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销售假药罪辩称保健品可以免于处罚不?

销售假药罪辩称保健品可以免于处罚不?即使保健品中所含成份与保健品标注的成份相符,也应该区别对待。如果商家销售的保健品宣称的成份与保健品实际含有成份相符,而保健品中既没有中药材,也没有有效治疗成份,而大肆宣称该保健品的药用功能,误导患者的,应属于“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的情形,商家的行为构成销售假药罪。对于这种情况,认定“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属于专门性技术问题,需要专门的鉴定机构来认定。如果保健品所含成份与标注的成份不相符,如只含有淀粉,却宣传含有参茸、虫草等名贵药材,但宣传该保健品能治病,则该行为系销售假药行为,因为属于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行为,即使没有宣传该保健品能治病,该行为也可能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二、生产假药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方面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证、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对药品管理的法律和法规,建立了一套保证药品质量、增进药品疗效、保障用药安全的完整管理制度。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构成对国家关于药品管理制度的侵犯,并同时危害到公众的身体健康。2、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违反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主要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及为贯彻该法而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3、主体方面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表现为假药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生产者即药品的制造、加工、采集、收集者,销售者即药品的有偿提供者。4、主观方面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营利的目的。当然,生产者、销售者是否出于营利目的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行为人的主观故意主要表现为有意制造假药,即认识到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而对此持希望或放任的态度;在销售领域内必须具有明知是假药而售卖的心理状态,对不知道是假药而销售的不构成销售假药罪。综上所述,销售假药对人民群众健康危害很大,嫌疑人被捕后,即使其辩解是保健品,只要没有得到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销售,没有拿到许可,就是假药。情节严重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会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对这种犯罪的处罚起点是拘役,情节不严重的有缓刑的机会。


·职务侵占罪减刑要满足什么条件
      对于职务侵占犯罪的犯罪分子来讲,如果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话,在服刑期间就有可能减刑,意味着日后会提前被释放。那么职务侵占罪减刑要满足怎样的条件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职务侵占罪减刑满足什么条件 我们知道,减刑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且应...


·网络诈骗从犯量刑是怎样的?
      网络诈骗从犯量刑是怎样的?1、从犯应当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① 从犯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是就刑事责任而言,而不是比照主犯的宣告刑从轻、减轻处罚。如果主犯有其他从轻、减轻的量刑情节存在,其宣告刑可能与从犯一样,甚至更轻。② 从犯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只能就共同所犯...


·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什么意思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就是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但是不必坐牢,同时设定4年的考验期限,如果在4年内表现良好,则不再执行坐牢三年的刑罚,如果在4年内表现不好,则按原判决执行有期徒刑三年的决定,也就是坐牢三年。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


·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时效是多久
      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时效是多久 一、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时效是多久 我国《刑法》根据罪刑相适应原则,以犯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标准,规定了4个档次的追诉时效。根据刑法第87条的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定最高刑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2、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


·二审认罪减刑是否有相关依据
      很多刑事案件之所以会有二审的这一程序,肯定也是因为犯罪嫌疑人认为自己的某些行为是能够争取到法庭从轻判决的结果的,但一审的判决结果和律师所料想的存在着较大的差别,并且大多数提起二审的情况犯罪嫌疑人本身对于自己的所作所为都是承认的。那么,在我国二审认罪减刑是否有相关依据? 一、二审...


·区分玩忽职守罪和滥用职权罪的依据是什么
      区分玩忽职守罪和滥用职权罪的依据是什么 在生活当中,我们常说位高权重。表面上我们看见有些人风风光光的,但是实际上权力越大,所处的位置越重要,那么所需要承担的责任也是比较多的。国家公职人员也是如此,我国既不允许国家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同时也不允许存在玩忽职守的这样一种行为。下面我们就...


·监视居住与拘捕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什么方面?
       一、监视居住与拘捕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什么方面? (一)适用条件 1、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幼儿的妇女...


·集资诈骗罪有单位犯罪吗
      有的。依据《刑法》的规定,诈骗罪的主体包括个人、单位或者其他的组织,例如集资诈骗罪的犯罪主体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抗诉申请书如何书写?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抗诉申请书如何书写?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 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追究被告人胡//犯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并要求对其从重处罚。 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人胡//赔偿医疗费///元、法医鉴定费980元、误工费/...


·法律规定行政处罚拘留几天?
      法律规定行政处罚拘留几天?根据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二章第十条第三项规定行政拘留是一种治安管理处罚种类,该项对行政拘留的性质作了定位,即治安管理处罚的一种。该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关于赌博罪的法律相关信息有哪些?
      关于赌博罪的法律我国刑法明文规定不得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从事赌博行业的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刑拘并处罚金,情节较为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利用互联网赌博往往涉及金额较大,互联网赌博对社会秩序和互联网管理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影响社会和谐,败坏社会风气。 一、赌博罪的特征 ...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