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债务人没有能力还债怎么办

债务人没有能力还债怎么办可能很多债权人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借钱给他人,但是到了还债日期却被告知债务人没有能力还债。在这样的情况下,债权人不可能说就不追讨借款了,那么此时该处理来解决这个问题,才能维护债权人的权利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债务人没有能力还债怎么办
(一)可以征得债权人的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分期支付债务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如果是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的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分期支付债务。
(二)债权人有权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不履行裁判,不还款的,那么债权人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在债务的范围内,债务人有多少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三)如果是企业的话,要申请破产,进行破产清算
破产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不以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补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并由法院宣告破产解散。
二、通知债务人停止清偿债务
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应当向债务人发出停止清偿债务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对部分债权人的清偿无效,但是债务人正常经营所必须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意见指出:“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应当立即通知债务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停止清偿债务。债务人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偿付的,在清算组成立之前应当经人民法院审理批准。债务人收到人民法院关于停止清偿债务的通知后,仍然对部分债权人清偿债务或者有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所列行为者,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无效,追回该项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指出: “通知债权人立即停止清偿债务,非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支付任何费用。”
企业破产中间会出现一段时间无人管理的混乱局面,这就是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之后至清算组成立之前,尽管这段时间不长,但仍有可能出现“隐匿、私分、无偿转让、非正常压价出售产品、财产、或者对没有担保的债务提供担保,也有可能提前清偿未到期债务和放弃自己的债权等损害破产企业和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停止清偿债务,既是对破产企业财产的一种保全措施,也不失一种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行为。
企业破产必须的生产经营仍需要维持。法律规定,这部分支出,企业没有支配权,必须经人民法院批准才能清偿,主要是指:
(一)破产清算期间发生的水、电、暖及电话费等;
(二)破产清算期间为全体债权人的利益清算组决定继续履行或终止履行合同所产生的直接费用;
(三)为保证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所必须的费用。
破产企业收到人民法院停止清偿债务的通知后,仍然对部分债权人清偿债务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当依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给企业法定代表人,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处罚:
1、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
2、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
3、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4、对未到期债务提前清偿;
5、放弃自己的债权。
实践中,要是债务人没有还债能力的话,此时还是要区分一下债务人是属于自然人还是企业,不同主体,在这种情况下的处理是不同的。对于自然人的,此时可以分期还债。而要是企业的话,那么可以申请进入破产程序。

·欠债不还拘留规定有哪些
      欠债不还拘留规定有哪些内容?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有偿还能力而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如果有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拘留期限最长为十五日。   法律依据:   一、《民法...


·用假购销合同骗取贷款是犯罪吗?
      用假购销合同骗取贷款是犯罪吗?现在贷款成为了很多社会人士的首要选择,贷款的人多起来,自然也会有想要投机取巧的人,用假购销销合同骗取贷款,这样的做法是触犯了法律刑法的,那么对于这样的做法会受到什么惩罚呢?我们为您简单说明一下。用假合同套取贷款,涉嫌贷款诈骗罪。贷款诈骗罪(刑法第19...


·实践中,有的夫妻因为想要逃避债务,而选择假离婚,从而将共同财
      实践中,有的夫妻因为想要逃避债务,而选择假离婚,从而将共同财产转移到夫妻一方的名下。这样的行为显然是对债权人利益的侵害。那么实践中假离婚逃避债务的该如何认定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假离婚逃避债务怎样认定 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案件的认定:分清夫妻双方是真离婚还是假离婚至关重要...


·如何理解买卖债权人和债务人
      如何理解买卖债权人和债务人 一、什么是债权人债务人 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包括给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或个人(贷款债权人)和以出售货物或劳务形式提供短期融资的机构或个人(商业债权人)。 债务人,通常指根...


·怎样通过诉讼的方式讨债
      怎样通过诉讼的方式讨债在欠款发生后,如果债务人拒不偿还欠款时,债权人可选择损诉讼等法律方式来追讨债务。以诉讼为例,债权人应该怎样通过诉讼的方式讨债?债权人在起诉讨债时,如果证据不足,则会败诉,也就意味着追不回欠款。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出现,债权人起诉讨债需要提供哪些证据?接下来,就...


·不能转让债权的情形有哪些
      不能转让债权的情形有哪些?1、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要求这种约定须在转让之前订立,否则,该约定无效。且该约定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债权人违反双方禁止转让的约定,将债权转让给善意第三人,善意第三人可取得该债权。2、依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这类债权要么与债权人的人身有不可分割的关...


·别人欠钱5000多不还怎么办?
      别人欠钱5000多不还怎么办?别人欠钱5000多不还可以直接到法院进行起诉,理论上不管多少金额,法院都会立案,因为民事权利是以维权为目的,立案要求与款项数额没有直接关系,法理上推论是只要有侵权事实存在就应立案,比如有些民事权利而没有金钱的给付义务,同样在民事法律调整的范围。但是,...


·夫妻借钱另一方不知情还要一起还吗
      夫妻借钱另一方不知情还要一起还吗这还需要看具体的情况。自从《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出台之后,对于婚后一方对外借钱产生了债务,其配偶不知情的情况下,一般是不按照夫妻共同债务进行认定的。不过,若是实际借的钱,确实是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担的债务,同时...


·合同签订前补充条款有效吗
      合同签订前补充条款有效吗签订合同前签订的协议,如果与合同没有冲突,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因为是在合同签订前签订的,不属于补充协议。二、合同附加条款有效吗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签订合同之后,发...


·疫情花呗延期还款是否支持?
      疫情花呗延期还款是否支持?疫情花呗延期还款是支持的,由于冠状疫情的原因,支付宝蚂蚁花呗可以延迟一个月的时间还款。但是建议您提前和支付宝花呗客服进行咨询,询问详细的政策。国家税务总局也表示:灵活调整,合理延后还款期限。2020年1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指出,对受疫情影响暂...


·夫妻个人债务如何承担
      夫妻个人债务如何承担生活中,夫妻的债务分为夫妻个人债务与夫妻共同债务两种,哪些债务属于夫妻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共同承担,离婚也不能免除自己的责任。那离婚夫妻个人债务由谁承担?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 一、哪些债务属于夫妻个人债务 所谓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单独一方所负...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