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深圳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是什么?

深圳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是什么?

在当下,劳动者遇到劳动纠纷都会寻求劳动仲裁委寻求帮助。那么在深圳生活工作的您知道深圳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劳动仲裁程序 ?吗?下面,我们就为您收集整理出一份深圳市劳动仲裁委劳动仲裁程序,以帮助您更好的办理相关事务。

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程序:

一、符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受案范围:

(一)下列争议作为劳动争议案件处理: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下列争议作为人事争议案件处理:

1、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2、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3、社会团体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5、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仲裁的其他人事争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劳动仲裁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或注册登记资料)

3、被申请人身份证明(或注册登记资料)

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5、授权委托书

6、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律师的,提交律所所函或法律援助公函)

7、证据材料

8、增加或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书

9、回避申请书

10、撤回仲裁申请书

三、劳动争议仲裁程序:

1、申请人递交仲裁申请材料。

2、仲裁委员会5日内确定是否受理。立案审查的内容包括:

(1)是否符合劳动、人事争议的受案范围;

(2)是否有明确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3)是否在申请仲裁的法定时效期间内;

(4)是否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

3、仲裁委员会组庭排期并将相关材料送达双方当事人。

(1)向当事人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等;

(2)双方证据交换;

(3)处理申请回避、延期审理、中止审理、增加或变更仲裁请求、仲裁反申请、撤回仲裁请求等其他诉求。

4、开庭审理。

5、出具仲裁文书。

以上是我们为您收集整理出的深圳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劳动仲裁程序,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发现的合法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您应该及时采取措施,及时向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想了解

·现在人人都在用微信,这种沟通工具为人们的生活带来的极大的便利
      现在人人都在用微信,这种沟通工具为人们的生活带来的极大的便利。日常生活中,有一些人通过扫描陌生二维码、打开微信陌生人链接受骗过。网络诈骗、手机诈骗成为了信息时代新型的诈骗方式,对于每个人来说,都应该掌握些防骗技巧。那么如何防范微信被骗?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给您支了什么招。 ...


·一、试用期的社保应该怎么缴纳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
      一、试用期的社保应该怎么缴纳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依法约定的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试用期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已经确立了劳动关系,劳动者已经是用人单位的职工。 依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招用人员时应当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录用之日起就依法为员工办理...


·离婚时没工作争抚养权是否有影响
      对于大多数的女性职工来说,结婚生孩子以后,如果有条件的话,可以将孩子暂时有家里面的老人来抚养。但是也并不排除有一些结婚以后,完全就将生活的重心转移到了家庭。因此有一部分女性在离婚的时候考虑的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就是,离婚时没工作争抚养权是否有影响? 离婚时没工作争抚养权是否有影响?...


·物业合同快到期怎么解聘
      物业合同快到期怎么解聘1、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业主通过业主大会共同决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2、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


·工程质保金规定有哪些
      工程质保金规定有哪些? 在生活中,工程建设的安全性十分重要,如果建筑物发生倒塌或者爆炸等事故,会对人身安全造成巨大伤害。发包人为了承包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建设会收取承包人质保金,等承包人按照合同规定完成建设再予以返还,这一措施对于保证建设工程安全有很大的作用,那么下文会对...


·童工是指那种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世界上很多国家都禁止使用
      童工是指那种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世界上很多国家都禁止使用童工。因为童工属于未成年人,身体各方面机能以及心智都未发育完全,无法承受高强度劳作。并且使用童工,不利于未成年人的成长与教育。那么,使用童工的法律后果是什么?详情参考下文。 第一,我国目前为止有两部法律明确禁止用人单位...


·劳动者签劳动合同要多久?
      劳动者签劳动合同要多久? 一、劳动者签劳动合同要多久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在签订合同时约定试用期。 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 相关知识 如何订立劳动合同 (1)订立前的...


·当事人该如何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就解除劳动合同来看,可以通过法定方式解除,当然也可以是双方协商之后解除。但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来讲,此时应该如何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介绍吧。 一、如何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一)任何权利的行使都应以不违法为前提,劳动合同双方协商解除劳...


·劳动法关于童工处罚的规定是怎样的?
      即将迎来暑假,有些勤劳的中小学生会在这期间到餐馆或者工厂做一些短期工作来提升自己。而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和身心健康,国家已制定颁布了相关的法律法规。那么对于短期工作法律在年龄上上的规定是怎样的,对于使用童工法律上的处罚内容具体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劳动法关于童工处罚...


·农民工与施工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工伤责任由谁负担?
      一般来说,认定工伤必须要求劳资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实践中,由于劳动者没有与施工单位之间签订劳动合同,也不存在劳动关系,但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不是其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前提条件。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工伤社申请应当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执...


·上海职工可以享受丧葬假几天?
      上海职工可以享受丧葬假几天?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在批准的婚...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