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一、交通事故软组织受伤最长误工多久可以要求赔偿?

一、交通事故软组织受伤最长误工多久可以要求赔偿?

具体误工费赔偿几个月,得根据交通事故伤者受伤程度。住院期间的误工费一定要的,出院后根据医院出具的医嘱和诊断证明记载需要休息多久,一般误工费以这为依据。如果能评残的,可以计算至评残日的前一天。

二、误工费的特点

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

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收入会因人而异。

2、计算的依据各不相同。

因行业和岗位的不同,以及受害人是否就业的不同,收入方式的不同,对于误工费计算的依据,也是因人而异。

3、具有一定的推绎性。

一般而言,应当以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前某一时段,能够正常工作、劳动可能取得收入作为参照或者依据。而对于该时段的可能收入,也只能根据一定客观数据,在排除对其收入产生不利或者有利影响因素的情况下,进行推算。

三、误工费的时间计算

1、非持续性的误工

这种误工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2、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

这种误工的时间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

3、受害人因伤害死亡的

从侵权行为开始计算,至受害人死亡之时止(或有的因受害人死亡不计算误工费,因死亡赔偿金已补偿预期收入)。

四、误工费的包含项目

1、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课酬等。

2、误工费包含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

3、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差额赔偿原则)。

如:受害人为某些单位人员时,其因受伤而误工时,单位并不一定会扣发部分或全部收入。

4、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利益损失。

因为企业经营利益并非单纯企业经营者劳动所创造,其还包括资金、设备、组织管理、知识产权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企业经营者在其不能工作的时间内雇佣与自己具有相同能力的人管理企业或财产的费用则应作误工费予以赔偿。

综合上面所说的,误工就是说明在发生事故之后不能正常的工作,但对于赔偿误工费的时间长久这要看案件的实际情况,必须要等到受害者康复的那一天才会停止,所以,我国对于误工费的赔偿都是有法律规定的,只要按流程来,就可以得到合法的赔偿。





·机动车正常行驶撞死人判刑吗?
      机动车在行驶的过程中,作为驾驶人员应当小心注意,不能有违章行为出现,同时也不能太随意,否则的话很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严重的甚至有撞死人的情况出现,这个时候就有可能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那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了。不过要是机动车正常行驶撞死人判刑吗?请跟随本站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


·商业车险退了重买可以么?
      商业车险退了重买可以么? 一、商业车险退了重买可以么? 交强险不能退,其它的商业险可以随时退险,但是有要求: 1、车辆的保险单必须在保险期内; 2、在保险单有效期内,该车辆没有向保险公司报案或索赔过可退保,从保险公司得到过赔偿的车辆不能退保;仅向保险公司报案而未得到赔偿的车辆也...


·二手房交易程序是什么
      二手房交易程序是什么 (一)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二)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


·坐出租车发生事故责任怎么承担
      坐出租车发生事故责任怎么承担一种是向出租车公司主张违约责任,另一种是向肇事方主张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但这两种方式不能同时选择,你只能两者择一。这两种赔偿方式的法律依据、举证规则、赔偿项目是不同的,你要根据自身情况慎重选择。1、向出租车公司主张违约责任你乘坐出租车就与出租车公司建立了...


·交通事故前期医疗费垫付有哪些法律规定
      一、交通事故前期医疗费垫付有哪些法律规定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四条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 调解应如何申请?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不少人会选择采用调解的方式解决。那么交通事故保险理赔调解方面应该如何申请,调解时保险公司又是否必须在场呢?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当事人应如何申请调解?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羁押时间是多久?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羁押时间是多久?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如果是肇事司机的主要以上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按照规定应当立案侦查,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最后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刑事拘留的时间当然从做出拘留决定实施拘捕后起算,拘留通知书上面会有记载...


·江苏交通事故赔偿项目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江苏交通事故赔偿项目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1、死亡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哪些交通事故协商解决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不是一定就要通过诉讼方式进行,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进行协商或者调解、仲裁。但对于其中可以进行协商解决的交通事故,相关法律中作出了规定,那究竟哪些交通事故协商解决是允许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交通事故协商解决 俗称的“私了”是以...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是什么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当事人解决赔偿问题的重要依据,根据受害人伤情的不同,赔偿的项目和标准也不同。那么,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是什么呢?可能很多人都不太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是什么 赔偿范围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


·交通肇事逃逸交警认定付全责吗
      交通肇事逃逸交警认定付全责吗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逃逸当事人的责任可以有以下几种认定结果:1、事故因当事人逃逸,而无法认定当事人责任的场合,无论事故各方的实际责任如何,均推定...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