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一、起重机驾驶员劳动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一、起重机驾驶员劳动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限定,甲乙两方本着平等自愿、商量一致、合法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并答允共有遵守: 

第一条  合同类型和时限  

甲、乙两方选择以下形式确定本合同时限: 

(一)固定时限,自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年__月_日止,共_个月。  

(二)其中试用期,自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个月。 

(三)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到岗。  

注:《劳动合同法》调整了《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限定内容。取消了劳动合同的商定终止,限定劳动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现而终止。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当事人不得商定劳动合同终止要求;即使商定了,该商定也无效。  

限定到岗时间的借口在于:《劳动合同法》限定劳动关系的建立日为用人之日(通常情况以到岗为准),劳动者签订合同后一直不到岗,公司不能随便解除合同,法律风险和成本很高,应商定到岗时间,以便后面商定本合同的自动失效。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认可从事职位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两方商量认可,能够变换工作地点。 

(二)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限定的工作数量,达到限定的质量准则。 

注: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对于类似“因生产经营需要,劳动者愿意服从用人单位调整工作职位”或“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劳动者工作职位”等条款,不再写入合同。原由在于:调整工作职位隶属变换合同做法,按照《劳动合同法》限定,变换需采用书面形式,因此,此商定涉嫌掠夺劳动者的合同商量变换权,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职责、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无效。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假  

(一)乙方实行以下第1种工时制。 

1、实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出7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出40小时。  

2、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甲乙两方商量安排。  

(二)乙方依法享受国家限定的节假日和本单位限定休假规则。  

注: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  

第四条 劳动保护和要求  

(一)甲方根据生产职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限定为乙方配备必要 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二)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规则;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规则,严禁违规作业,防止劳动经过中的意外,减少职业危害。  

(三)甲方应当建立、完善职业病防治职责规则,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注:劳动保护、劳动要求和职业危害防护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 

第五条  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的基本(固定)薪水准则为元/月,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薪水为元,绩效薪水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 

(二)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薪水规则,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三种薪水形式:  

1、计时薪水。乙方的薪水由基本(固定)薪水和绩效薪水组成。基本(固定)薪水为元/月,绩效薪水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如甲方的薪水规则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职位变动,按新的薪水准则确定。  

2、计件薪水。甲方应制定科学合法的劳动定额准则,计件单价按甲方的有关规则为准。  

3、其他薪水形式。具体商定如下: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薪水,发薪日为每月15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薪水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限定的最低薪水准则。  

注:本合同应注明劳动者的基本(固定)薪水准则,绩效薪水由业绩考核确定。“甲方指定的单位”解决的是劳动合同所在单位和薪水支付单位分散的情况,即“外派用人”的情形。“25日”比正常发薪时间延后5日,规避有时合法期间晚发薪水的情况。

(四)合同期内,甲方应视乙方的工作表现情况,予以乙方提高薪水待遇的机会。(注:加薪情况应明示与合同中。)第六条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乙两方必须依法参加当地政府限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限定按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社会保险组织交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交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薪水中代扣代缴。 

(2)乙方因工负伤(丧命)和患职业病,依法享有得到医疗救治、经济赔偿的权利。 

(3)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患病、非因工负伤,依法享有国家限定的医疗期。 

(4)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甲方的限定执行。 

第七条 合同变换、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两方能够变换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两方商量一致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商量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招致劳动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能够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注:人力资源部门应保留聘请资料,以保留录取要求的证据。 

2.严重违背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规则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导致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导致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议,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换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职责的。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修订。对员工欺诈的情形,也可依据第39条第5项解除劳动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能够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训练或者调整工作职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招致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经甲、乙两方商量不能就变换劳动合同达到协议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能够解除此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  

1、甲方不能按时按量提供乙方合法报酬的;  

2.甲方未能按时按量提供乙方保险福利的; 

3.甲方不能提供乙方合法职位和训练机会的; 

4.甲方不能为乙方提供更好发展机会的;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拟订,无变化。  

第八条  其他商定条款 

(1)凡由甲方给钱训练乙方,两方另行签订《训练/教育协议》,因乙方原由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训练等花费,具体赔偿准则执行《训练/教育协议》的商定。  

(2)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学历、履历、资格或任职证书(明)以及之前劳动关系可否解除或终止等。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并应书面答允其真实性。若因有意漏报、掩瞒前述基本情况,欺骗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甲方查出或被原单位追诉的,视为乙方的欺诈做法并导致甲方的严重误解,甲方有权依法申请认定本合同自始无效,由此给甲方导致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部承受。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条限定的到岗日到岗的,本合同自到岗日满后自动失效,但甲方认可的除外。由此给甲方导致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部承受。  

