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一、离婚财产如何分割还有孩子如何分割?

一、离婚财产如何分割还有孩子如何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分割应当坚持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进行,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夫妻离婚时只能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在司法实践中,应当由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法的认定后进行处理,并按照照顾女方和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进行分割处理,如果双方无法进行协调解决的,则必须由司法判决来进行处理。


·委托律师起诉离婚需要哪些东西?
      夫妻双方决定离婚时,如果在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权上面有争议,无法协商解决,当事人可以提出诉讼离婚。起诉离婚属于民事案件,为了争取最大的经济利益,争取到子女抚养权,最好委托律师代理案件。那么委托律师起诉离婚需要哪些东西?下面我们就简单给您介绍下。 一、委托律师起诉离婚需要哪些东西? ...


·新《婚姻法》彩礼的返还有哪些规定?
      在恋爱双方决定结婚的时候,男方家迎娶女方一般是要出彩礼的,彩礼的多少就由当地的风土人情来决定了。如果双方结果未满一年,根据法律规定男方是可以要回一部分彩礼的,那么法律对离婚时彩礼有哪些规定呢?下文对新《婚姻法》彩礼退还有哪些规定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回答。 新《婚姻法》彩礼的返...


·非生子女入户永州是被允许的吗?
       一、非生子女入户永州是被允许的吗? 非生子女入户永州是被允许的。一般来说,非婚生子女上户口时除了要有出身证明以外,有的地区还需要进行身份公证,在需要生育证的地区,父母要先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计划外生育罚款)、落实计划生育措施;之后才可以凭计生部...


·一、离婚是否应按收入高低分割财产?
      一、离婚是否应按收入高低分割财产?不分收入高低来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


·离婚时把财产放孩子名下行不行
      离婚时把财产放孩子名下行不行 一、离婚时把财产放孩子名下行不行? 离婚时私自把财产过户到孩子名下是不可以的,如果要过户到孩子名下,需要协商解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


·夫妻离婚协议如何写,包括哪些内容?
      夫妻感情破裂后选择协议方式结束婚姻关系的,此时需要注意一下离婚协议书,这是这种方式下离婚必须要签订的一份协议。那么夫妻离婚协议如何写呢?具体会包括哪些内容?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 一、夫妻离婚协议如何写 在协议离婚中,离婚协议书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因为对协议离婚来说,...


·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
      夫妻要是决定结束婚姻关系,此时需要对财产、子女以及债务等问题作出处理。尤其是在对财产进行分割的时候,很多人都不知道其实是有一定原则的。那么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如何防止夫妻一方转移财产?
      如何防止夫妻一方转移财产? 一、财产公证。 预防因离婚引起的财产纠纷的最好办法是财产公证。夫妻双方进行财产约定时,不仅要约定婚前财产,还应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以及离婚时的财产如何分割进行约定。 同时,夫妻双方也可以通过订立书面协议的方式,私下约定婚前个人财产和婚...


·夫妻离婚给多少抚养费好 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
      夫妻离婚给多少抚养费好 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抚养费给多少,具体数额如何确定?根据司法解释,夫妻...


·一、协议离婚孩子的抚养权能变更吗?
      一、协议离婚孩子的抚养权能变更吗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孩子抚养权都是可以变更的。因为在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时,要遵循“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充分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或家庭环境等等因素。如果有抚养权的...


·离婚协议不履行的后果是什么 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怎么办
      一、离婚协议不履行的后果离婚协议书是男女双方关于人身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合意,如果没有欺诈、胁迫等行为,且双方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则离婚协议可以认定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各自的义务。法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必须严格依...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