同承担债务,如果认定是一方的债务,那么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只需要由借款方进行偿还。那么,离婚财产分割的债务如何处理?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做了以下的解答。 一、离婚财产分...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