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离婚后发现一方隐匿财产的诉讼怎么处罚

离婚后发现一方隐匿财产的诉讼怎么处罚

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因此,离婚前转移财产是夫妻一方为了能够在夫妻财产分割时,避免分割某些财产,最终目的是完全占有该财产的违法行为。虽然,现在对离婚前财产转移的行为不追究责任,但是这不会影响其违法的性质。所以,在遇到一方离婚前转移财产时,不必惊慌,法律规定了如何保护另一方利益。

二、离婚期间一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1、离婚前,财产分割前,对方转移财产的情况:

如果还未起诉或已经起诉离婚,发现另一方已经存在财产转移的行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1)情况紧急的,未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此时切忌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要提起诉讼,否则法院会解除财产保全。

(2)另外提出诉前保全需要提供担保财产,不提供担保的,法院会驳回财产保全的申请,也就给对方转移财产创造了时机与机会。

(3)另外,必须是有证据证明对方有离婚财产转移的行为,否则申请财产保全不准确的,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2、离婚后,财产分割后,发现对方离婚前有财产转移的情况:

对于离婚前财产转移的行为,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

(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2)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也就是说,在发现对方离婚前有财产转移、隐匿行为的,可以在发现次日起两年内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

综上所述,在离婚以后才发现对方有隐藏财产行为的那么也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的,但是一定要在有效的诉讼时效内法院才会受理,在婚姻法中对男女双方的权益保障都是平等的,所以也不会允许婚姻关系中的任何一方有转移和隐藏财产的行为。

·新婚姻法18岁领证可以吗?
      一、新婚姻法18岁领证可以吗? 在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施行生效后,《婚姻法》同时废止失效了。 关于结婚年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再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第三项规定,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无效。...


·起诉离婚必须先调解?
      起诉离婚必须先调解?   在丈夫和妻子关系破裂并起诉离婚后,为了确定双方的感情状态,了解双方的情感问题,也是为了尽快结束诉讼状态减轻双方的痛苦,法院会在对双方进行调解。很多人将离婚前的调解看作是挽回双方感情的渠道,如果在调解阶段双方认清现状,不准备离婚了,法院最终不会判决离婚。...


·向法院起诉离婚诉范本是怎样的?
      当夫妻感情破裂、性格冲突或一方过错,致使另一方决定离婚分开时,如果其中一方坚决不同意,或者即使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是就孩子的抚养权或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不能协商达成一致的时候,就只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了,那么,向法院起诉离婚诉范本是怎样的呢? 离婚起诉状应包含的内容: 一、要写...


·江西省社会抚养费标准规定的征收程序是怎样的?
      为了使人口增长的速度与社会经济的发展相适用,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办法,各地需要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事宜与本地的征收管理办法。由于各地的实际民情是存在着差异的,故而各地的征收管理办法也是不一样的,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江西省社会抚养费标准规定的征收程序的相关信息。 ...


·夫妻离婚要分割哪些财产?
      夫妻离婚要分割哪些财产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一般需要对共同财产作出分割,对属于个人财产的部分,不管是否离婚都是不能要求分割。因此,离婚财产分割主要就是对共同财产作出分割。而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以下内容:1、 工资、奖金2、 生产、经营的收益3、 知识产权的收益4、 继...


·离婚前男方可以带孩子回家抚养吗
      离婚前男方可以带孩子回家抚养吗?可以,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


·养母判养子赔偿抚养费可以索要吗
      一、养母判养子赔偿抚养费可以索要吗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


·北京办理结婚证需要什么手续
      北京办理结婚证需要什么手续 一、北京办理结婚证需要什么手续 1、受理 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 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2、审查 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询问相关情况。 3、登记 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退还彩礼的条件有哪些
      一、退还彩礼的条件有哪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二)中的规定,只有符合以下情况,人民法院才支持返还彩礼: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如果不符合这三种情况,法院不支持返还彩礼。二、退还彩礼有哪些...


·夫妻可以假离婚吗,夫妻能否假离婚
      现实中经常可以听到假离婚这个词,很多夫妻之所以假离婚是为了达到某些特殊的目的。但是,假离婚可不是像您想的那么简单。那么,夫妻可以假离婚吗?就假离婚而言,是否是有效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夫妻可以假离婚吗 在回答“夫妻可以假离婚吗”这个问题之前,先看看假...


·家庭暴力怎样起诉离婚
      家庭暴力怎样起诉离婚 一、家庭暴力怎样起诉离婚 (一)写离婚起诉状 1、在开头写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况,具体是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2、写明诉讼请求,一般在起诉离婚中会涉及如下几个方面的请求: (1)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2)有关孩子的抚养问题,包括由谁...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