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支付抚养费

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支付抚养费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超出18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子女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但有两种情况例外。1、16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2、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①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②尚在校就读的。③确无独立生活能力条件的。
二、支付抚养费时需要注意什么
1、抚养费的项目:《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2、抚养费的负担数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则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3、抚养费的给付办法: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八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第九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子女的抚养费问题比较敏感,尤其对于离婚的父母来说,清楚“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支付抚养费”,能够使得离婚时不带孩子的一方更好的履行自己的义务,也能够使得离婚时带孩子的一方最大程度的帮助孩子争取以后的利益。在这个过程中,会涉及很多专业化的法律问题,建议当事人可以委托专业的离婚律师来提供帮助。


·一、离婚协议中一方放弃财产的约定是否有效?
      一、离婚协议中一方放弃财产的约定是否有效?有效,离婚自愿放弃财产分配是合法的。夫妻双方在办理协议离婚的时候,如果对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意愿放弃所有的财产,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约定。离婚协议书生效的条件是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否则该离婚协议书是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民...


·夫妻离婚财产子女分割吗?
      随着离婚率的升高,离婚现象在现今的社会已经越来越普遍,关于离婚也是众说纷纭。离婚也不仅仅只是去民政局办理一张离婚证那样简单,离婚需要面临夫妻双方财产的清算,分割,那么很多人会问离婚财产子女分割吗?下面就一起来了解一下。?一、离婚财产分割的含义?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


·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是怎样的
      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是怎样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促进公安机关在办理国家赔偿案件中正确履行职责,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和《国家赔偿费用管...


·法院会起诉重婚案件的条件是什么
      法院会起诉重婚案件的条件是什么?(一)有适格的自诉人在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内,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


·一、夫妻不合不离婚财产怎么管理?
      一、夫妻不合不离婚财产怎么管理? 夫妻感情不和离婚,如果双方都没有过错,原则上应该平均分配。如果一方有过错。有过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2017年离婚财产分割有哪些规定?以下内容可供参考: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


·婚姻无效与撤销的区别是什么?
      对于结婚的很多规定在我国相关法规中有详细的说明,一般在结婚过程中如果违反了婚姻法中的相关规定就是属于无效婚姻,这样的婚姻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也是属于违法行为,因此要对无效婚姻有一定的了解,那婚姻无效与撤销的区别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婚姻无效与撤销的区别是什么? ...


·结婚时间短暂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吗?
      结婚时间短暂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吗? 闪婚是指结婚时间短暂,一个“闪”字寓意着一刹而过,时间短暂,短暂的婚姻就像流星在一个人的婚姻生涯一闪而逝,但是为缔结婚姻所花费的时间、精力以及金钱却不是一闪而过就能概括的,尤其是为了缔结婚姻所花费的金钱,经常会成为双方闪婚闪离的争议焦点。很...


·起诉离婚没有证据可以吗
      起诉离婚时很多离婚的人选择的方式,起诉离婚好多都是难以解决的解决的离婚问题,起诉离婚就是通过诉讼的程序来进行离婚,法律一般都会要求提供证据,但是起诉离婚没有证据可以吗,正常的诉讼都会要求证据,但是起诉离婚究竟怎么样,具体的内容,可以到本文进行详细的了解。 一、起诉离婚没有证据可...


·分居两年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夫妻生活中产生矛盾的,可以暂时的分居,然后缓和矛盾。但如果分居之后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话,那么也就可以选择离婚。说到分居离婚,您知道分居两年离婚的条件有哪些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分居两年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一)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夫妻分居,有客观...


·法律规定哪是夫妻共同财产?
      哪是夫妻共同财产?1、生产经营收益。包括生产劳动收入、工业、服务业、信息业等行业的生产经营收入,也包括股票债权买卖收入、投资经营企业收入等。2、工资奖金。包括基本工资部分,也包括各种形式的福利、奖金、补贴,还包裹年薪股份期权等工资性质的收入。3、知识产权收益。知识产权本事只归权利...


·社会抚养费行政征收的标准
      虽然我国于2016年1月1日正式放开了二孩政策,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计划生育这项基本国策的动摇。也就是说,我国公民仍然不能违反我国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生育,比如说超生三胎。如果有这种行为,将会被征收社会抚养费,我们通常称为超生罚款,但是其实它并不是一种行政处罚,而是一种行政性收费。今天...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