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赠与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赠与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赠与合同撤销有哪些情形?一、赠与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长呢?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赠与合同撤销有哪些情景?
根据合同具体事项而定,如房屋赠与合同:
如果受赠人认为没有下述可撤销情形,可以向法院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赠与人认为自己有权要回房屋,需要证明受赠人存在以下情形:
1、赠与的房屋没有过户如果赠与的房屋还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房屋在法律上依然属于赠与人所有,此时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如果受赠人不同意,赠与人可以请求房产律师向受赠人进行法律教育和说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2、赠与的房屋已经过户由于此时已经赠与的房屋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在法律上房屋的所有权已经由赠与人转为受赠人,所以不能随便撤销赠与,而且根据法律规定,经过公证或者具有道德、扶贫和救灾性质的赠与合同在权利转移之前是不得撤销赠与的,但这也不绝对,如果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663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使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赠与人依然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该期间为除斥期间。超过这一期间,赠与人不得再行使撤销权。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予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继承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这一期间同样也是除斥期间。
三、赠与合同的法定解除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解除赠与合同,不再履行赠与义务。该合同解除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赠与人就原已履行的赠与,无权要求受赠人返还。
在赠与合同中,如果赠与人反悔,那么一般情况下,赠与合同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在这段期间,赠与人可以行使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当然都是有一定条件的。所以如果一方赠送了另一方财产,之后又反悔了,那么请在一年之内行使撤销诉讼。

·法律规定合资开店的合同怎么写?
       一、法律规定合资开店的合同怎么写? 姓 名________________,性 别________________,年 龄_________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合同要注意的十大细节是什么?
      签合同要注意的十大细节是什么 一、签合同要注意的十大细节是什么 (1)合同首尾部各方名称应为全称,并应与其在国家机关登记的名称相一致,做到首尾一致、证照与合同标注一致; (2)合同签章应由具备对外签署合同的主体签章,内部机构、项目部、公司内部人员不具有签署合同的主体资格;要...


·合同约定违约金超过20%有效吗
      合同约定违约金超过20%有效吗合同签订后,难免会出现违约的情况,违约金是对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一种惩罚方式,但是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并不能随意约定,他是有一定的限制的。在本文在主要为你介绍合同约定违约金超过20%是否有效。一、合同约定违约金超过20%是否有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


·监理合同管理的方法是什么?
      监理合同管理的方法是什么? 一、合同管理的内容 1、合同签订管理 (1)签订合同的前期调查。 每一项合同在签订之前,应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①应当做好市场调查。主要了解产品的技术发展状况、市场供需情况和市场价格等。 @应当进行潜在合作伙伴或者竞争对手的资信调查,准确把握...


·如何监督合同履行,履行过程中有哪些注意事项?
      如何监督合同履行,履行过程中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如何监督合同履行? 有关负责人汇报;对其中的重大合同,应当向董事长和经理(或者总裁、厂长,以下简称经理)汇报。 2、对合同已订立,但发现有显失公平、条款有误或对方有欺诈行为等情形,已经或可能导致企业利益严重受损,合同承办部门有责...


·赠与合同双方法律行为是什么?
      赠与合同双方法律行为是什么意思 (一)赠与合同双方法律行为 赠与合同为双方的法律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二)签订赠与合同时的注意事项 赠与合同是一种双方...


·合同未到期辞职要给违约金吗
      合同未到期辞职要给违约金吗一、合同未到期辞职要给违约金吗 绝大多数情况下,劳动者是不需要承担违约金的,但在某些情况下,劳动者应该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和用人单位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现在的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两种情形下可以约定违约金,除此之外是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在合同未...


·如今,保险合同应该注意哪些法律事项?
      如今,保险合同应该注意哪些法律事项? 保险是一种对人们出现重大意外事件或是对钱财,年老后的一种社会保障,是用来规划人生财务的一种合同形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比一般合同更具有有偿性质。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一看有关于保险合同的法律知识吧。 第三百六十五条 【定义】保管合同是保管人...


·合同违约责任的并用
      合同违约责任的并用要想弄明白合同违约责任的并用,我们首先应该了解合同违约违约责任形式,在现实生活中,需要承担合同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很多。在合同中,一方违约,会产生许多不同的违约责任形式,那么这些违约责任能否并用,也就是说合同违约责任的并用有哪些呢? 一、采取补救措施与其他责任形式 ...


·酒店酒水购销合同怎么写?范文是怎样的
      酒店酒水购销合同怎么写?范文是怎样的? 酒店餐饮酒水购销合同书 甲方(供货方): 乙方(购货方):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 双方责任 甲方: 1、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质量必须符...


·诺成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诺成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诺成合同的法律规定是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即“一诺即成”的合同。特点在于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在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系当事人的给付义务,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在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