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一、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续签而继续工作的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续签而继续工作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续签而继续工作的规定是“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 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由此可见,如果当事人双方在原劳动合同期满后对继续执行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标准、劳动条件 等没有提出异议,应当视为双方默认按照原劳动合同的约定的内容继续履行。由于“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但继续工作的情形属于劳动合同自动续签的情形,所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存在劳动关系的。

二、不续签劳动合同但是继续工作的相关问题

1、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但是继续工作的情形属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但是继续工作的情况属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也就是双倍工资。

2、合同条款

自动续约时,默认按照原来的劳动合同条款继续履行,但是不包括原来的合同期限的条款。也就是说自动续约的工资福利待遇都不得低于续订之前的工资待遇。

3、续订的次数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续订两次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实际上,劳动关系也并不会因为劳动合同到期就戛然而止,允许员工继续留在本公司工作,但是却不和员工签劳动合同的这些公司,也可以说对劳动关系的管理是非常的不规范的。如果有些员工从第二个月开始针对不续签劳动合同的这件事情索要双倍赔偿,公司也是很被动的。

·业主工程质量管理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业主工程质量管理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我们知道一个工程的建成,是需要达标的,如果不达标的建筑,就有质量的问题,有可能损害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工程质量分等级进行评定,如单位工程,建设项目,分部工程等等,一般有合格,不合格之说,还有优良之说。那么业主工程质量管理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


·有哪些情形不属于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有哪些情形不属于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我国法律没有直接规定不属于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工伤职工或其供养亲属在享受工伤待遇期间,出现了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①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如工亡职工的子女已长大成人参加工作等;②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


·工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劳动者都知道,我们的工资组成是有基本工资以及其他林林总总的奖金等组成的,还要扣除五险一金以及其他的一些费用。那么工资到底是怎么计算的呢?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有关于工资计算的标准。 工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工资不止是工资薪金,还包括了很多项目,所以,计算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 1...


·一、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政策是什么?
      一、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政策是什么?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


·长春市工伤职工职工待遇?
      长春市工伤职工职工待遇有哪些 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 1、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 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


·哪种不属于工伤事故2023
      哪种不属于工伤事故2023 一、哪种不属于工伤事故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以下情形不属于工伤: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一般情况下,以下几种情况都属于工伤范围: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


·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工伤赔偿区别?
      相信您在现实生活中都听说过“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这两个名词。但是,想必您很多人都不清楚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两者之间联系和区别,存在这很多困惑。其实它们两者在很多方面存在区别的,例如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工伤赔偿区别。别着急,我们帮助您来理解。 一、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工伤赔偿区别 劳...


·一、解除劳动合同后禁业竞止协议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
      一、解除劳动合同后禁业竞止协议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不必然影响竞业限制条款的法律效力,即使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违反法律规定,劳动者仍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竞业限制的义务,用人单位也有义务按照约定时间和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 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和用...


·一、劳动合同法离职补偿是多少?
      一、劳动合同法离职补偿是多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在计算经...


·公司未解除劳动合同就把社保停了可以吗?
      公司未解除劳动合同就把社保停了可以吗不可以只要双方未解除劳动合同是不能停缴社保的,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个时候劳动者需要向用人单位提交辞职报告,所谓的解除劳动合...


·未签订劳动合同补偿金是多少
      为了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相关法律中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如果未按照规定签订的话,就要对劳动者进行赔偿。那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补偿金是多少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补偿金是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