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待遇与工伤费率的关联有吗?
一、工伤待遇与工伤费率的关联有吗?
工伤待遇与单位工伤保险费率是无关的。与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的结果及相应的国家工伤赔偿标准有关。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按照鉴定结果对应《工伤保险条例》的标准就可知道。
目前国家没有统一规定,各地区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按照不同行业划分,制定的不同标准,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通知,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如下:一类至八类分别控制在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左右。同时通过费率浮动的办法确定每个行业内的费率档次。一类行业分为三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150%,一类至八类行业分为五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例如浙江江海宁市2016年度工伤保险新缴费比例共分10档,o,8%和1%为行业基准费率,0.7%、0.9%、1.1%、1.2%、1.3%、1.4%、1.5%、1.6%等8档为浮动后的费率。每年的会调整新的缴费基数,当年7月开始实行至下年的6月30日。不同行业缴费交比例有所不同,一般范围在o.5%-1.5%。
二、十级工伤赔偿标准的有关规定:
十级工伤是工伤等级里面最轻的一种,对于十级工伤《工伤保险条例》也是有相应赔偿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2、本人工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工伤发生前12个月平均月工资。本人工资高于该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该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平均工资的60%计算。
3、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十级伤残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具体标准参照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具体规定。
3、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一、二、三、六项以及第七项中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第四、五项以及第七项中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支付以上全部七项工伤保险待遇。
(三)、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十级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
综合上面所说的,工伤待遇对于我们劳动者来说是特别重要的,只要在工作中受了伤那么就可以申请此费用的赔偿,但赔偿的待遇一般前提是必须要进行工伤认定,这样相关的部门才会给予赔偿,所以,不同的情况所赔偿的待遇就会不一样。
·建筑工地停工时间纠纷的处理办法是什么?
建筑工地停工时间纠纷的处理办法是什么?
1、《民法典》第七百九十八条 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没有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第八百零三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
·工亡抚养费在法律上是如何进行规定的
最近一段时间,我国不断地完善法律制度,建立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因为工伤死亡赔偿问题发生的纠纷比较常见,其实,我国法律对于这个问题有比较详细的规定。那么,工亡抚养费在法律上是如何进行规定的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工亡抚养费在法律上是如何进行规定...
·新劳动合同法全文年有哪些特别规定?
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顺应社会变化发展的要求,新劳动合同法全文较之前年又有了新的更改,那么又增加了哪些特别规定呢?下面有的我们为您讲解,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 集体合同
第五十一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
·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续签却继续工作涉及到的法律问题
在实际生活中,可能由于人事部门的疏忽,或是当事双方其他的考量,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续签却继续工作的现象大有常在,但在法律上,由于我们平常工作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大多都是有固定期限的,按照法定程序当合同到期后我们是需要与用人单位继续续签才继续工作的。那么当我们合同到期仍在工作,用...
·上海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上海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在我国人们对住宅是特别重视的,住宅不仅是我们居住、生活的地方,而且往往代表着家的所在。当我们外出工作,住宅往往寄托着我们的思念。住宅质量的问题引起人们的关注,针对这一状况,上海市制订了上海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一起来看一下...
·在单位消防训练中受伤算不算工伤
在单位消防训练中受伤算不算工伤算工伤。公司组织单位内部员工进行拓展训练,该活动方式和内容并不违背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可视为属于工作的内容。这种集体活动是单位加强职工之间团结和睦,增强员工凝聚力,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的一种手段和方式,同时也是公司训练员工工作拓展能力的需要。二...
·劳动关系的主体是主要是什么
我国劳动关系当中的劳动主体在法律层面上来说是平等的,实际我国大多数劳动者对于劳动关系的认知都是非常简单的,有一部分人并不清楚劳动关系的主体是主要是什么?实际上我国制定的诸多关于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主要就是为了平衡制约劳动关系当中的劳动主体,确保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一、劳动关系...
·引起无效劳动合同的原因有哪些
引起无效劳动合同的原因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主体不合格
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不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造成劳动合同的主体不合格,其情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无劳动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同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同无劳动行为能力的人或者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
·怎么对超时加班工资计算
怎么对超时加班工资计算根据法律中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每天的工作时间为8个小时,但有些时候可能单位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其实也就是要求员工加班,这毕竟占用了员工休息的时间,因此此时单位需要作出补偿,也就是要支付加班工资。那通常要怎么对超时加班工资计算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
·工伤认定申请法定期限是多久?
从事比较危险工作的劳动者时常发生安全事故,如果造成的受伤程度不是很大就没有关系,但是出现的安全事故造成了人员的严重伤亡就会给受害者带来巨大的打击,工伤认定之后的赔偿金一定程度上乐意弥补损失,那工伤认定申请法定期限是多久?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申请时限
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怎么赔偿
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怎么赔偿1《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