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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债务是怎么处理

国际债务指的就是外债,一国的居民可以在限定的时间之内要求对非居民承担的以给付但是其尚未偿还的债务进行偿还,其中包含借款的本金以及约定归还的利息。到了日期但是没有归还的国际债务,企业一般可以采取4种方式进行追讨:1:通过电话、邮件、传真等通讯方式,依赖双方对彼此的信任进行协商,解决问题;2:公司可以专业的律师或者是信用管理的机构进行追偿;3:申请仲裁,依靠法律的力量,做出有强制性的规定;4:提起诉讼,采取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当然这几种方法都是有利有弊,具体的操作过程也大不相同。如果企业选择自己追讨,想要通过打电话、发邮件等方式追回债务的话,需要大量的时间等待对方的回复,并且其回复的时效性也很难保证。如果采取法律途径的话,虽然执行起来具有很强的效力,但是其周期长,耗损的成本较大,各国的法律制度又大不相同,国际间的司法协作执行起来难度非常的大。所以选择申请仲裁其实是一个最高效的途径。我国已经加入了《纽约公约》,其中140多个国家和地区都属于公约中的成员,因此我国的仲裁机构的裁决可以在合约内的成员国之间进行,所以相比其他的途径,这一种的效率明显更高。如今每年通过仲裁委员来办理国际债务的案件高达上百件,其中涉及最多的金额可以多达数亿元人民币。仲裁属于一次性终结得裁决,可以申请在国内仲裁,之后再去国外的法院执行。我国的深圳市就有国际的仲裁分支机构,如果国内的企业发生了国际债务就可以先在深圳申请仲裁,仲裁机构会选择申请对方的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院执行,并且一次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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