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无效商标律师应当怎么辩护?

无效商标律师应当怎么辩护?应当重点就商标的无效情况进行辩护和说明,在司法机关进行认定后可以作出商标无效宣告的决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商标评审委员会在依照前款规定对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审查的过程中,所涉及的在先权利的确定必须以人民法院正在审理或者行政机关正在处理的另一案件的结果为依据的,可以中止审查。中止原因消除后,应当恢复审查程序。二、商标无效宣告的时效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律师对商标无效的情况进行辩护是比较常见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商标无效的情况下,可以发布商标无效宣告,但在发布后的十五天内,律师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异议,并根据实际来进行合法的处理。


·印刷品版权及侵权责任怎么认定?
      印刷品版权及侵权责任怎么认定?印刷品版权是受到保护的,如果存在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音像、计算机软件等作品的就构成了侵权行为,有关侵权责任是: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


·专利权无效的原因有哪几种
      专利权无效的原因有哪几种(1)不属于专利法保护的客体;(2)向外国申请专利,未经保密审查;(3)不符合专利法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的固定;(4)外观设计与在先权利相冲突或者不符合新设计的要求;(5)权利要求书未以说明书为依据;(6)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


·技术成果的专利权归谁
      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根据具体情况,在实践中,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时,其他各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该优先权的基础在于各方依合同的约定投入了资金并具体完成了研究开发任务。优先...


·认定商标侵权是否需要考虑混淆因素?
      认定商标侵权是否需要考虑混淆因素?就会考虑的;商标如果注册了的话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商标被他人冒用的话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个人的商标权益。  关于如何界定商标是否侵权,应当着重考虑以下因素:  1、被告是否存在主观恶意导致权利冲突发生的原因固然存在一些偶然的巧合,但较多情形...


·商标专用权质押有什么作用
      商标专用权质押有什么作用商标权人可以将自己合法拥有的商标专用权作为债权的担保,也就是进行质押。要是债务人不考虑债务的话,则债权人就可以以该商标专用权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商标专用权的价款优先受偿。那么商标专用权质押具有哪些作用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有利于完善金融创新体系 商标...


·什么是专利权 获得专利权的条件有哪些
      专利属于很复杂的知识产权,目前在我国专利要想得到法律的保护,那么就要申请授予专利权才行,否则的话面对他人的侵权行为,可以说也是无法很好的维护自身利益。那究竟什么是专利权呢?而法律方面规定可以获得专利权的条件又有哪些?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是专利权 专利权指专...


·版权的转授权著作权保护的是原著作人还是被许可的人?
      版权的转授权著作权保护的是原著作人还是被许可的人? 一、版权的转授权著作权保护的是原著作人还是被许可的人? 还是原著作人; 授权书并不转移著作权主体,仅是允许他人合法使用的授权协议。版权转让书是著作权主体的变更(主要是财产权),原著作权人在签署协议后不在享有相关权利。 1...


·著作权法定许可的情形有哪些
      著作权法定许可的情形有哪些 一、著作权法定许可的情形有哪些 法定许可,指按照法律的规定,可以不经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同意而使用其已发表的作品,是对著作权的一种限制。根据法定许可而使用他人作品时,应当按照规定,向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并应当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和出处。 ...


·著作权登记官费是多少?
      著作权登记官费是多少? 说到著作权登记官费其实这就是指在办理作品著作权登记的时候,相关部门收取的手续费,这是与代理机构收取的代理费相区别的。那您知道我国的著作权登记官费是多少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著作权登记官费是多少 1、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费:250元/...


·一般商标侵权行为包括什么
      一般商标侵权行为包括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 ,规定了五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该条又可分成四种商标侵权的形式:(1)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相同,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


·著作权限制与反限制的法哲学基础研究有哪些?
      著作权法的核心内容就是协调著作权制度中的各种利益关系。著作权限制与反限制的实质,归根到底,就是如何认识著作权法律关系中的各种利益并加以分配的问题。因此,在分析著作权限制与反限制问题时,我们应首先分析著作权法所调整的各种利益及其相互关系。所谓利益,是一个客观范畴,它是人们受社会物质...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