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建筑公司法律风险有哪些?

建筑公司法律风险有哪些?建筑公司法律风险包含技术、环境方面的风险、经济方面的风险以及合同签订和履行方面的风险等。当前,国企改制正处于关键时期,各种社会矛盾集中而复杂,处理不当会引发各种法律危机,这也是当前建筑施工企业所面临的重大法律风险。正因为这些风险的客观存在对建筑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提出了要求。据初步统计,到2003年底,全国建设项目累计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3600多亿元,其中已竣工项目拖欠1700多亿元,涉及到12.4万个项目,有的拖欠款还是10年前形成的老账。究其根本原因,一是部分地方盲目攀比,滥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导致不合理的负债建设;二是一些房地产开发项目资金不足,靠建筑企业垫资,把拖欠工程款作为一种“经营谋略”;三是建筑市场缺乏有效的失信约束和惩戒机制,致使“拖欠有理、拖欠有利”的不良风气盛行;四是市场供求关系严重失衡,导致恶性竞争,业主利用“买方市场”的优势,迫使建筑企业签订“黑白合同”;五是个别业主甚至违反法律和合同的约定,利用建筑企业怕打官司的心理,故意拖延等。应收账款居高不下,增加了企业的筹资成本、管理成本、坏账损失。由于各种原因,在应收账款中总有一部分不能收回,形成呆账、坏账,直接影响了企业经济效益。应收帐款防范机制的建立和清理都离不开法律事务机构的参与。经济学中著名的“木桶理论”认为,决定木桶能盛多少水不在于最长的一块木板,而在于最短的那一块。对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将成为我国建筑企业“最短的桶板之一”,这也是建筑企业升华管理水准的一项隐蔽性障碍。尽管建立、健全与完善企业法律事务管理系统,不是中国建筑企业走向世界一流企业的充分条件,但它一定算得上是一项必要条件,即忽视法律事务管理的企业不可能发展为世界一流建筑企业。现在社会上的所有建筑都是由专业的建筑公司提供的服务并建造而成的,建筑公司在市场中地位是不可或缺却也在经营上存在很大的困难,而建筑公司所面临的风险主要也是关于与社会环境有关的,但最主要的还是建筑有关的技术和环境影响上的风险。


·建筑装饰装修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时候发布的?
      建筑装饰装修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时候发布的?2018年2月8日发布施行的,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和既有建筑的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文件对工程质量...


·哪些人可以强制拆除违法建筑
      哪些人可以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生活中,违法建筑是大量存在的。而有关部门可以签字进行拆迁,那哪些部门有权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呢?可能很多人对此就不是很了解了,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拆除违法建筑将不予以拆迁补偿。因此,对违法建筑...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客体不包括什么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客体不包括什么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客体不包括社会公共设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共有部分是建筑物区分的核心重要问题,共有部分包括了专有部分以外的其他部分,还有不属于专有部分的附属建筑物。法律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建筑物内...


·建筑资质办理要什么流程 ?
      建筑资质办理要什么流程 ?一、建筑资质办理要什么流程 1、办建筑资质,首先要准备资质标准里要求的人员,包括二级建造师5人。中级工程师6人。八大员15人。中级技工30人。其中,二级建造师要求建筑工程专业4 人、机电工程专业1人。中级工程师必需有结构、给排水、电气专业。 2、人...


·建筑外观设计和结构设计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一、建筑外观设计和结构设计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1、建筑设计:施工图设计的第一个专业。依据设计方案和规划条件确定建筑的平面布置立面布置功能划分,各部分构造组成。 结构设计:是紧随建筑设计的第二专业。依据建筑施工图进行内力分析、验算各截面的强度和刚度,并确定具体的工程做法。...


·实际施工人的类型包括哪些?
      一般来说,实际施工人包括转包合同的转承包人、违法分包合同的分承包人和外部挂靠关系中借用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三种类型,实际施工人就是上述违法情形中实际完成了施工任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实际施工人与发包人之间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或者名义上的合同关系,实际施工人同与其签订转包合同、违法分包合同的...


·建筑模板购销合同怎么写?范本是怎样的?
      建筑模板购销合同怎么写?范本是怎样的? 建筑模板购销合同书 甲方:(供货方) 乙方:(购货方) 乙方因建筑需要,向甲方购买建筑模板等专业材料,根据国家《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六条、135条、141条、115条等《买卖合同》法律条款,本着友好合作及互惠互利精神,遵守诚实守信原则,一...


·如何区分建筑物所有权?
      如何区分建筑物所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我国物权法专章规定的不动产所有权一种形态。所谓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指的是权利人即业主对于一栋建筑物中自己专有部分的单独所有权、对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以及因共有关系而产生的管理权的结合。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将建筑物的特定部分作...


·违章建筑的界定是怎么规定的
      违章建筑的界定是怎么规定的对于违章建筑,想必您也应该有一个大概的认识和了解。比如说有些时候我们会见到,有些人在房屋的顶层擅自加盖楼层,或者说搭建出所谓的空中楼阁等这些,这些其实都属于违章建筑。我国的法律当中对于违章建筑也是有所界定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违章建筑的界定是怎么规定...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权利包括哪些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权利包括哪些根据《物权法》规定,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了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一是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即业主对建筑物内属于自己所有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门可以直接占有、使用,实现居住或者经营的目的;也可以依法出租、出借,获取收益和增进与他人感情;还可以用...


·拖欠工程款导致停工,可以要求同时支付停工的费用吗?
      1、建筑工程合同对这类情况有约定的,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处理,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发包人赔偿相应的停工、窝工等损失。 2、建筑工程合同无约定的,承包人也可以依法要求发包人赔偿相应的损失。 合同法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