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一、以租抵债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吗?

一、以租抵债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吗?

不适用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在涉及到相关情况的处理时应当按照违约的情况来进行认定,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合同对租赁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二、有关情况说明

1、是否仅仅适用于买卖。

“买卖不破租赁”这一法律制度,不仅包括因买卖而引起的租赁物所有权变动,还包括因赠与、继承、互易甚至合伙投资引起的所有权变动。此种广义理解已为大多数人所认同。据此,“买卖不破租赁”精确地理解为“租赁物所有权变动不得对抗租赁物债权”更为准确些。但尚没有明确法律条文给予明确。

2、是否适用于“动产”。

“租赁”,依合同法第212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这一条款并没有对租赁物进一步设定限制,就是可包括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从字面看无论是不动产还是动产都可以适用“租赁物所有权让与不得对抗租赁物债权”原则。但是当我们将这个概念运用到229条的时候,不禁会发现,如果所有权转移以交付为要件的动产也适用第 229条,将不利于财产的流通,有悖于现代民法的宗旨。因此《合同法》第229条中租赁物一词,应限定于不动产,如房屋等更妥。但司法习惯是这样做,但也没有法律条文明确。

3、买卖不破租赁与抵押权竞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6条第1款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因此,以抵押财产出租的,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在这种情况下,抵押权优于租赁权,租赁关系因抵押权的实现而解除。

4、财产保全与租赁竞合。

财产保全与租赁竞合,指在同一标的上同时存在财产保全和租赁,二者在效力上发生冲突的情形。二者效力发生冲突时如何处理解决,尽管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应怎么处置,并且从“买卖不破租赁”的适用条件来看,买卖的行为也是发生于后,按理说应该也可以适用“买卖不破租赁”。

对于以租抵债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是比较普遍的,但对买卖不破租赁原则进行适用时,首先应当对产权的转移情况进行认定,在产权发生转移的情况下才可以适用,具体情况下对于以租抵债的情况应当合同法中违约情况来进行处理。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是什么?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是什么?1、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以债权为限;2、债权人需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3、撤销权的行使,以债权人自己的名义为之,而不是以债务人的名义进行;4、撤销权的行使,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诉讼解决,仲裁机关及各级调解组织不得受理撤销权纠纷的案件;5、撤销权行使...


·存单质押借贷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多少?
      存单质押借贷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多少? 一、存单质押贷款的额度,也就是存单质押贷款原则上不能超过多少? 《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和《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规定》对个人和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做出了详尽规定。根据规定,存单质押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或存单的到期日;存单质...


·非法集资和民间借贷有什么区别
      非法集资和民间借贷有什么区别 一、非法集资和民间借贷有什么区别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个人未依照法定的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民间借贷...


·犯了变造公司债券罪既遂一般怎么判?
      犯了变造公司债券罪既遂一般怎么判?犯了变造公司债券罪既遂的判刑, 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个人债务纠纷发生该怎么防止
      个人债务纠纷发生该怎么防止 一、个人债务纠纷发生该怎么防止 (一)个人借款可以约定无息借贷,但如果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经催告不还后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二)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法律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


·小额贷款不还会判刑吗?
      小额贷款不还会判刑吗?小额贷款不还会判刑,《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约定的借款利息不清楚该怎么办
      在现代社会中,人们的法律意识都有了提高。不少人都知道借款时关于利息的约定不能超出一定的范围,而这就与出借人的利益相“冲突”了,为此他们想要通过将利息不约定清楚的方式来规避。那么,遇到约定的借款利息不清楚怎么办呢?换句话说,应该如何处理利息约定不明的情况?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


·逾期付款违约金上限是怎样的?
      逾期付款违约金上限是怎样的?我们知道,合同中是可以约定违约金条款的,同样,我们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但需要双方达成合意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才能产生法律效力。那么,法律对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上限是怎么规定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一、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是指当...


·质押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质押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质押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质押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一、什么是质押贷款? 质押贷款是指贷款人按《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为质押物发放的贷款。 可作为质押的质物包括:国库券(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国家重点建设债券、金融债券、AAA级企业债券、储蓄存单等有价证券...


·公司债券还不上会有什么后果
      公司债券还不上会有什么后果现代生产经营中,企业进行经营和借款的方式是比较多的,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也是,当自己的手里有些闲钱的时候,可能会选择投资,投资的内容可以自行选择。有些人会选择购买公司的债券,用购买债券来作为一种投资方式,但是,购买企业的债券以后,如果企业还不上自己的本钱了...


·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有什么区别?
      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有什么区别? 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有什么区别? 一、发行主体的差别。 公司债券是由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债券,我国2005年《公司法》和《证券法》对此也做了明确规定,因此,非公司制企业不得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是由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企业...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