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一、孩子抚养费应该给多少 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

一、孩子抚养费应该给多少

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抚养费给多少,具体数额如何确定?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支付抚养费的方式

父母离婚只是婚姻关系的结束,子女的抚养教育不因婚姻的结束受到影响。离婚后抚养费的给付方式可以由离婚的夫妻双方由双方协议确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子女抚育费可以采取以下的给付方式:

1、 定期给付。

根据父母的职业情况,抚养费原则上应定期给付。有固定收入或虽无固定收入,但每月都有相当收入的父母一方,应按月给付孩子的抚养费;从事农业生产或收入较高的父母,也可以按季或年给付。

2、 一次性给付。

有的情况下,抚养费也可一次性给付。例如当事人有充分的经济能力,有条件一次性给付孩子抚养费的;除此之外对于涉外、涉华侨、涉港澳台同胞的离婚案件,子女抚育费一般都做一次性给付的处理,以免日后发生执行困难。

3、 以物折抵。

特殊情况下,当事人无法以现金支付抚养费,可以以物折抵。主要适用于没有经济收入的一方或下落不明的一方,按照确定的抚养费数额,用属于无经济收入一方或下落不明一方的财物,以相当的数额,折抵抚养费,交付抚养子女的一方。

以上是实际中的几种抚养费的给付方式,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和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抚养费有些家庭给的多,而有些家庭给的少,所以法律上也并未就抚养费的给付标准作出一个统一的规定,一般都是要结合家庭的情况作进一步确定的。当然,在之后若是实际情况有发生变化的话,那相应的也是可以增加或者减少抚养费的给付金额。所以,并不是一开始确定了抚养费数额,后面就一直不变。

·夫妻分居证明有哪些常见证据
      夫妻分居证明有哪些常见证据司法实践中,能证明夫妻分居事实的常见证据一般是以下几种:1、一方在外居住的证明,如房屋租赁合同等;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协议;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分居文书或双方来往的邮件等以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4、证人证言,但由于证人常常与为其作证的一方存在利...


·无过错女方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
      无过错女方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


·子女抚养权协议书范本怎么写的
      夫妻如果在离婚的时候能够就子女的抚养协商一致的话,那自然是最好的,可以说这种情况下对子女造成的影响是相对较小的。而协商达成一致之后,当事人最好还是签订相应的协议,那这个子女抚养权协议书是怎么写的呢?我们带来子女抚养权协议书范本一份,帮助你了解相关知识。 子女抚养权协议书范本 ...


·非婚生子女未成年抚养费要支付到什么时候
      即使是非婚生子女,在其父母分开的时候,也是要履行对该子女的扶养义务的,这点上面与婚生子女是没有差别的。那么您知道非婚生子女未成年抚养费需要支付到什么时候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非婚生子女未成年抚养费要支付到什么时候 婚姻法第二十一规定,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


·一、离婚抚养费抚养方不承认给过怎么办?
      一、离婚抚养费抚养方不承认给过怎么办? 离婚抚养费抚养方不承认给过的情况下,可以依法向司法机关举证诉讼来解决。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工资总额的计算,应当包括基...


·离婚开庭审理几个小时能出判决结果
      离婚开庭审理几个小时能出判决结果 一、离婚开庭审理几个小时能出判决结果? 离婚开庭审理几个小时是肯定无法出判决结果的,离婚案件的审理时间一般是3到6个月不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


·一、离婚判决是否可以不分割财产的?
      一、离婚判决是否可以不分割财产的?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只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不要求对财产进行分割是法院是会受理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起诉到法院的离婚案件法院都会判决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性,进行判决的。二、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一般要经过如...


·一、离婚是否应按收入高低分割财产?
      一、离婚是否应按收入高低分割财产?不分收入高低来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


·家庭财产保险种类有哪些?
      家庭财产保险种类有哪些?1、灾害损失险灾害损失险的保险标的包括被保险人的自有财产、由被保险人代管的财产或被保险人与他人共有的财产。家庭财产灾害损失险规定的保险责任包括:火灾、爆炸、雷击、冰雹、洪水、海啸、地震、泥石流、暴风雨、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一系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对于被保险...


·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是否能结婚?
      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是否能结婚?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是不能结婚,早婚,是指公民不到法定结婚年龄结婚的情形。属于违法婚姻。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未到法定婚龄的结婚的,属于无效婚姻。法定结婚年龄是指法律规定的男女双方可以结婚的最低年龄,也就是...


·在有了第一次起诉离婚的失败经验之后
      在有了第一次起诉离婚的失败经验之后,有的人在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时候准备就稍微显得充足一些。之前自己遗漏的一些证据材料,在这次也一并收集到了。那到底这个第二次诉讼离婚要怎样的证据才行呢?若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2)...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