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检察院刑事起诉多久开庭?

一、检察院刑事起诉多久开庭?检察院刑事起诉多久开庭法律未作明确规定,但规定了审限,即审理的最长期限,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根据经验一般从立案之日起一个月内会开庭。一般经过立案、送达(起诉状、答辩状)、组成合议庭、送达开庭通知等几个程序。简易程序,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对简单的民事案件,原告可以口头起诉。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请求解决纠纷。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可以当即审理,也可以另定日期审理。第一百四十六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第一百一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检察院对于刑事方面的案件都是很慎重而需要很长的时间进行证据的收取和其他方面的准备,所以往往一个案件都是要经历比较长的时间上才可以开始庭前的审理,而正式的起诉后才会开始计算具体的时间而不能超过法定的日期否则就是对公民的损害。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由哪些构成?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由哪些构成? 一、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由哪些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犯罪行为的追诉活动。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犯罪活动,已成为建立市场经济体制新形势下危害国计民生的一个突出问题,因而国家十分重视对生产、销售的商品质量的监督...


·江苏省减刑假释的程序是什么?
      您都知道罪犯在服刑期间,若是积极接受改造教育,表现优良,是有可能获得减刑和假释机会的。监狱在给罪犯提请减刑假释时该走哪些法律程序呢?接下来,我们就以江苏省减刑假释的相关规定为例,和您一起聊聊监狱提请减刑、假释的工作程序及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监狱提请减...


·网络诈骗拘留37天释放的相关内容怎样?
      网络诈骗拘留37天释放的相关内容怎样? 诈骗,就是行为人以其非法占有为其目的,通过虚构的事实或者是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被害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行为。这种行为,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将该行为定性为犯罪,并且以诈骗罪定罪量刑。那么网络诈骗拘留37天释放的相关内容怎样? 一、网络诈骗...


·相关法律上什么叫无罪辩护辩护书
      一,相关法律上什么叫无罪辩护辩护书无罪辩护,是指被告人认为自己无罪自己或者请律师辩护的制度。二,无罪辩护的条件(一)被告不具有犯罪主观要件。 犯罪或由故意构成,或由过错构成。以故意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因被告不具有主观故意而不构成该故意犯罪。以过失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因被告不具有...


·中国未成年人不负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中国未成年人不负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1、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根据刑法规定卖驾驶证判几年?
      一、根据刑法规定卖驾驶证判几年?根据刑法规定卖驾驶证判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因为现在在我们国家进行买卖驾照证的话,有可能是涉及到相关的身份证件的贩卖,所以他会被判定为非法买卖身份证件罪,这样的话进行相关的判刑的时候,就应当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来进行判断。二、驾驶证新规定:大型客车、...


·敲诈勒索罪的认定
      敲诈勒索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标准
    2000年4月28日,最高法院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中,对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标准规定如下:
  ...


·走私核材料罪既遂量刑幅度是什么?
      走私核材料罪既遂量刑幅度是什么?走私核材料罪既遂量刑幅度,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


·法律规定嫖娼属于违法还是犯罪
      嫖娼卖淫活动一直以来都是我国严厉打击的,一旦被抓住,自然需要对行为人做出处罚,而此时就让一些人认为嫖娼卖淫的行为就是犯罪的。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嫖娼属于违法还是犯罪呢?可能很多人就搞不清楚了,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嫖娼属于违法还是犯罪 嫖娼是否...


·毒品含量对量刑的影响有方面
      毒品犯罪是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我国法律对于毒品犯罪制定了非常严格的规定,对于毒品犯罪的审判过程中也要遵循公平的法律原则,因此在毒品犯罪案件审理中对于毒品含量对量刑的影响法律也做了明确的规定,在现在形势下的毒品犯罪,毒品含量对于定罪量刑是由一定的影响的,只有严厉的打击毒品犯罪才能保...


·年新刑法轻伤标准是怎样的?
      在生活中有时辨别不清轻伤和轻微伤有什么差别,在实践中轻微伤不构成刑事责任,只能要求民事赔偿。轻伤需要进行鉴定,那么2017年新刑法轻伤标准是怎样的?下面笔者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新刑法轻伤标准,您可以了解一下。 刑事人体轻伤鉴定标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