(4)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条款与附件内容有任何冲突或不一致之处,则以附件中的内容为准。 

(5)本合同履行经过中,若甲方变换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6)乙方在合同期内,属其职位职务做法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要求所产生的所有专利、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进行商业性开发。  

(7)两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再受聘其他任何单位从事与甲方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冲突的业务。  

(8)乙方对在合同期间得到的有关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情报、信息等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背保密义务则被视为严重违背本合同,并认为有足够的借口被辞掉。此种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的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 

注: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专项训练只在主合同中做原则商定,另行签订协议处置。  

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限定的,按法律法规限定执行;法律法规无限定的,由两方商量解决;两方商量一致,能够变换本合同。若两方商量不成或者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依法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人民法院诉讼。  

本合同一式份,自两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奏效;两方各执一份。甲方应按限定建立工人名册备查,并向劳动部门解决备案手续。劳动合同范本能够到信法网下载。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综合上面所说的,起重驾驶员也是属于工作的一种,而且也需要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在写的时候一定要注明清楚所有的内容,特别是对于合同的内容就一定要保障内容真实有效,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1、配电箱(柜)的金属框架及基础型钢必须接地(PE)可靠,配电柜底座槽钢固定在200mm高混凝土台上。 2、进线总箱(柜)应做重复接地,线径不小于电源零线规格。 3、配电箱(柜)配线整齐,无绞接现象,导线连接紧密,无松动。 4、配线时不伤...


·女职工保护主要包括哪几个方面?
      女职工保护主要包括哪几个方面? 虽然我国提倡男女平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女性由于力量比较薄弱等原因,相比较于男性职员,依旧处于弱势地位,为了更好的保护女性的权益,我国立法机关制定了不少保护性的法律规范,根据这些诶规范,女职工保护主要包括哪几个方面? 一、女职工保护主要包括哪几...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局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很多人都知道,劳动局在我国的现实生活中发挥着极大的作用,比如说在我国的劳动局就可以进行工伤的鉴定,对于工伤的鉴定问题,您普遍想要了解的是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局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劳动局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伤残 1)极重度...


·劳动仲裁超出仲裁请求的金额公司不服怎么办
      劳动仲裁超出仲裁请求的金额公司不服怎么办?劳动仲裁超出仲裁请求的金额公司不服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法定丧假有几天?丧假期间的工资怎么算?
      家人去世,是一件十分悲痛的事情,根据人之常情,当职工遇到亲人过世的情况时,法律理所应当对其规定一定的丧假,那么法定丧假有几天呢?的我们今天就在这里跟各位讲讲关于法定丧假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法定丧假有几天 员工休丧假的具体操作可参考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


·仲裁追讨加班工资有效期是多久?
      仲裁追讨加班工资有效期是多久?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费,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


·建筑工程款追讨方法?
      建筑工程款追讨方法有哪些 1、与欠款人进行协商 在工程欠款中,欠款人一般都处于比较强势的地位,无论是发包人欠款,还是转包人、违法分包人欠款,他们都有各种理由不支付工程欠款,如工程质量有问题、工程延期、发包人未支付工程款、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携款潜逃、发包人拒不结算、拒不验收等等...


·工地受伤有工伤认定书索赔流程是怎样的?
      在工地上的工人由于工作的环境较为恶劣,受伤是很容易发生的事情。当我们工人受伤之后可以向单位申请工伤补偿,这是需要走正规的流程的,那么工地受伤有工伤认定书,索赔的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请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知识。 工地受伤有工伤认定书,索赔流程: 关于工地受伤有工伤认定书...


·司法局司法鉴定科的工作程序是怎么样的?
      在如今的社会,随着诉讼案件的增多,要求做司法鉴定的人也有很多了,基本上在每个城市都有相关的的司法鉴定机构。对于人民群众来说,关于司法局鉴定科是特别重要的鉴定部门。很多公民都不是很了解司法鉴定的程序是什么,就只有等待结果出来。那么司法局司法鉴定科的工作程序是怎么样的?下面我们具体了...


·没解原劳动关系又安排到新用人单位违法吗?
      很多人在原单位挂职,然后去新单位工作。去新单位工作需要签署劳动合同,但是在原单位的劳动合同没有解除。很多人担心拥有两份劳动合同违法法规,怕被用人单位起诉。那么,没解原劳动关系又安排到新用人单位算违法吗?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原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能否入职新单...


·员工主动离职工资需要发清吗
      员工主动离职工资需要发清吗 一、员工主动离职工资需要发清吗? 员工主动离职公司需要结清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