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刑诉法羁押期限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刑诉法羁押期限的相关规定是什么?1、拘留的羁押期限最多为三十七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第二款规定,“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第三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这是是拘留后的羁押期限。2、侦查中的最长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七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上述期限(三个月)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由此可见,侦查中的基本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可以批准延长一个月,省级检察院可以批准延长四个月。3、审查起诉中的最长羁押期限不得超过六个半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退回补充侦查或者自行侦查的时间为一个月,而且以两次为限,这就增加了二个月;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两次重新审查起诉就又增加三个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4、一审中的最长羁押期限是十三个月。5、二审中的最长羁押期限是五个月。二、刑事案件上诉的期限第二百三十五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和抗诉案件,必须是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的。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计算。第二百四十二条:对附带民事判决或者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应当按照刑事部分的上诉、抗诉期限确定。如果原审附带民事部分是另行审判的,上诉期限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执行。综上所述,可能在刑事法院最终作出判决结果之前,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期限也有一年半载的,但是,除了最终被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否则,前期羁押的时间越久,等于后期服刑的时间也越短。法律上对羁押期限的规定很明确,但是超期羁押的法律责任却很模糊。


·刑事拘留37天检察院不批捕要放人吗?
      一、刑事拘留37天检察院不批捕要放人吗? 刑事拘留最长是三十七天,如果在这个期间不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放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


·晋安分局故意伤害刑拘多久?
      晋安分局故意伤害刑拘多久? 一、晋安分局故意伤害刑拘多久? 刑事拘留最长是三十七天。但接下来有可能被逮捕、判刑。 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


·民事诉讼法执行拘留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存在什么样的问题
      民事诉讼法执行拘留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存在什么样的问题一、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的法律依据 《民诉法》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主要适用于以下四种情形:(1)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2)拒不申报或虚假申报财产的;(3)被执行人恶意串通,以诉讼、仲裁、调...


·一般的侮辱罪属于亲告罪吗
      一般的侮辱罪属于亲告罪吗 一、一般的侮辱罪属于亲告罪吗? 一般的侮辱罪属于亲告罪,亲告罪包括: 1、侮辱罪(侮辱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诽谤罪(诽谤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3、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该暴力行为导致被害人死亡的除外);...


·有期徒刑如何执行,有期徒刑的刑期如何计算
      要是犯罪分子被判有期徒刑的话,一旦生效就涉及到了执行的问题。那究竟有期徒刑如何执行呢?此时还需要计算有期徒刑的刑期问题。可能很多人就不是很了解了的,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有期徒刑如何执行 对于被判处徒刑缓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交所在单λ...


·怎么区别传播性病罪与故意伤害罪
      1、侵害的客体不同。传播性病罪侵害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和他人身体健康,故意伤害罪侵害的客体只是他人的身体健康。2、行为表现不同。传播性病罪必须采取卖淫、嫖娼的行为形式。故意伤害罪则一般采取暴力等行为形式和特定情况下的不作为形式。3、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传播性病罪的...


·私闯民宅刑期会以什么罪行来进行判决?
      私闯民宅刑期会以什么罪行来进行判决?我国《刑法》规定了"非法侵入住宅罪",构成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构成此罪的从重处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在司法实践中,区分"私闯民宅"罪与非罪的关键,主...


·故意伤害罪轻伤量刑标准规定是怎样的
      是否有人不清楚故意伤害罪轻伤量刑标准呢?答案是肯定的。故意伤害罪对轻伤的量刑标准和对重伤的量刑标准是不同的,那么,具体是怎样的?下面,就专门对故意伤害罪轻伤量刑标准为您作一个介绍。 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中: (二)故意伤害犯罪 故意伤...


·贩卖毒品罪未遂的处罚是什么?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可以听到公安机关抓获毒品贩卖组织的新闻,对毒品贩卖的罪行在我国刑法中有详细的说明,毒品不仅会消耗吸食者的大量财富,还会摧毁吸食者的意志,破坏受害者的身体,最终走向家破人亡的结果,因此国家对毒品是严令禁止的,那贩卖毒品罪未遂的处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贩...


·收受贿赂罪的量刑标准
      近几年国家对收受贿赂的严惩让很多人走上正途。收受贿赂,不仅对人们的生活造成的一定的影响,而且还构成了犯罪,那么收受贿赂罪的量刑标准您又知道多少呢?在下面文章中,的我们将为您梳理相关法律法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收受贿赂罪的量刑标准 《刑法》 第三百八十三条 【贪污罪的处...


·逃税罪和走私罪有什么区别
      逃税罪和走私罪有什么区别由于逃税罪中的逃避应纳税款的行为与走私罪中的偷逃关税的行为具有某些相似之处、因此,逃税罪和走私罪在某些情况下容易混淆。两罪的主要区别是:1、 逃税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税收管理制度,而走私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则是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2、逃税罪违反的是税收法...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