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贪污罪入刑标准具体有哪些

一,贪污罪入刑标准具体有哪些1、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所谓个人贪污数额,在单独犯罪中是指个人实际贪污的数额;在共同犯罪中,对组织、领导贪污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而言,是指贪污犯罪集团的贪污总数额,对其他共同贪污犯罪的分子而言,则是指某个人实际参与贪污的数额。所谓情节特别严重,一般是指重大贪污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贪污犯罪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的损失、后果特别严重的,或者贪污后订立攻守同盟、毁灭罪证、打击报复证人、拒不退赃,情节特别恶劣的,等等。只有在同时具备个人贪污数额在10万元以上和情节特别严重两方面条件的情况下,才能判处死刑,并处没收则产。只具备其中一项的,不能处死刑。2、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3、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据此,如果个人贪污数额为1万元以上的,即使行为人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也不得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具有其他法定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情节的除外)。4、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贪污罪的确定不仅对于自己的生活有着消极影响,自己今后的后代都会存在一定的影响,毕竟此类行为对于社会的稳定有着不良的影响,不过在生活中贪污人员依旧存在,所有关部门对于问题的重视程度不会减少,所以自己需要积极的处理,减少自己的刑期。


·非法集资用于正常经营无罪吗
      非法集资用于正常经营无罪吗整体而言,是罪轻的理由,但不是无罪的理由。这是为什么?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如果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及时清退所吸收资金,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不作为犯罪处理。根...


·组织淫秽表演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是什么
      现如今在社会生活当中,有一些社会风气真的是道德败坏的一种极度的表现。比如说有一些淫秽表演视频,可能您在网上面也有见到过,违法犯罪分子组织他人来进行淫秽表演,这种情况下,很容易造成淫秽表演视频的急速传播,对社会的影响是非常大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组织淫秽表演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是...


·犯罪预备没造成实际危害的怎么处罚?
      犯罪预备没造成实际危害的怎么处罚?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形态则是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预备阶段的停止形态。我国刑法理论一般认为,行为符合犯罪构成是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根据,犯罪预备行为也有其犯罪构成,它是一种具备修正的构成要件的犯...


·刑法关于盗窃罪的司法解释
      如今,盗窃罪的发生率正在节节攀升,为了依法严惩盗窃犯罪活动,切实保护公司财产,我国刑法对盗窃罪的认定、处罚方式作了详细说明,同时,根据刑法对盗窃罪的相关说明,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刑法关于盗窃罪的司法解释的若干问题。下面,让我们为您提供具体内容。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


·寻衅滋事罪立案标准年龄62岁可以从轻处罚吗?
      寻衅滋事罪立案标准年龄62岁可以从轻处罚吗? 一、寻衅滋事罪立案标准年龄62岁可以从轻处罚吗? 是否可以从轻处罚就要看案件的实际情况; 刑事案件被告人从轻、减轻处罚的酌定情节有: 1、自首。 2、坦白。 3、立功。 4、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dao罪。 5、尚未完...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贩卖冰毒多少死刑?
      有的人为了高额的金钱诱惑,铤而走险,从事贩毒、走私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这些犯罪行为给无数年轻人带来了巨大伤害,不但遭受财产损失,让朋友失望、让家人伤心,而且给自己的身体也带来损害,甚至有的人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在我国对于贩卖毒品行为严惩不贷。依照我国现行法律贩卖冰毒多少死刑? ...


·构成诈骗罪的四个要件是什么
      构成诈骗罪的四个要件是什么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犯罪对象仅限于公私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的非法利益。2、 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骗术,即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使财物所有人、管理人信以为真,“自愿地”交出财物的行为。虚构事实可以是全部的虚构,也可以是 部分的虚构。采...


·网络诈骗8万法院怎样进行量刑 诈骗的表现形式比较多样化,近
      网络诈骗8万法院怎样进行量刑 诈骗的表现形式比较多样化,近年来随着网络的发展,犯罪分子开始利用网络对人们实施诈骗。并且网络诈骗的方式层出不穷,近年来国家和政府加大了对网络诈骗的打击力度,对于网络诈骗在量刑上又有了新的规定。下面是我们,针对网络诈骗8万法院怎样进行量刑的详细介绍。...


·犯罪人员被判决死缓期间需要坐牢吗
      一、犯罪人员被判决死缓期间需要坐牢吗还是要坐牢的。有关专家表示,实行这个制度,是为了体现不废除死刑,但杀人要少的政策。它没有放松对罪大恶极的罪犯的惩办,同时又给某些罪犯以悔罪自新、重新作人、争取减刑的最后机会。这种制度,对于分化瓦解敌人,惩罚和改造罪犯是有利的,而且可以为国家保存...


·过失犯罪案件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过失犯罪案件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过失犯罪案件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过失犯罪案件的法律规定是刑法当中规定过失犯包括两种类型, 1、疏忽大意的过失: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前提是行为人能够(应当)预见。应当预见的内容是:法定的危害结果...


·一审刑事案件审理由哪个人民法院进行?
      一审刑事案件审理由哪个人民法院进行? 刑事处罚是维护社会公平的最后一道防线,因此,刑事案件不同于民事案件,民事一般是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而刑事一般都有国家刑事司法机关主动介入。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度,指一个案件需经两级法院审判后方可宣告终结并发生法律效力。对于上诉案件,一审判决是...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