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债务人在合同履行中代位权的行使要件是什么?

债务人在合同履行中代位权的行使要件是什么 一、合同履行中代位权的行使要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存在;
2、债务人要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的债权,且必须是非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
3、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即债务人到期能够并且应当行使自己的权利而不行使;
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的行为使其债权人到期的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
5、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范围不能超过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二、代位权的性质
代位权的性质与其法律特 征是不同的,其性质是从其权利的角度上而言的,就其权利性质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代位权属于实体法上权利,不是程序法上的权利。代位权是源于实体法的直接规定,不是基于当事人的约定,是债权人在法定条件才能获得的实体权利,它不同于诉讼执行程序上的代位执行权利的性质。
2、代位权是债权上的一种效力,其债权效力是法律效力的体现。不可否认,债权人与特定的第三人作为次债务人本来就不存在直接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债权人替代债务人向第三人主张债权是由法律规定所赋予的追索债权的诉讼权利,但实质体现的仍是债权上的法律效力
3、代位权是实体法与程序法竞合的代位权。这一法定的代位权利,既不是代理权,也不同于程序法中的代位权。代位权是法律所赋予债权人的诉讼权利,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的实体权,它不同于以他人名义行使诉权、法律后果即实体权利旭由他人的代理权,也不同于程序法所赋予的代位权,程序法上的代位权,没有在实体法上所获得的法律所确定的权利,则其在程序法上也不会取得其代位权。
 三、代位权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的债权合法有效。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合同之债必须合法有效,合同之债虽然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所产生的,但合同所约定的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或者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债权人的债权则具有违法性,不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债权人就不能享有法律上的代位权。同时,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具有《民法典》、《民法典》所规定的无效合同或者可以撤销的合同的内容或行为的,其合同之债归责于无效,债权人也不能享有代位权。
2、债务人与第三人的债权必须合法。债务人与第三人的债权如果存在上面所述的情形,则由于其债权非法或者无效,债权人也无法享有代位权,这也是显而易见的。既使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债权合法有效,因债务人与第三人的债权非法无效,债权人虽然依法享有代位权的权利,但因没有行使代位权的合法对象,其代位权就会成为一纸空文,依法不能成立。
3、债务人尚未依法处分其与第三人债权。债务人与第三人的债权合法有效,债权人的代位权依法成立。这一前提是无庸置疑的。
4、债权必须依法到期成立,一方面,债权人的债权必须依据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享有到期债权,另一方面债务人对和经三人的债权也必须依据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属于到期债权。两个方面的到期债权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否则代位权不能依法成立。
5、第三人的债务必须是金钱给付之债,且非属债务人的自身专属之债权。非以金钱给付为标的债务,不能作为代位权的客体。
6、债务人的怠于行使其债权的行为必须具备法定诉讼性。既债务人的到期债权过后,债务人没有通过诉讼程序或申请仲裁追偿的行为。
7、债务人的怠于行为必须足以对债权的利益造成损害。即债务人没有具有诉讼性的追偿其债权的行为表现,而又没有向债权履行到期债务,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债权人的代位权即依法成立,不能把损害认为为损害的后果如何如何,否则会把损害理解的过宽,形成损害加损害的事实作为依据,致使债权人损害程度的加重。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关于合同履行中代位权的行使要件的相关资料,其中还包括了代位权的性质和主要内容。债权人行使其代位权,应当通过法院予以主张,也即应当通过诉讼方式进行,这就是所谓的代位权诉讼。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债务人与债权人还要相互尊重,诚实守信,以达到长期合作的目的。

·企业债务置换是什么?
      企业债务置换是什么?现代企业由于受经济因素、市场干扰、政府掌控,很多寿命并不长。有些企业为了资金的流通,企业能更好的生存下去,往往选择债务置换来规避风险。企业债务置换是什么?有什么方式?如果您不是很清楚,的我们我很乐意为您解答。 一、企业债务置换是什么 债务置换大约在同一时间购买...


·大学生无息贷款怎么申请?
      大学生无息贷款怎么申请? 大学生无息贷款怎么申请? 第一步:学生提出申请。 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学校机构提出申请,领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等材料,如实完整填写,并准备好有关证明材料一并交回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学校机构”)。所要提交材料包括: (1...


·欠钱人不还担保人不还怎么办?
      欠钱人不还担保人不还怎么办?1、欠钱人不还担保人不还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要求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还款义务。如果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负责担保,那么就是一般保证,法律上对一般保证是这样规定的,当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偿还(申请执行后,不能执行),才可以执行保证人的财产。2、如果在担...


·公司债券的监管机构及监管原则是什么?
      公司债券的监管机构及监管原则是什么?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开放和发展,越来越多的公司如雨后春笋般涌出,而公司的发展壮大,离不开发行债券,进行扩股融资。我们都知道公司的经营以及债券的发行需要遵纪守法,那么公司债券的监管机构和监管原则是什么?下面就随我们一起了解一下。 一、公司债券的监管...


·公司债券在哪里发行,有何要求?
      公司债券在哪里发行,有何要求? 一、公司债券的发行地 债券的发行人、债务人是“公司”,而不是其他组织形式的企业。这里的公司不是一般的企业,是“公司化”了的企业。发行公司债券的企业必须是公司制企业,即“公司”。一般情况下,其他类型的企业,如独资企业、合伙制企业、合作制企业都不具备...


·离婚夫妻除了会有共同财产外,还有可能存在共同的债务,在解除婚
      离婚夫妻除了会有共同财产外,还有可能存在共同的债务,在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也是要对这批债务同时作出处理的。而对于协议离婚的夫妻,往往会在离婚协议书中作出对共同债务的约定,那此时离婚协议有共同债务的约定是否有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协议有共同债务的约定是否有效...


·欠钱不还遭到法院起诉怎么办?
      欠钱不还遭到法院起诉怎么办?及时的还款,保障自己的征信不受到影响;欠债不还被法院起诉的后果:1、法院传票经过合法送达,被告拒不出庭应诉的,法院会根据情况缺席审理、判决。  2、不出庭,就失去了自己诉讼权力,承担履行法院判决的义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


·分居期间的个人债务谁来承担
      分居期间的个人债务谁来承担 一、分居期间的个人债务谁来承担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种种原因两人分居两地,可是产生的债务由谁承担,需要具体区分分居期间哪些是共同债务,哪些是个人债务。属于共同债务的就需要夫妻共同承担。 (一)分居期间的共同债务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有...


·妻子欠赌债不离婚怎么办?
      妻子欠赌债不离婚怎么办?妻子欠赌债的情况下,如果确定感情破裂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来离婚。《新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


·收集好证据要怎么追讨欠债
      收集好证据要怎么追讨欠债 一、收集好证据要怎么追讨欠债 手里有证据的,可以依照以下方式讨债: (一)和对方再签订一个还款协议。 如果对方并不抵赖,而只是一味以种种借口拖延还款,那么可以与其再签订一个还款的协议,在这个还款协议中要注意约定还款的具体方式和期限,还可以和对方约定...


·骗取贷款罪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骗取金融机构的贷款会构成骗取贷款罪,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犯罪分子会被定罪处罚的,那么骗取贷款罪到底应该如何处罚,它的定罪量刑的标准是怎样的吗?这个问题,请看我们下文详细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