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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孩子上大学了还给抚养费吗?

一、离婚孩子上大学了还给抚养费吗?离婚孩子上大学了原则上是不需要支付抚养费的,原则期限:根据子女成年的含义,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 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给付抚育费。二、抚养费支付年限当前法院在判决离婚案件时,一般做法是首先尊重夫妻双方的协议。只要双方有协议,法院认定它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协议中对抚养费支付突破了18岁,支付方同意负担子女全部或部分的大学学费,法院也会予以认可。但是,如果双方没有达成协议,法院在判决抚养费上还是会遵循18周岁的年龄限制。三、抚养费如何支付一般情况下,抚养费支付一方只会同意按月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很少会愿意一次性给付所有的费用。实际操作中,可以指定某一银行账户为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由支付方按月定时将抚养费汇入该帐户内。该帐户的汇款记录,即可证明其已履行过支付义务。对于支付方拒绝义务的:如双方是通过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的,需先到法院提起抚养费纠纷之诉,以确认离婚协议中抚养费支付条款的效力后,方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双方是直接通过法院诉讼离婚的,判决书(调解书)中已有抚养费支付的具体条款,可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四、抚养费的变更“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因为,抚养费的多少是根据去年或上半年的统计数字得出,随着经济的发展,原定的抚养费不能满足子女正常的生活教育的需要,可申请增加抚养费。如果另一方确实有给付困难,可通过协议或判决减少或免除抚养费。抚养费的减少或免除涉及子女的今后生活,所以人民法院在决定是否减免时应特别慎重。减少或免除子女的抚养费,并不意味着减轻或终止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当阻碍事由消失时,其给付义务自行恢复。我国法律并没有强制性规定父母需要支付孩子上大学期间的费用,但是很多父母还是会自愿支付。故此对于任何已经年满十八周岁的民事主体,即使父母在其上大学期间,没有支付任何一笔费用也是没有触犯法律的规定,故故此不得通过起诉索要抚养权。


·出租人侵害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怎么维权?
      1.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9年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房屋租赁司法解释》)第21至第24条对承租人优先购买权进一步作出了规定。其中第21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


·婚外情离婚是否有赔偿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婚外恋不但会破坏他人的婚姻家庭关系,而且也是损害自己配偶利益和对配偶人格价值不尊重的行为,这是道德和情理所不允许的。当夫妻生活出现矛盾时,需要正视并正确地予以处理。那么婚外情离婚是否有赔偿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婚外情离婚是否有赔偿 《民法...


·国家规定加班补助如何给的?
      国家规定加班补助如何给的?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日、...


·要怎么确定子女的抚养费数额
      ??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对于不享有抚养权的一方和子女都至关重要。那么具体来说要怎么确定子女的抚养费...


·一、婚后商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商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属于共同财产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


·办理结婚登记要注意些什么
      办理结婚登记要注意些什么1、需携带保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如果是集体户口的,只需携带本人集体户口证到人才市场换证即可;2、需携带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如果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应先到有关部门更正。常住户口簿或者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先到当地户籍管理部门补证。3、...


·国家赔偿丧葬费法律规定是怎样计算的
      我国的经济在不断的发展,法制也在加快进程,人们对自身权益的保护意识在增强,在生活中,有的时候可能会遇到国家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侵犯权益,这样的情况下就需要提起国家赔偿,如果被侵权人死亡,就需要了解国家赔偿丧葬费法律规定是怎样计算的,下面来介绍一下。 一、国家赔偿丧葬费 工伤...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怎么认定
      在法院判决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对夫妻感情作出认定,否则的话也是不会准予离婚的,而这时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就显得很重要了,关系着离婚案件最终的判决。那实践中,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怎么认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


·抚养权变更去哪里公证?
      抚养权变更去哪里公证?抚养权变更公证应该在户口所在地(原籍)公证处进行,双方必须同时到场。申请事实抚养公证的当事人须亲自到公证机构办理,不能到的须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另一方代为办理公证。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有两种形式,但是,无论采取那种方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都需要法院的认可。1...


·申请减少抚养费要具备怎样的情形
      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在父母离婚的时候就是确定好的,但日后可能因为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有特殊原因,导致无法再支付孩子抚养费,此时就可以申请减少抚养费。那么当事人需要具备怎样的情形才能减少抚养费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申请减少抚养费要具备怎样的情形 尽管增加抚育费的情况较多,但也仍然存...


·怀孕期间协议离婚孩子归谁胎儿在未出生前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怀孕期间协议离婚孩子归谁胎儿在未出生前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而《婚姻法》没有关于胎儿权益保护的特殊规定。因此,待胎儿出生后,双方可以另行解决离婚子女抚养问题。胎儿出世后的抚养问题依照《婚姻法》关于离婚子女抚养问题的规定,即“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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