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持枪盗劫罪算抢劫吗

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稳定,经济秩序和人身安全,人民财产安全的行为构成犯罪的,都应该受到法律的处罚。盗窃罪跟抢劫罪都属于侵犯财产罪的类型:1.相对来说,盗窃罪侵犯的主要是财产法益、抢劫罪则侵犯了人身法益和财产法益。盗窃罪主要是通过平和的手段窃取财物,对于人身安全的威胁不大,抢劫罪是通过暴力胁迫等手段使被害人没有办法反抗,从而取得被害人的财物。2.持枪盗窃的话,并不能定抢劫,持枪盗窃仍然是定盗窃罪,但是由于携带凶器进行盗窃,而且不是一般的凶器,而是枪支,需要进行加重处罚。也可能由于非法携带枪支,构成持有枪支罪和盗窃罪,数罪并罚。法律规定的三种拟制的抢劫:1.一种是携带凶器抢夺,以抢劫罪论处,行为人如果携带凶器进行抢夺的话,法律规定要用抢劫罪对行为人进行定罪处罚,因为携带凶器抢夺的话,对人身的危险性明显比较大。2.一种是事后转化型抢劫,行为人在侵占、盗窃、抢夺以后为了抗拒抓捕、窝藏获得的赃物,或者是毁灭犯罪证据,当场对前来阻止的人使用暴力或者使用暴力相威胁,这种情况要定抢劫罪。3.还有一种是聚众打砸抢中的抢劫罪,行为人在聚众打砸抢中,抢走私人财产的,对于对于首要分子,要用抢劫罪来定罪处罚。所以总的来说:持枪盗窃的话不能定抢劫罪,在实务中,盗窃罪跟抢劫罪的区分还是比较复杂的,盗窃罪通常是指在被害人没有意识到的情形下,偷偷的将他人所有的财物,转变为自己所有。主要区分点在于:受害人没有意识到行为人要窃取自己财物的行为。而抢劫罪的话,行为人对受害人实施的暴力胁迫等行为,受害人是行为人想要通过暴力夺取自己财物的,并不是在没有意识的情况下被夺走,而是由于,行为人的暴力行为使自己没有办法进行反抗,只能将财物给行为人。刑法规定了罪刑相适应的原则,行为人被判处的刑罚应该与他所损害的社会法益相一致,持枪盗窃如果没有使用枪支,只是携带的话并没有侵犯被害人的人身安全,侵害的只是财产法益,因此,以盗窃罪进行定罪处罚更能体现法律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的统一。


·诬告罪的构成要件由哪些组成
      一、诬告罪的构成要件由哪些组成诬告罪的构成要件由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主观要件组成。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犯罪事实恶意或蓄意陷害他人,意图使受到法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按照法律规定,构成诬告陷害罪的犯罪行为人应当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情况特殊或情节严重的应当从重处罚。1、客体要...


·刑事控告书该怎么来写?
      控告很多时候都是出现在刑事诉讼当中,而此时往往是由受害人或其直系亲属向司法机关进行告发,要求依法追究嫌疑人刑事责任。但此时需要提交书面的刑事控告书,这个刑事控告书该怎么来写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刑事控告书?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三款规定:被害人对...


·因果关系是不是犯罪构成要件
      ?因果关系是不是犯罪构成要件?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因果关系是不是犯罪构成要件?因果关系不是犯罪构成要件,关于因果关系犯罪构成要件的含义并没有明确的规定,目前学界和立法界对此还存在着较大的争议。刑法因果关系,有的学者认为,是指犯罪实行行为与对定罪量刑有价值的危害结果之间...


·侵犯商业秘密罪 量刑标准是什么?
      侵犯商业秘密罪 量刑标准是什么? 侵犯商业秘密罪 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


·开设赌场罪的无罪辩护应掌握哪些原则
      开设赌场罪的无罪辩护应掌握哪些原则1、熟悉案情熟悉案情要求律师特别熟知和掌握案件整个情况,熟悉其的发生、发展和结果。熟知被告人具有哪些无罪的事实和情节。只有做到熟悉案情基础上,才能结合法理和法律对案情进一步地研究分折,决定是否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如果决定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那么就...


·江苏盗窃罪量刑的标准是什么?
      各地都有盗窃的行为,在公车上,在马路上,甚至有人入室进行盗窃,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相关的规定,不同地区在法律上的处罚量刑略有不同,关于刑期的多寡也有不同的情况,那么江苏盗窃罪量刑的标准是什么?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了解一下吧。 一、江苏盗窃罪量刑的标准是什么? 1、...


·犯了倒卖武器装备罪怎么量刑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九条的规定,依照本条的规定,犯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出卖、转让大量武器装备的,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主要是指出卖、转让重要武器装备的,战时出卖、转让武...


·刑事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可以阅卷吗?
      刑事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可以阅卷吗?退回补充侦查期间是可以阅卷的。刑事案件办理大体可以分为3个阶段,依次是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在后两个阶段,如果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存在问题,还可以补充侦查。根据法律规定,自案件进入审查起诉之日起,律师才可以阅卷。如果案件处于侦查阶段,律师是不能阅卷的。...


·寻衅滋事罪中的凶器要怎样定义
      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凶器,应从两个情况予以确认:一、国家管制类器械,即器械本身属于国家管制类,如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必然属于凶器。二、为实施犯罪而携带的其他器械,如砖头、菜刀等。这些器械并非国家管制类器械,要认定其是否属于...


·在我国非法集资罪主要抓什么人?
      市面上有很多骗子谋骗普通老百姓,很多骗子就利用了非法集资这个方法为自己赚一大笔钱,随后就卷款逃亡。非法集资罪主要抓什么人这个问题就存在于老百姓们的生活中,许多人不知道非法集资罪抓什么人,接下来就为您介绍一下有关非法集资的问题,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一、在我国非法集资罪主要抓什么人...


·刑诉法简易程序二百一十条内容是什么?
      我国的法律是在不断的完善,如今我国的法制化程度已经变得很高,人们在生活中解决很多事物问题都会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主要的方式就是向当地的法院进行上诉,依靠法院来进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那刑诉法简易程序二百一十条内容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刑诉法简易程序二百一十条内...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