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抢劫罪犯罪特征是怎样的

抢劫罪是一种性质非常严重的刑事犯罪,具有极大的社会危险性。因此,世界大多数国家都将抢劫行为规定为重罪,给予行为人严厉的处罚。而在进行处罚之前,我们要先了解抢劫罪犯罪特征,这样才能判定某个行为是否构成抢劫罪。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因此,只要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应当立案。抢劫罪是行为犯,刑法对构成抢劫罪没有规定数额、情节方面的限制,只要行为人当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无论是否抢到钱财,也不论实际抢到钱财的多少,原则上都构成抢劫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犯罪构成:
1、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依刑法第17条规定,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的主体。
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没有这样的故意内容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只抢回自己被骗走或者赌博输的财物,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抢劫罪。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对于抢劫犯来说,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抢劫财物,侵犯人身权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种手段。
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这种当场对被害人身体实施强制的犯罪手段,是抢劫罪的本质特征。
所谓暴力,是指对财物的所有人、管理人、占有人的人身实施不法的打击或强制,致使被害人不能的行为。如殴打、捆绑、伤害、禁闭等等。
所谓胁迫,是指对被害人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进行精神强制,从而使其产生恐惧而不敢反抗,任其抢走财物或者被迫交出财物的行为,胁迫的内容是当场对被害人施以暴力。胁迫的方式则多种多样,有的是语言,有的是动作,有的还可能是利用特定的危险环境进行胁迫。胁迫必须是向被害人当面发出。如果不是向被害人当面发出,而是通过书信或者他人转告的方式让被害人得知,则亦不是本罪的胁迫。
所谓其他方法,是指使用暴力、胁迫以外的方法使得被害人不知反抗或无法反抗,而当场劫取财物的行为。如用酒灌醉、用药物麻醉、利用催眠术催眠、将清醒的被害人乘其不备锁在屋内致其与财产隔离等方法劫取他人财物。行为人如果没有使他人处于不知反抗或无法反抗的状态,而是借用了被害人自己因患病、醉酒、熟睡或他人致使其死亡、昏迷等而不知反抗或无法反抗的状态拿走或夺取财物的,不构成本罪。
抢劫罪的的目的行为是强行劫取公私财物。强行劫取财物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况:一是行为人当场直接夺取、取走被害人占有的财物;二是迫使被害人当场直接交出财物。
判断犯罪行为是否构成抢劫罪:
1、犯罪人是否基于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
2、当场是否实际采取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
通过上文的分析解答,相信您此时都已经清楚抢劫罪的犯罪特征是什么了吧,我们通过对抢劫罪主体、客体、主观方面以及客观方面的解说,帮助各位了解了相关知识。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建议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梅州律师。


·诈骗罪协从犯怎么处罚
      在诈骗罪中,角色不同所受的处罚也是不一样的。主犯的处罚最重,从犯的处罚相对主犯而言较轻,那么你知道胁从犯应该如何处罚吗?接下来,我们将为你介绍诈骗罪胁从犯怎么处罚,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诈骗罪胁从犯如何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


·偷税漏税财务负刑事责任是什么?
      偷税漏税财务负刑事责任是什么?偷税漏税财务负刑事责任是按照偷税罪来进行判处有期徒刑。偷税漏税罪财务人员直接参与的话就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在单位犯对于受单位领导指派或奉命而参与实施了一定犯罪行为的人员,一般不宜作为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是具体实施了犯罪行为,起到了较大的作...


·遗弃罪自诉案件的起诉方式是怎样的?
      遗弃行为不仅违反了道德规范,也触犯了法律规定,但是由于遗弃罪是自诉案件,若受害人不主动提出法律诉求,司法机关是不会提出工公诉的,也即不起诉则补不到救济,然而无论是何种类型的起诉案件,都是需要按照既定的方式进行起诉的,你是否知道遗弃罪自诉案件的起诉方式是怎样的? 一、遗弃罪的法律...


·寻性滋事罪轻伤判几年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


·治安拘留5天在里面做什么?
      治安拘留5天在里面做什么?治安拘留5天,在里面进行法律、道德教育。《拘留所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拘留所应当对被拘留人进行道法律、道德等教育,组织被拘留人开展适当的文体活动。拘留所应当保证被拘留人每日不少于2小时的拘室外活动时间。拘留所不得强迫被拘留人从事生产劳动。二、治安拘留可以...


·如何认定犯罪预备行为 对犯罪预备如何处罚
      在实施犯罪之前往往会先做好准备工作,例如准备好工具、探好路线等等,这些一般都是认为是犯罪预备行为的,此时不能成立犯罪既遂,而在犯罪着手之后才会成立既遂。那实践中该如何对犯罪预备行为进行认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认定犯罪预备行为 (一)有犯罪预备行为 即有为了...


·绑架罪的证据具体包括了哪些
      绑架罪的证据具体包括了哪些一、绑架罪的证据有哪些 1、证明绑架犯罪事实存在的证据。如证明被绑架人被暴力劫持、被威胁、被麻醉、被强制或被骗至非法关押地点、被非法拘禁、被剥夺人身自由、被虐待、被伤害、被杀死等能够证明绑架犯罪事实存在的证据。 2、证明绑架犯罪事实系犯罪嫌疑人所为的证据...


·犯罪嫌疑人对笔迹鉴定不承认可以吗?
      犯罪嫌疑人对笔迹鉴定不承认可以吗? 一、犯罪嫌疑人对笔迹鉴定不承认可以吗? 1、犯罪嫌疑人不承认笔迹可以继续司法鉴定,如果鉴定一致,可以认定有罪。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


·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是多长
      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是多长 民事诉讼中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而在刑事诉讼中,也有类似的限制,即追诉时效。对于一起刑事案件,若超过了规定的追诉时效的,则原则上就不能在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了。那法律中规定的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是多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刑事犯罪的追诉期...


·涉黑判刑可以缓刑吗
      不一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


·故意毁坏财物罪中财物价值如何确定
      故意毁坏财物罪中财物价值如何确定1、犯罪数额=恢复原状所需要的所有费用总和;2、犯罪数额=财物损失价格=恢复原状所需要的所有费用总和(恢复原状所需主要材料费×综合成新率 恢复原状所需辅料费 工时费等合理费用)-残值;3、犯罪数额=原值-残值。《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故意毁坏...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