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租赁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租赁合同的特征有哪些1.租赁合同是转让财产使用权的合同。2.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3.合同的标的物只能是法律允许流通的财产,且不能被消费的特定物。4.租赁合同是主体范围相当广泛的合同.5.租赁合同在当事人之间既引起债权法律关系,又引起特权法律关系,即导致承租人获得特权性质的租赁权和先买权。二、租赁合同的期限原则上由租赁协议的当事人约定。然而,为了防止租赁期限过长,使合同双方当事人受合同约束的状况长期不能改变,从而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和发挥财产的效用,《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705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即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租赁期)为20年。如果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限超过20年,超过的部分无效,即租赁期限仍为20年。不过租赁期限届满时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续订的租赁合同的期限亦不得超过20年,此20年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计算。如果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依我国《民法典》第510条的规定,当事人可达成补充协议来确定期限;达不成补充协议的,按合同的有关条款或交易的习惯来确定;如仍不能确定,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时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不过,对租赁期限为6个月以上的,若租赁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即使当事人对租赁期限作了约定,该约定也是无效的,租赁合同仍为不定期租赁合同。在租赁关系中,因为实际租赁物的不同,可以将租赁合同分为不同的类型,其中就包括了房屋租赁合同、车辆租赁合同、设备租赁合同、厂房租赁合同、场地租赁合同等等。最常见的可以说就是房屋的租赁合同了。而作为租赁合同,其实都是具有统一的特征,包括属于双务合同,同时也是诺成合同。而在租赁期限上面,法律中规定最长的租期为20年,但是允许当事人之间续签,这样也就可以延长租赁期限。


·保管合同成立条件是什么?
      保管合同成立条件是什么?保管合同的成立时间从民法理论上讲,保管合同是实践性合同。保管合同的成立,不仅须有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且须有寄存人将保管物交付给保管人或寄存人交付保管物是保管合同成立的要件。依《民法典》第八百九十条规定,一般来讲,自寄托人将保管物品交付保管人,经验收后...


·解除定金合同协议书怎么样写
      解除定金合同协议书怎么样写 一、解除定金合同协议书怎么样写 合同的解除分为协议解除与法定解除。协议解除是指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定金合同协议书要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进行,内容要写明解除合同的原因和时间。其中要注明甲乙双方同意对于合同订立、执行过程中各自的任何形式的损...


·合同到期怀孕了不续签怎么办?
      如果劳动者在怀孕期间面临着劳动合同将要到期的话,有一些人可能会想知道合同到期怀孕了不续签的话会怎样。这个还是要看是劳动合同的哪一方不想要继续签订劳动合同来决定。本站我们搜集了一些有关合同到期怀孕了不续签的资料,供您参考。合同到期怀孕了不续签怎么办?根据你的情况,怀孕又合同到期的,...


·变更合同相对人起诉状范文
      变更合同相对人起诉状范文 起诉状 原告××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松江区#####,法定代表人黄××。 被告上海中船长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法定代表人周××。 诉讼请求 1、变更原被告签订的《中船××××基地一期工程1#线生产管理楼工程施工合同》...


·应届师范生签合同可以毁约吗
      应届师范生签合同可以毁约吗?应届师范生签合同以后不可以毁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5条规定:除本法第22条和第23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即只有在规定约定服务期和的条件下才能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这是我国第一次从法律上比较明确规定劳动合...


·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的区别有哪些
      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虽然都与合同有关,但是他们两者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只是生活中大多数人无法准确对其做一个明确的区分,不知道他们的区别到底是怎样的。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讲解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的区别有哪些,请阅读下文。 一、有无非法占有的目的。 所谓合同诈骗罪,是指利...


·合同成立的条件与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成立的条件与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一、合同生效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签订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 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所以合同的生效与有效合同还是有...


·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怎么办
      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怎么办 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


·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合同诈骗不知情有事吗 不知情的情况下参与的,没有犯罪的故意,就不满足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因此就不构成合同诈骗罪。 二、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其构...


·导致合同终止的条件有哪些
      导致合同终止的条件有哪些 ? 一、导致合同终止的条件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务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


·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有什么好处
      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有什么好处 一、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有什么好处 一旦员工与单位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不能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等理由终止劳动合同,只能按照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处理,并须支付员工补偿金。 企业在进行“经济性裁员”时,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应在“优先留用...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