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信用卡欠款3万还不上怎么办

信用卡欠款3万还不上怎么办?1、使用最低还款额功能。每家银行都会个有最低还款额功能,只要还上这最低还款额,银行不会收取滞纳金,也不会影响个人信用。但是,还最低是要收取利息的,每天万分之五的利息,所以,只需还最低,虽然压力会减少,但是会有复利产生,会相对麻烦,也只能做暂时延缓之用。2、利用分期功能。如果还款有压力就可以直接申请账单分期,一般银行都提供3、6、9、12、18、24期的共能,可以根据自己的还款能力选择分的期数,这样一可以缓解还款压力,二也不会影响信用。3、更改账单日来延长还款期限。账单时间不是随便可以更改的,一般来说半年才能改一次,有些银行是一年改一次,有些银行就只能改一次。4、主动和银行说明情况进行协商。如果确实因为工作等特殊情况,一段时间无法还上,可以主动致电给银行,说明原因,证明不是恶意不还,确实是有原因,商量能不能延迟还款,千万不要换电话等不理银行,这样个人信用没了,除非以后都不和银行打交道了。二、信用卡逾期不还的后果信用卡逾期还款后果严重,因此透支消费应适度。虽然信用卡最大的特点就是有透支功能,但事实上构成了客户与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到期不还款,不但可能会造成法律纠纷,还会承担高额罚息,最重要的是会形成信用不良记录,给今后的工作生活带来不利影响。1、承担高额罚息。信用卡违约后,通常涉及到的罚息费用为循环利息费用和滞纳金。循环信用实质是一种按日计息的小额、无担保贷款,如果在最后还款日未全额还款,在下期对账单上,则会产生循环信用利息,且需要从消费入账日起计算利息。2、造成法律纠纷。信用卡暴力催收成为热门话题,不少银行信用卡中心将信用卡还款催收外包给一些所谓的“讨债公司”,这些公司良莠不齐,催债手段比较粗暴,给客户带来很大困扰。3、在全国征信系统中留下“信用污点”。只要是在银行办过卡、贷过款,都会自动在该系统中生成一份属于自己的“信用报告”,这个报告中的“污点”不容忽视,它会影响到申请各类贷款、上保险、求职、海外留学等,不良记录在国外一般保留7年。市民的逾期负面记录不再伴随终身,若能持续5年按时足额还款,可还回信用清白。信用卡还不上的,如果属于恶意套取的,则需要追究相关刑事责任,具体情况下应当结合实际而定。当事人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期限来还款,如果确实是因为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还款的,应当主动说明,并协商解决,不还是肯定不行的。


·公积金贷款抵押手续要多久
      公积金贷款一般在二十天内可以审批下来。公积金办理贷款,工作人员一般就是告诉你十天十个工作日,也就是二十天。首先拿着你的购房合同和公积金卡。户口本,身份证,去公积金递交。审核一般在3至5个工作日。审核结束后去公积金,签借款合同,然后等待放款。《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


·婚前债务婚后是否共同承担?
      婚前债务婚后是否共同承担?作为夫妻是要有难同当的,在关系存续期间有债务问题也要一起面对。但是在结婚之前关于的财产问题是一定要说明白的,如果一方有债务纠纷那么作为夫妻婚前债务婚后是否共同承担呢?我们这就为您详细的解答一下关于这个问题的答案。 一、婚前债务婚后是否共同承担? 1、...


·我国刑诉法没收保证金条款?
      在刑事诉讼中,基本上都是关于人身自由的规定,比如逮捕、拘留、监视居住等等,但是在取保候审这一强制措施中,存在着两种不同的保证方式,也就是保证金和保证人。在犯罪嫌疑人不遵守取保候审规定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会没收保证的一部分或者全部。下面一起来看刑诉法没收保证金条款。 一、刑事诉讼法...


·贪污公款怎么判刑处罚?
      贪污公款怎么判刑处罚? 一、贪污公款怎么判刑处罚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其他较重情节”,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资产大于债务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资产大于债务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


·新婚姻法债权债务的规定是什么?
      新婚姻法债权债务的规定是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民法典》是在原有法律的基础上做了一些改变,使《民法典》更加具体。在处理债权债务的问题时,可以依照《民法典》新的法律规定来处理,那么关于《民法典》债权债务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我们进行了以...


·保险合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保险合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保险合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条款作为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其内容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尤为重要,因为它直接关系到被保险人的利益。但在保险经营实践中,由于我国法律尚未对制定免责条款规定强制标准和范围,而保险人在制定保险条款时经常会扩大免责条款的运用。保险合同免...


·离婚了还要替对方还债是否合理?
      离婚了还要替对方还债是否合理?离婚了还要替对方还债是合理,离婚的时候,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欠下的债务,需要夫妻双方一起还债。如果钱不够还清债务,或者是财产都是双方自己掌管的,就需要夫妻双方商量一下用什么办法还清债务。如果办法不能得到双方同意的时候就需要人民法院来决定。关键还是得...


·如何行使债务转让中的抗辩权?
      如何行使债务转让中的抗辩权?如今,在双方建立借贷关系后,债权转让的事情时有发生。按照规定,债权人将债权进行转移,无需得到债务人的同意。但是针对新的债权人,债务人有权行使抗辩权。就债权债务转让过程中,存在不合理的现象,进行抗辩。那么如何行使债务转让中的抗辩权?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的...


·夫妻共同债务一方去世怎么分割
      夫妻共同债务一方去世怎么分割不需要分割,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烟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夫妻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是无条件的,它并不以死亡一方有无遗产或夫妻双方婚后有无共同财产为条件,也就是说,不管死者有无遗产,只要是夫妻共同债务,生存的夫或妻一方都有义务...


·代位权次债务人的担保人行使追偿权
      代位权次债务人的担保人行使追偿权按照民法规定及其法理,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是一种委托关系,求偿权的成立必须具备如下要件:第一,保证人有清偿被保证债务的保证行为。保证人在对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前,对债务人有未来追偿权,保证人以清偿债务、提存、抵销等方法代债务人向债权人清偿之后,保证人...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